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回 贺裴府知县得税银 罗家庄初试飞云剑(3)
把总署议事厅里,王飞熊、张道士、瘦削汉子围坐在酒桌边。王飞熊手拿一块破布,没好气的问道:
“张兄,这玩艺儿你是从哪儿得到的?”
破布上写着:裴涛、白莲教余孽在百丈崖下地洞中。
“哦,昨天傍晚,我和徒弟们正在万寿宫后院练功,不知是谁将这块破布用石头裹着扔了进来,我一看事情重大,顾不上细查便给大人送来了。”
“没看清是谁?”
“没有。”
王飞熊闷闷出了口大气:“这破玩意儿害得我们劳师动众不说,还差点坏了大事!”
“小的该死,小的一定查清是何人所为。”
旁边,那瘦削汉子微微一笑:
“张兄不必着急,慢慢访查也就是了。哦,那事有点眉目没有?”
“回大人话,人已安插进去,一时半会还难有结果。不过,据说那后院书房好像有些蹊跷……”
“据说?”
瘦削汉子脸色有些严峻:
“张兄,今后行动须严谨,不好奇、不张扬、不管闲事,不好大喜功,没有我的吩咐,不得随意行动!”
“毛大人教训的是,小的牢记。”
哦,原来此人姓毛,名安,名义上是个百户,但张道士觉得似乎连王飞虎都怕他三分。或许,这和他那一口撇着的京腔有关?
“呵呵,来,我敬张兄一杯。”
娘的,刚给了一巴掌,又来一杯酒!
王飞熊有些烦躁:
“毛兄弟,如此漫无边际,查来查去,莫非是空穴来风?”
那毛安笑笑:
“王大人,此事系京里粘杆处胡大人所捕获的白莲教余孽供认。经查,当年张贼献忠兵剿四川路过烈州时(注2),确有其三十六侍卫一夜间失踪之事,张贼一路掠获的财物也有部分随之烟消。”
明崇祯三年,恰逢明末乱世,宦官当权,民不聊生,张献忠在家乡米脂起事,和李自成同属一股起义军。他身材魁梧,脸形稍长,面色微黄,留着及胸的长胡子,声若巨雷,人称“黄虎”。他性格桀骜不驯,在延安府当捕快期间,就屡犯军法。
随着力量的壮大,李自成称“闯王”,张献忠则自称“八大王”。不久,张献忠与李自成因故分裂,李自成进攻黄河流域,他则率部进攻长江流域。
1643年,张献忠攻下武昌后称帝,建立大西政权。清朝文人赵吉士在《寄园寄所寄》中说,他将楚王(朱华奎)塞进竹轿,抛入湖中溺死,自己则“尽取王宫中金银上百万,载车数百辆”。
据说,张献忠攻陷成都后,部下报粮草不足,他便用最简单的方法解决了这个最困难的问题——杀人,杀百姓,杀伤兵。成都有一块《七杀碑》,记录的便是他的杀人如麻:
"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
除杀人外,张献忠更以“劫掠”出名,劫掠对象由皇室官绅发展到普通百姓。清人刘景伯在史书《蜀龟鉴》中记载,张献忠从各州郡的富商大贾处掠取的钱财,少则数千两黄金,多则上万,拿到钱后还会杀人灭口。其行为之暴虐,可谓空前绝后、毫无天理与人道可言。
同时,他还对抢掠所得财产进行严格的控制,立下规矩:部下若私藏金银一两,斩全家;藏十两,本人剥皮,斩全家。如此一来,整个四川之财尽归张献忠一人。
据史书记载,崇祯皇帝和他相比也只能算是“小户”。他曾在成都举办斗宝大会,得意洋洋地炫耀自己的富有:24间屋子摆满奇珍异宝、金锭银锭,令人目不暇接、瞠目结舌。
传说中,张献忠将劫来的金银财宝藏在某处,以石牛和石鼓作为暗记,(注3)。
“亦说,以石门和石鼓作为暗记。只是年代久远,唯剩下一点点蛛丝蚂迹,假以时日,你我定能破获此案,不负胡大人重托!”
听毛安如此一说,王飞熊不禁来了兴趣:
“嗯,这倒巧了,本县城北十多里外,有一地名就叫做‘石鼓门’。一个天生的石鼓对着两扇石门,老天爷鬼斧神工,端的好地方、好景致!”
毛安微微一笑:
“石鼓对石门,
鼓响石门开。
谁解其中味,
钱财滚滚来。”
“哈哈,老毛,真有你的,这才来几天啊,连本县小孩子唱的玩艺儿你都弄得清清楚楚!” 王飞熊是真的佩服了。
话刚至此,闻门外鼓乐声隐隐传来,王飞熊大叫:
“来人!”
一跟随快步跑来:“老爷有何吩咐?”
“门外何事喧嚷?”
“回老爷,是知县于大人前往裴府道贺,路过本署。”
“去吧!”
“喳!”
“哗啦!”那跟随刚出房门,王飞熊一掌将酒桌劈成两半:
“这老杀才怕是活腻了!张兄,你等着,他这把交椅早晚是你的!”
“谢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