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全民提升
“你叫姬?”
陈凡想了想,这更像是个姓。
于是说道:“那你就叫姬一,剩下的挨着往后排,姬二、姬三”
取名天才就是这样的,随便一个字拿来当名字,都会给人恍若天成的感觉。
陈凡就是这样的取名小能手。
你看这洞厅的少女,足足三十六人,挨着排下去,总有一个名字能惊艳你。
“姬一谢圣主赐名!”
少女欣喜不已,姬二和姬三也喜形于色,匍匐到陈凡脚下,以额触之。
可后面的少女就有点懵了。
姬三后面怎么排?
听不懂呀!
陈凡一拍脑门,这才反应过来,这些女娃娃根本不识数。
于是他席地而坐。
开始教少女们记自己的新名字。
“姬四,很好记对吗?”
“你叫姬五,四下来就是五!”
“你叫”
到老八的时候陈凡停住了,这家伙,是个大美女,脸上两个浅浅的小酒窝,灵性十足。
“姬三十六,你是最小的,要叫她们阿姐。”
陈凡教完最后一个少女,起身朝她们一一看去。
“你们在这洞里长大,也在这洞里重获新生。”
“以后,你们会是我的左膀右臂。”
“你们要沐浴在阳光下,像花儿一样绽放,也要在黑暗中徜徉,让敌人像花儿一样凋零!”
“你们就叫绽零使者!”
“姬一,你为绽零使者的第一任首领!”
“是!”
少女们身上青光闪耀,美若天仙。
至此,后世威震蛮荒的绽零使者诞生,她们没有感情,没有欲望,只知道执行圣主的命令。
有她们出现的地方,就有生命的凋零,所以也有人称她们:阎姑。
《蛮荒风云之大麒密传》上记载着只言片语:
见日隐于世,窥月没入血。
笑可堕人心,愁能陨人命。
阎姑若行走,神鬼辟易蛮荒旧!
搞定了这件事,陈凡终于能查看自己新得到的御兽术。
这是一项非常变态的能力。
金沙部落能驯服如此之多的战兽,全是靠这个能力。
当然,并非是御兽术可以无限驯服。
而是可以随意取消。
比如陈凡现在不想要巴蛇,那他就可以立刻解除与巴蛇的联系。
听起来好像没什么特别。
实际上极为变态,你想,只要驯服一只兽宠,就可以搞清楚此兽整个种族的生活习惯,甚至是了解它们的致命弱点。
这样一来,想要圈养它们,慢慢驯化为战兽,就轻而易举。
然后解除御兽术,重新选择一种兽,继续以上的操作,久而久之,就可以驯服很多不同种类的战兽。
明白了其中关键,陈凡也不禁感叹这金沙部落的老巫实力强大。
能找到幼年体的巴蛇,绝非易事。
这可是神兽!
与火光兽同一个级别的存在。成年体的巴蛇吞下一座山都绰绰有余。
“等回去,立马将你炼成蛊种!”
陈凡不喜欢蛇,特别是这种颜色丰富的蛇,所以炼成蛊种后他要找时机重走一趟火山。
万一御兽术能收服火光兽
陈凡不去管巴蛇
他用重力术将附近小潭中的蓝色宝石弹起来,全部装进了空间。
然后看着自己的骨刀,想起了缝合怪的惊呼。
圣骨之兵!
他一直对苍狼部落先祖之墓中的巨兽尸体很感兴趣,却从来没想过卜筮一下这把刀。
是自己忘了?
还是这刀潜移默化中影响了自己的注意力?
他沉思片刻,开始卜筮。
命巫的卜筮,非同小可。
陈凡眼睛一眨,已经洞悉了此刀来历。
或者说,这不是刀。
而是一种异兽的腿!
千奇百怪的蛮荒,生活着无数想象不到的神奇种族。
其中一种叫做圣骨兽。
这种兽没有血液,没有皮肤筋肉,甚至没有器官。
只有骨头。
它们身上的每一根骨头都是可怕的兵器!
