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番外3-1
第74章
自古以来, 无情道,是最容易、也是最难飞升的道派。
容易,是因为只需弃情绝爱, 视万物为刍狗,生生死死, 皆是云烟过眼。
难, 是因为人有七情六欲,亲疏远近,本非无情之灵,却要断情无情。
侯临,修的就是无情道。
他是一个剑修。
侯临的师父曾说过,他这个人,天生七情缺乏,唯一所求,只是大道飞升,最适合修剑, 也最适合无情道。
“徒儿, 一人飞升万万骨枯,你定是飞升之人,任何阻碍你的,都是你手中剑的敌人。”
这是侯临的师父, 临死前最后的遗言。
他死在了侯临的剑下。
剑修决斗, 一生一死, 很公平。
他是笑着死的。
侯临继承了他师父的剑, 剑名无问,丈余宽剑,他没有看那地上的死尸一眼, 转身离开。
人死如灯灭,尸骨如泥土,不值得在意。
他心底没有一点波澜,就像是路边踩死了一只虫子,不值一提,连让他低头看一眼都没有必要。
侯临开始进入修真界。
不到百年,他已挑战过修真界所有的高手,无视各个门派的邀约,漠视女修的投怀送抱,他已经成为了这个世界的第一。
人们不知道他的名字,但都知道,这位剑修,并不好惹。
与他决斗的,只有死这一个结局。
侯临修为已达炼虚,可却迟迟不见飞升雷劫。
无人可战,他背缚长剑,开始游历。
又过了百年。
年年代有天才出,侯临不再出现,修真界中,已渐渐淡忘了这个人物,只在偶尔茶馆说书的口中,能隐隐听到一言半语。
却被多数人当做一个杜撰出来的故事。
旁边人笑骂说书人“瞎编”时,侯临正坐在茶馆靠窗的位置,他面前只有一碗白水,浑身轻简,闻言也只是抿了口水,眼底连一丝波动也无。
世界对于他来说,是暗色的。
除了飞升,没有什么能让他情绪波动。
荀薇就是在这时出现的。
她一身飒爽红衣,吊在窗口,猛地跳了进来。
正正落在侯临的桌前。
“小哥,借我口水喝。”
少女张扬而随意,她转过身时,满头乌黑辫发散开,缀满细碎红色流珠,点点微光,明亮而耀眼。
像是灰暗中的一团火,炙热、滚烫、刺眼,叫飞蛾迷了眼睛,哪怕是死亡,也想要靠近。
侯临微眯了眼。
他甚至没了反应,以至于在看到少女端起茶碗喝水时,才意识到,少女拿起的,是他刚刚喝过的水。
柔\\软殷红的唇触在略微粗糙的白瓷碗上,他逆着光,看见少女微仰的脖颈,一滴细小的汗珠滑落,浸没在颈间的红线上。
她的身前,半枚铜钱摇晃。
“爽!”
少女将茶碗猛地一摔,当即在地上碎了八瓣,她笑的肆意,比阳光更盛,手指搭向侯临肩膀:“小哥,你的茶,我请了。”
侯临肩膀微微后错,与她的指尖擦过。
少女并没有在意他,那只是她下意识的动作,她在侯临身上没有眼神停留,很快抬头,声音微扬:“店家,茶钱和碗钱,后面那人付!”
她左手抬起,拇指向后指去,笑得顽劣。
“荀薇!你还像个女孩样子吗!学的什么乱七八糟的江湖习气!”
一个身影冲上楼,他喘着粗气,脖颈间是同款红线,一眼就看到地上茶碗,气的瞪眼:“你又摔碗!”
荀薇偏头一笑,一指侯临:“哥,这是你的新妹婿,给人付账哦。”
“什么妹婿!有种你别跑!”
少年冲了过来。
“哎,小女子,还真没种。”
荀薇闲闲看他,在他还有两步远时,转身跳窗走了,像是一只燃烧的凤凰。
少年气的跺脚,店家在他看过来时开口:“荀少爷,我知道,都记在荀家账上,月结,月结。”
少年端着表情,勉强稳重了些,与店家交代两句,又转身“噔噔噔”下楼。
“这荀家的大小姐啊,还是这般爱闹腾,女孩子这样活泼,挺好的!”
“荀少爷得被她气死!”
“上次赌的荀小姐要摔的是什么样的茶盏了?来来,局开了,赢的快来收钱!”
人群熙攘,荀洐已重新转头追了出去,伙计很习惯的收了破碎的茶盏,直接放到了几息间就搭好的赌桌上。
赌桌占了说书人的桌子,好几个人挤过去,满面红光,没参与的,也都凑过去看个热闹,就连那说书人,也撅着屁\\股钻进去喊着:“我赌了碎片八块!我赌了碎片八块!”
声音俨然比他醒目一拍的“且听下回分解”要更震撼人心。
“哎,这位兄弟是外乡人吧,你别误会,荀小姐就这性子,她没恶意,”有人凑到侯临身旁解释:“她就是个爱玩闹的性子,最近估计迷了什么话本,这都是她这个月摔的第十三个杯子了。”
“你都是荀家的第十三个新妹婿了,荀小姐那么说,就是告诉她哥给你付茶钱。”
“放心,荀家没什么抢亲的怪癖好,他们不会来纠\\缠你的。”
那人本想拍拍他的肩,可刚一抬手,就对上侯临平静无波的眼神和骤然而起的煞气,惭惭将手放下,很快又冲到赌桌前,兴奋道:“到外乡人还是城里人的局了吗?到了吗!”
