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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当仁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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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翌日清晨,天才微微亮,晓风穿堂而过,带着泥土的芳香,带着兰陵河的芳香,带着天际残月的芳香。

    范清臣从梦中醒来,头并不像想象中那么痛,只是有些昏沉。

    范清臣单独住在侯府别院,小院精致典雅,有花有木,有水有石,亭台楼阁、曲水回廊。

    他走到井边,转动辘轳打了一桶水,洗了个冷水脸,感觉清醒了很多,才兴致勃勃的观赏起小院的景色。

    踱步到池塘旁,看见水中倒影,他才发现自己身上正穿着一件绯红色的华服,不是昨天刚来侯府时的衣着,他感到有些困惑,不知何时换上的?

    他邹皱眉头想了想,但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索性不再想下去。

    此时侯府管家金忠带着侍女提着食盒前来,恭请范清臣用早膳。

    侯爷戎马半晌,早已养成早起的习惯,所以没打扰范清臣,一早就独自用完早膳,这才安排人前来伺候范清臣。

    跟随金忠前来的侍女,一脸娇羞的望着范清臣。

    范清臣向来记性不太好,但还是能认出了她,这个侍女名叫红叶。

    因为红叶会时不时的朝他笑,他也时不时的朝红叶笑,所以印象较为深刻。

    范清臣接过红叶手中的食盒,朝他微微一笑,红叶也低头微微一笑。

    而这位目光如炬,寡言少语,精瘦如铁的管家,范清臣却无论如何也想不起叫什么名字。只得讪讪朝他笑道:“有劳大管家!”

    金忠知道这位少侠又把他的名字忘记了,但他并没有介意,而是和往常一样,面色平静,的说道:“能为范少侠效劳,是金忠的福气。”

    他记得这是第八次向范清臣自我介绍,范清臣总是记不住他,但他并不生气,因为他的目的就是不给别人留下深刻印象,这样他才能更好的为侯爷效劳,才能隐蔽的执行某些重要指令。

    见范清臣接过食盒,正准备大快朵颐,他不温不火的接着说道:“侯爷在大堂等你。范少侠用完早膳,麻烦你移步过去一趟。”

    范清臣问道,“你家侯爷有什么吩咐吗?”

    金忠回答道,“这个我就不知道了。”

    范清臣看着金忠,不好意思的道:“我好像总是记不住你的名字!”

    金忠面带微笑,恭恭敬敬的的回答:“无妨。”

    范清臣道:“额?这么说,你不生气?”

    金忠平静的回答:“不生气。”

    范清臣道:“为什么?”

    金忠依旧平静的回答:“你虽然忘记了八次,但至少也记住了八次。我已经很知足了。”

    这或许就是有得必有失的道理,懂的这个道理的人很多,但是能泰然处之的人很少,恰巧金忠是一个。

    人生或许就是如此,失去什么的时候,不要悲伤,或许失去的同时,你也得到了很多。

    同样的道理,得到什么的时候,也不要沾沾自喜,或许得到的同时你也失去了很多。

    范清臣品味着他的话,打量着眼前的这个男人,得出一个结论,这个男人不简单。

    范清臣抿嘴一笑:“我保证下一次遇见你的时候,一定能喊出你的名字。”

    金忠道:“以后的事情很难说清楚。或许你又忘记了,或许我们再也见不到了。”

    范清臣顿了顿,才意味深长的说道:“或许吧。”

    的确,人生无常,谁也不知道下一秒的事情,何况是以后?

    生命的可贵之处,或许就在于他的不确定性。

    每个人都无法确定自己的未来,每个人都在这种不确定性中寻找自己的出路。

    红叶打开食盒,里面有一碟荷花酥、一碟蟹壳黄和一碗冒着热气的桂花莲子粥。

    范清臣望着红叶白皙细嫩的手掌,出了一会儿神,才抬头对红叶赞叹道:“侯府的饮食向来精致、美味,光是肉眼看到,就能挑逗舌尖味蕾,让人垂涎三尺。”

    红叶情窦初开,也不知道范清臣真的是说美食,还是在说自己。

    听到“挑逗”“舌尖”和“垂涎三尺”三个词语,粉嫩的脸蛋,绯红绯红的。

    一旁的金忠补充道:“范少侠的饮食规格,是按照侯爷的标准定制的。侯府的厨子,手艺向来不错,所做的各色菜肴,毫不夸张的说,一点也不逊色于御膳房。”

    在范清臣的映印象,这应该是金忠第一次和他说这么多话。他隐约察觉到了什么,现在虽然说不清楚,但至少能肯定一点,这位大管家对侯爷的饮食相当在乎,或许侯府的菜谱和御膳房的菜谱都是一样的。

    按照这个思路分析下去,金忠如果能搞到御膳房的菜谱,自然和大内有某种联系,这么看来,金衣侯虽然在朝堂没有什么话语权,但私底下却和各部门联系密切。

    范清臣不敢肯定自己的猜想是否正确,但可以肯定的是一切都不不像面看起来那么简单。他看了一眼金忠,指着食盒说道,“要不一起品尝品尝?”