陈凡手上的骨刀就是一种圣骨兽的腿,而这样的腿,它有上百条!
这样的异兽,比恐龙更恐怖。
只是很久很久之前,这种可怕的生物就突然销声匿迹了,蛮荒之上,再也看不见它们的身影。
陈凡的卜筮术都没看到它们是怎么消失的。
“原来如此。”
陈凡搞清楚了心中疑惑,感觉念头更加通达,顿时升起了回家的念头。
人生不过二三百年,实力与势力都是虚妄。
只有身边的人才最重要。
不过要想保护身边的人,还是要有实力和势力才行。
“姬一,金沙部落这边暂时别动,到合适的时候我自会来收服他们。”
“你们留在这里,出去融入他们的生活,搜集信息,金沙部落和金河联盟的一切消息都要送到我的密室之中。”
陈凡决定先不出去收服金沙部落,因为自己一个人跑来把人家一个部落给灭了
太无聊!
这就好比锦衣夜行!
不如等待金沙部落杀到绿洲时,自己再亮出身份,当着部落所有人的面降伏他们!
才够爽!
“跟我来吧。”
陈凡移步,向密室走去。
少女们紧随其后,脚步迅捷,英姿飒爽。
巴蛇也跟在后面。
他不太想将巴蛇收进空间。
进入密室,墙壁上和地上摆放的各种‘物件’令每个人都很不适。
“把这些东西收拾掉。”
陈凡摆摆手,然后向姬一说道:“别让人发现这个密室,有必要的话,可以派人轮流值守,一旦有人闯入,就抓起来,每过三天,我会来一次。”
“是!”
姬一领命。
陈凡归心似箭,只能将巴蛇收了进去。
此时他已经明白,智慧生物是可以收进空间的,但对方必须没有反抗念头才行。
取出一丝水激射向高处的小洞,直接水遁离开。
回到绿洲,清新的空气,高远的夜空让他沉醉。
第一件事就是将巴蛇取出,然后一只大鸟振翅飞来,正是呼玛。
此时的它发生了异变,双翅变得更加宽大,全身羽毛都变成了白色。
只有喙下的小胡子变成了青色。
它眼睛上方长出了长长的白色眉毛,整体看上去有一种慵懒的感觉。
但那两只小眼却透露着嗜血凶光。
只有看向陈凡时才柔和下来。
陈凡摸摸它的脑袋,对它现在的样子很喜欢。
“麒麟倒也不小气!”
绿洲的事情他自然知道,骑上呼玛回到山谷,谷口小亭中值守的战士正伸长了脖子望向谷内。
谷中人声鼎沸,围着一只小兽叽叽喳喳讨论个不停。
那小兽
就是一只长着角和翅膀的小白狗
样子就是茶杯犬,只有巴掌大小,两扇小翅膀扑腾扑腾,怎么也飞不高。
还张牙舞爪吓唬着围观它的人。
“好可爱,就是有点凶。”
“这是什么呀,要是能摸一摸就好了。”
“啊噜噜~我刚才摸到了,好软的!”
陈凡不禁莞尔,族人们的智商越来越高,就连审美都提升了不少。
汪!
小兽发现陈凡,扑腾着小翅膀晃晃悠悠飞了过来。
陈凡伸手将它接住。
这小兽其实是白云。
白云苍狗的白云,善于变化。
唐杜甫《可叹》诗:“天上浮云如白衣,斯须改变如苍狗。”
说的就是此兽,用来比喻世事变幻无常。
它属于天狗的一种。
这是小兽破壳时陈凡就收到的信息。
至于这种狗为什么是卵生动物,他也不知道
“巫祝大人!”
族人们看见陈凡,齐齐跪在地上。
今日麒麟赐福,绝非先祖主动为之,每个人都知道,这是巫祝大人的手笔。
“相公!”
豆和钰也跑了过来,二人眼中有青光,眉心有紫色圆点。
陈凡目光一亮,这是
紫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