侯临收回目光。
他视线落在桌边,那里,一点红色碎珠晶莹,是少女发间落下的。
有细弱的风,从窗外吹进。
碎珠被吹动,翻倒着滚向桌边,向下掉落。
不知道什么原因,侯临伸出了手。
他接住了那点碎珠。
有樱花香气,淡淡萦绕。
“喂,你捡我的珠子做什么?”
少女攀在窗沿,露出半个身子,劲衣红装,抿嘴一笑:“难道,你喜欢我?”
她翻身进来,轻松拍落手上灰尘,故作姿态的上下打量着侯临。
侯临忽然觉得,掌心的那粒碎珠有些烫。
他抬眸望去,少女很美丽,他曾见过无数的女修,妖娆的,清纯的,妩媚的,视红颜为枯骨,可从来没有一个人,能让他感受到生机。
他平静低言:“不喜欢。”
“不”字出口,微微干涩,剑修不爱废话,隐世磨砺中,他已许久无言。
荀薇却“噗嗤”一笑,犹如展颜花开:“逗你玩呢,别这么紧张。”
她没看他,也不在意他,冲上台上赌桌:“我可是赌了摔八瓣的,这随便摔的,赶巧,你们可不能赖账啊!”
侯临目光追随于她。
直至她淹没进赌桌人群中。
他都没有收回。
活过的岁月里,就连师父,在他眼里,和其他人都没有什么不同。
就像是会动的物件。
人生头一次,侯临觉得有个人,有那么一点不一样。
“别看了,那可是荀家小姐,什么妹婿都是玩笑话,这位兄台,你可别当真。”
旁边桌子的人开口道:“喜欢她的人,能从这茶楼排到城门口,兄台,你没戏。”
侯临没动。
他忽然觉得,这话很好笑,右边唇角微勾,轻笑一声,痞痞的风\\流。
恰在这时,荀薇从人群的缝隙中,看了过来。
她微微愣了下。
忽然觉得,这个一直没注意看的小哥,长得还挺好看的。
侯临在樱城又待了十日。
这十天,他没有再遇见荀家小姐,甚至连她的消息都未曾听到过。
她如同生命中的每一个过客,浓艳的色彩很快暗淡,退化成记忆中一个浅淡的点。
再次遇见,是一年后的江南。
细雨薄薄,青烟漫漫,断桥之上,侯临驻足而立。
他在困惑。
明明修为已至化境,为何还不见传说中的飞升雷劫?
他差在哪里?
春雨薄湿,落在他眉眼、衣襟,泛起微弱的凉意。
“下雨了,你不打伞吗?”
有人给他撑起一把伞。
那声音中的跳跃,有那么几分熟悉,侯临转头,少女眼神惊喜,拍拍他的肩膀:“小哥,是你啊,你怎么也跑到江南来了?”
侯临怎么来的江南不重要。
荀薇则是偷跑出来的。
她没有灵根,是个凡人,只会些拳脚功夫,却胆大的很,因为“江南”这个地方在话本中出现的频率很高,知道那是个很美的地方,便偷偷跑出来了。
说这话时,荀薇正将苞米面饼,分开的一半,递给了侯临。
“小哥,相逢就是有缘,我看你打扮,应该功夫不错,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挣点钱?”
“给我当个保镖吧,怎么样?”
她嬉皮笑脸,面渣粘在嘴角,似乎是随意的一提,他答不答应,都无所谓。
“这很美,要是我家里人也愿意跟我来就好了。”荀薇继续说着:“你知道吗?前面那是断桥,很多话本里都出现过,杭州也有一个。”
她说个不停,似乎这段时间,将这些话憋了太久。
总算逮到个人,就要说个痛快。
她穿的是浅淡的水纹蓝衣,是江南女子常见的温婉打扮,可侯临的视线,落在她的殷红的唇上,那红色,如此的耀眼,给这灰暗的世界,注入了一点生机。
他没有离开,甚至在荀薇吃光面饼后,将手里的那一半,也递给了她。
最后,在她吃完时,他开了口:“好。”
“什么?”荀薇微偏头看他,她眼眸是漂亮的丹凤眼,微微上翘,有一瞬的妩媚。
“我做你的保镖。”
侯临看着她。
他想,左右无事。
左右无事。
因为这一句左右无事,侯临陪荀薇走遍了江南江北,踏过了她憧憬的每一个地方,帮她搬过话本,给她拿过吃食,被她试衣时问过是否漂亮,与她一起湖边泛舟偷鸭蛋。
她为他买过衣服,买过吃食,送过偶尔一见的有趣小玩意。
半年后,侯临跟着她,回到了樱城。
荀府门前,她一身红衣如火,眼眸晶亮,道别后又随意转头,问道:“侯临,你喜欢我吗?”
“我嫁给你,好不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