    金忠从范清臣的眼光中似乎也读到了某种异样的信息,想起刚才的话,自觉失言,委婉拒绝道,“多谢范少侠,我没有用早膳的习惯。”

    说罢领着红叶,朝门外走去。红叶临去之时,回头朝范清臣偷偷看了一眼,恰好范清臣也正望着她远去的背影,四目相对,红叶害羞的笑了笑,低着头,迈着碎步,尾随金忠而去。

    范清臣用罢早膳,前往侯府大堂,拜别侯爷,侯爷送范清臣到侯府大门。坐骑追风,鞍辔鲜亮,毛色光鲜,焕然一新,范清臣接过马缰绳,欲翻身上马,扬鞭远走。

    金衣侯提醒他道:“范兄是不是还有什么心爱之物没带走?可不要落在侯府。”

    范清臣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对昨晚发生的事情八九只记得三,愣了半晌,才道:“侯爷莫不是开玩笑。范某两袖清风,除此一匹瘦马陪伴闯荡天涯,别无他物。”

    金衣侯郑重其事的道:“范兄莫不是忘记昨晚的赌约?喝酒必求一知己,赌博亦如此,赌的不单是本事、也是人品。”

    金衣侯看了一眼范清臣继续道,“我金万里虽谈不上一言九鼎,但八鼎总是有的;虽不是君子,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但至少三匹是追不上的。愿赌服输,从现在起薇薇就是你的人了。”

    范清臣静静的看着侯爷,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好。

    金衣侯哈哈大笑道:“范兄放心,我也是上了年纪的人,虽说宝刀未老,但昨晚实在是烂醉如泥,薇薇现在还是冰清玉洁之身。洞房花烛的的重任就交给你了。”

    此时,纳兰薇薇头戴凤冠,肩披霞帔,上身内穿红绢衫,外套绣花红袍,千娇百媚,一身红色,骑着一匹健壮白马走到范清臣身旁。

    范清臣望着花枝招展的纳兰薇薇,面带窘态:“侯爷,我漂泊江湖半生,习惯一个人。虽说行为放荡不羁,也谈不上什么正人君子,但夺人所爱终究不好?”

    金衣侯指着纳兰薇薇问范清臣道:“难道她不漂亮?”

    范清臣看着纳兰薇薇柔若无骨的腰肢,如实道:“漂亮。如花似玉。”

    金衣侯又问道:“难道你不喜欢?”

    范清臣瞥了一眼纳兰薇薇,目光不听使唤的落在她饱满的胸膛上,如实道:“喜欢。如鱼得水。”

    金衣侯问纳兰薇薇:“你喜欢他吗?”虽说是询问,但其口吻就像是给千军万马下死命令,没有丝毫征求意见的意思。

    纳兰薇薇虽有羞怯之态,但却毫不犹豫的回答道:“一切听从侯爷安排。”

    金衣侯道:“范兄一表人才,风流倜傥。薇薇姑娘婀娜多姿、亭亭玉立。实属郎才女貌,佳偶天成。应该是当仁不让,何来的夺人所爱?”

    范清臣嬉皮笑脸的道:“侯爷后院佳丽三千,自然输得起。可如此美人陪伴在我一江湖浪子身旁,实属暴殄天物。”

    纳兰薇薇的脸色有欢喜,但更多的是尴尬。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难道范清臣列外?

    金衣侯眼中闪过一丝恼怒之色,语气却如往常般,笑道:“自古宝剑配英雄,红粉赠佳人。何况那我有赌约在先。范兄莫不是看不起本侯?切莫让江湖人笑话本侯输不起,坏了侯府名声。”

    范清臣看了一眼纳兰薇薇,又看了一眼金衣侯,他知道没有任何人能拒绝侯爷的要求,侯爷的要求就是命令,虽然他不是“任何人”,但也没有再坚持下去,于是改口道“既然侯爷如此抬爱,恭敬不如从命,悉听侯爷安排。”

    他就这样稀里糊涂赢得一美人。

    范清臣如风中柳絮、水中浮萍,孤身一人漂泊江湖,无牵无挂、无忧无虑,生则生矣,死则死尔矣,对他来说都是了无遗憾。

    但如今美人在侧,何去何从让他有些左右为难。

    就好比一只断线的风筝,突然被系牢在一个固定的位置,失去了原来的万里天空一样。

    这可真是喜忧参半,范清臣隐约感觉到“兰陵赌酒赢美人”或者说是“金衣侯慷慨赠红颜”这出戏,是侯爷精心设计的,目的就是将纳兰薇薇安插在自己的身边。

    难道他也想要我身上的十面埋伏图纸?他怎么知道我身上有十面埋伏图纸?

    如果真是这样,为什么不在侯府动手?如果不是,那他处心积虑将纳兰薇薇安插在自己身旁是为了什么?

    范清臣双眉紧锁,无论如何都想也不明白。

    既然如此,暂且先带着纳兰薇薇出城,再另做打算。

    话说范清臣、纳兰薇薇二人,从兰陵出发一路向西而行,不多日便来到西南地界,期间范清臣多次“抛弃”纳兰薇薇,都没能得偿所愿。

    最终只得结伴而行,途途经文所述烟堆山附近,二人一番打情骂俏后,范清臣再一次落荒而逃的,纳兰薇薇在后面紧追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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