第17章 独群
我们找了一家咖啡厅,咖啡厅还卖点心之类的食物。我吃了半块六寸的芒果蛋糕,不过它们对我来说并没有饱腹感。
因为我现在很想吃饭,但是出来吃是我提的意见,我总不好意思回去。
里德尔在喝着咖啡。我看着窗外熙熙攘攘的人群,想起了一篇文章,美国著名作家爱伦·坡所写的《人群中的人》,这篇文章开头讲述的就是“我”坐在咖啡厅,看着窗外,如何判断来往的路人的职业,观察他们的身姿,服饰,神态,步伐,面容,表情。
贵族,低级职员,高级职员,扒手,牧师,教师,工人,报童,商贩……“这所有的人汇成一股沸沸扬扬闹闹哄哄的巨流,使人觉得聒噪刺耳,目不暇接。”
随着夜色的加深,他被一位大约65或70岁的老人的脸吸引了注意力,于是对他展开跟踪。
可惜我没能在人群中找到像老人那样的人,那张面孔所拥有的独一无二的神情,我既无法想象,也没能看见。
归根到底还是我不擅长观察人群。尽管我此时与那位作者在做同样的事,我所能从眼前的景象所看到的细节甚少。
突然我在人群中发现一个高大瘦弱的中年男人,这让我想起了高中时期的政治老师,高高瘦瘦,上课的时候我只顾着听课,后来根本没有注意到他是一个多瘦的人,可以说是瘦的皮包骨了。他大概是一个给我印象较深的老师。
中年男人坐在路边观察着神色匆匆的行人,而我观察着他。
“独群……好奇怪的名字。”里德尔自顾自说道。我和他聊起了妖怪的话题,但我的注意力被那个男人吸引,没法分心回答他的问题。
我觉得他像那个小说中的老人一样——寄生于人群,又无法融入其中,这与他们本身的意愿有关。若是想着融入一个团体,多做些努力,能融进一点也是极好的,但不像他们,会完全把自己游离在集体之外。
不过他们会认为自己与众不同,认为人的目光聚集在自己身上,会极度在乎自己的形象。一旦看到有人对他们露出笑容或者目光在他们身上停留几秒,这就使他们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从而更加在意旁人的目光
他停止观察,试图走入人群,随后又被人群挤了出来。他开始跟着人潮涌动,哪个方向走的人多,他便朝哪个方向走。
没有目的的他不停地在原地打圈,绕着一群商贩来来回回地走着。
在来回走了一个多小时之后,他终于要消失在我的视野,我匆忙起身追赶。
“走,他要消失了。”
人群之中,我仔细搜寻着目标,但又害怕里德尔就此消失在人群之中,于是一心二用,结果两件事都没有哪件事办得特别好。当他的身影被人群埋没的时候,我便放缓脚步,回头看他从人群里挤出来,跟上我的脚步。
我回头看着他,止不住笑意。
“等等,你说什么,我没听清!我们去做什么?”里德尔一头雾水道。
“抓妖怪,你走快点。”
很快面前有三条路,前面人的脚步慢下来,脑袋开始左顾右盼,对着路口东张西望,似乎是在看两边路口的人流,应该是在选择哪条路。
男左女右——他还是选择了左边那条路。
很快我们停下来,我向里德尔指明独群的位置,自信笑道:“三点钟方向,戴黑色礼帽的男人——就是他,我敢打赌!绝对没错!”
“什么?哪里有什么戴黑色礼帽的男人?”他一脸莫名其妙地看着我。
“你要不在看看,妖怪就在那里呀。”
他仔细看了又看,回答仍旧是——看不见。
我正疑惑,突然明白是因为什么——他看不见妖怪。
不过还是有一个办法的,可以通过某种媒介。而且这个媒介我有,来的时候我在林苑那里买的通灵红绳,她和我保证绝对管用,现在派得上用场了。如没用的话,就去找她退钱。
本来在帮他系上红绳的时候,想说几句“戴了我的红线就是我的人了”这种骚话,但想想觉得实在不太合适,我怕对方一下子取走我一条命。所以我是真的在很严肃认真并且一本正经地给他系红绳的。
“现在看见了吗?”
“可以了,谢谢。”他似笑非笑地说道。
我一脸笑道:“我不担心妖怪在麻瓜世界作乱也是这个原因,麻瓜根本看不见他们。两者是不能互相干扰的。”
里德尔点了点头,朝独群的方向看去,道:“你说的独群,是什么?”
我凝思片刻道:“你刚才没听吗?那我再说一遍好了,独群是指孤独的群体,它是一种妖怪的名字,也说明了他们的生活方式。它们是一个群体,孤独的群体,与世无争地活着,与其他妖怪脱节,与世界划分。”
“他们以脱离群体为代价,换取自认为安逸的生活。所以我不喜欢他们,这里没几个妖怪是我喜欢的。”
里德尔又问道:“他有什么本事吗?”
“夺舍,抢夺人的躯体,可以把被夺舍人的灵魂困在狭小密闭的空间里,就可以操控他人的身体了。这是他们的本事,没有谁可以学的来,并且不遭到反噬。”
“挺厉害的。”
“是啊,不过,目前只有一个独群,对付他不是什么难事。”
我们跟随着他走进一家家商场,又走出。他没有在店铺里停留,对着货架上的东西装模作样地看着,绕了两圈就立即离开了,接着前往下一家商店。
后来我干脆索性守在门口等着他出来,反正他也是逛逛不买,不过如果我是店员,一定把他赶走。
我们随后拐进一个繁华的街区,这里的人群比之前的街区还多,人们摩肩接踵。我意识到自己可能快追不上他了,脚步慢了下来。里德尔反而拉着我往前走了。
他真的,我哭死,他观察得非常认真,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不过我猜测他是对妖怪好奇而已。
我们现在离独群只有四五步之遥,跟踪到现在,他一直没能发现我们,是真够蠢的。我们就差没有明晃晃地把“跟踪”两个字亮出来了。
独群看到路边桌上趴着一个人,停下脚步,对这个路人进行观察,最后满意地点了点头。
就在那只独群即将进入那人身体的瞬间,我立即出手,把他的身体打了出去,那人没有察觉。我迅速拉起独群,接着飞速跑到一个小巷。
知晓我的身份后,他立马跪在地上,我开始对他进行审讯。
“你害死了两个人,你对此有什么异议吗?”
“没有。”他并没有否认自己的罪行,面对我所说的话,一边笑着,一边点头。
最后,他似乎有些迫不及待了,问:“请问我什么时候可以回到书里?”
“随时,但是我书没有带。你既然有回去的意愿,当初为什么要逃离?”
“不是我自愿的,是别的妖怪拉着我出来的,我其实也不想离开。”他可怜兮兮地说道,“你知道我们的,独群向来都只待在群体了,若是孤身一人,那便会附在他人身上。”
“可你玩得很开心啊,我又不是瞎子,我一直在看着你——说说看你这一年来的令你印象深刻的经历,我看看能不能用到我的论文里去。”
“……”
独群脸色一沉。
他沉思良久,道:“我碰见一个流浪汉,他无亲无故,衣衫褴褛,风餐露宿,无家可归,浑浑噩噩的。我进入他身体后,首先利用我攒的一点积蓄,给他换了一身体面的衣服,租了一间房子,还找到了一个薪资条件都不错的工作,反正我本人是非常满意的。”
“我甚至还找到了一个伴侣……他时而能控制自己的身体,他工作得非常认真,对伴侣也好,我们共用一具身体,他知道了我的存在,我们互相给彼此写信,嘘寒问暖。”
“我以为我改变了他的一生,在我离开之后,他发疯似的剪破了那件体面的衣服,在大雨中狂奔,身上的衣服变得又湿又脏,他也不在意。他把所以的东西都卖给了回收站,唯独留了流浪时背的包。那包又脏又臭,我几次扔掉,他又捡了回来,最后我不在去管。他把身上的钱全都挥霍掉,去了这里最贵的一家餐厅,结果是钱不够,酒足饭饱后被几个大汉扔了出来……”
“女朋友认为他疯了,很快也离开了他。”
“他又变成我当初见到他的样子——”
独群叹了口气。
“邱先生说:‘不要用控制别人身体的方法,去试图改变他们的人生。’”我略加思索后缓声道,“总有些人是不乐于去改变的,糟糕的人生再糟糕又怎么样呢?都是自己的选择,他们不愿意去改变,于是甘于平凡。”
我又问了一遍:“你有明白我的意思吗?”
“不过我觉得我没错——”他打断我的话,继续说道,“所以我又继续附身第二个人……”
“他是一个家庭不富裕的小少年,但是家庭是很幸福的。某天他母亲跟他说,她和他父亲要离婚了,本来是很早以前就是商议好要离婚的,但考虑到他年纪还小,怕会对他的童年造成不好的影响,就会在他十八岁的时候正式告诉了他。那时候离他十八岁只有五个月了。”
“要是我在十八岁的时候收到这种礼物,我就把那个人杀了——”
我用力咳了咳:“认真点,不要说这种话。”
“我以为是他们家庭不富裕,所以我把自己毕生的积蓄都拿去充裕这个小家庭,那段时间我表现得很乖,每天一放学就认真写作业,主动帮父母做各种事情。同时我也在为他们即将破碎的婚姻焦头烂额地想各种办法……就在我以为这个家庭即将被修复好的时候——另一个男人出现了,他带走了少年的母亲……”
“结果不用猜都知道,他们的家庭只有两个人,一个原本和谐的家庭变得支离破碎,少年还以为是他的问题,他最后……”
独群大笑,又像是在自我嘲笑:“夺舍真是最没用的本事,什么都改变不了,只能眼睁睁看着恐惧的一切发生,而自己却无能为力。”
“啧。”我仔细想了很久,却说不出什么话来。
里德尔突然开口了:“原来妖怪和麻瓜一样,都难以顺心如意。独群,你难道不想知道自己的价值吗?我可以告诉你,你毫无价值,但我可以让你发挥你的价值……”
“做什么?他好歹也是活了几百年的老妖怪了,试图给他洗脑是没用的。你以为这些妖怪跟那些狼人一样那么好骗吗?”我对着他翻了个白眼,转向独群,“我不负责洗清你的罪孽,我只负责将你封印。”
“所以,跟我走吧。”
里德尔偷偷凑到我耳边,轻轻地说:“有些话,说太直白了,很容易引来杀身之祸哦,学妹。”
“你看我像怕的样子吗?”我毫不在意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