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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义结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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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昔年华山论剑,江湖豪侠齐聚,群贤毕至,剑宗是何等威风,势力直追少林、与太极门、唐门等大派在伯仲间,是称雄武林的一方豪强。

    可好景不长,自上一代宗主卓不群仙逝,云飞阳接替宗主之位后,华山日渐衰微,门内弟子良莠不齐,竟一代不如一代。

    说来也奇怪,云飞阳年轻时可是剑宗不二出的人物,在剑法修为上无人能及,对华山武学典籍的领悟也是颇深,但坐镇华山的这些年,却不尽如人意。

    所以早些年他四处游历,欲寻一资质上乘、根骨俱佳的人收入座下,纳为关门弟子,作为衣钵传人,继承大统。

    遗憾的是,时至今日,还未遇到合适的人选。

    所以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会独自一人徘徊在论剑石旁,看着清冷的月色,像相马的伯乐一样感叹一声,“天下无马啊!”

    渐渐的,他觉得凡事不能操之过急,要讲究缘分,所以淡忘了此事。

    不想当时范清臣误闯华山,二人相谈甚欢,相见恨晚。

    云飞阳铁了心定要纳范清臣为徒,虽年逾古稀,满头华发,满颌银须,可有两项绝技。

    一是那套“百步飞剑,一剑封喉”绝技,号称“千人敌”;

    据传昔年剑宗宗主卓中来带领弟子游历西域时,被魔教妖人任逍遥带领手下精兵强将,围困于昆仑山。

    在长达三天三夜的围追堵截中,华山众人死伤无数,弹尽粮绝,眼见大势已去,卓不群决定拔剑自刎。

    就在这时,云飞阳参透了华山至高绝学“独孤九剑”,一招“破剑式”将魔教众人的武器全部缴械,一招“看剑式”反制任逍遥,最后反败为胜,带领华山众人成功突围。

    回到华山后,卓不群便将剑宗宗主之位传给云飞阳,在当时云飞阳可是江湖中最年轻的宗主人,可谓风光无限。

    此后云飞阳又在独孤九剑的基础上领悟出“百步飞剑”,世人称之为“千人敌”。

    另外一项就是喝酒,号称“万人敌”。

    云飞阳年轻时,曾在洛阳百花楼买春,要想成为百花楼花魁月娘的入幕之宾的唯一条件就是看谁酒量大。

    月娘可是江湖第一美人,前来拜见的江湖侠客不计其数,当时云飞阳力敌万人,拔得头筹,成功入围,羡煞不少人。

    据说这一次比酒,喝光了洛阳城所有的酒,后来洛阳的酒价一路飙升,时至今日,提起洛阳的时候,人们往往会感叹一句“洛阳酒贵”,就和当年“洛阳纸贵”如出一辙。

    当然,“洛阳纸贵”是由文人引发的,因其文采斐然,世人争相传抄其著作导致纸贵;而“洛阳酒贵”这个成语却是由江湖侠客产生的,起初的意思是说英雄豪杰,万杯不醉,演变到现在却变成形容洛阳的美酒佳酿,价值连城。

    此次赌酒云飞阳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他看来范清臣必败无疑,所以收徒之事“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自然欣然答允。

    当然范清臣也不是省油的灯,他自诩酒量天下第一,据说能一次喝完半个西湖,自然信心满满,胜券在握。对他这个嗜酒如命的人来说,此行有些仓促,连日来滴酒未沾,现在正好借此机会痛饮一番。

    可谓是一箭双雕,既可以名正言顺的拒绝云飞阳,又可以品尝到美酒,正是醉翁之意只在酒。

    二人处华山之高,览群山之渺,指点江山,对月豪饮,月落月升,月缺月圆,第三日晚,范清臣以略胜云飞阳三坛的酒量取胜。

    没想竟输在范清臣手里,云飞阳心有不甘,但作为一派宗主,江湖中举足轻重的成名人物,只能信守诺言,履行赌约。

    却不成想范清臣的要求是二人义结金兰,结拜为兄弟。云飞阳甚为诧异,心里嘀咕道“我想做你师傅,你却想做我兄弟,简直本末倒置,岂有此理!”

    虽是如此,但碍于面子,他不好反悔,只得心里闷闷不乐背着双手来回游走。

    不过云飞阳依旧不改收徒之志,借着酒意,厚着老脸一厢情愿的劝说道:“小兄弟,不如我收你为徒,将华山绝学统统传授于你,将来由你继承华山百年基业。到时你振臂一呼,响者云集,岂不威风?岂不美哉?”

    范清臣放下手中的酒坛,打断他的话,笑嘻嘻的说道:“莫非前辈要毁约?”

    云飞阳环眼圆睁,心里依然不打算放弃,嘴里却言不由衷的说道:“怎么可能?以我云飞阳在江湖的地位,必定一诺千金,一言九鼎,决不食言。刚才的意思,只是比较恰当的一个建议,你不考虑下?”

    说罢,气呼呼的独自喝了一大口闷酒,心里暗骂“还真是阴沟里翻船,太没面子了。”

    这是范清臣喝酒最畅快的一次,也是他喝得最多的一次,不过他没有醉,反而越喝越有精神,当然,话也越来越多。

    他放下酒坛,勾着云飞阳的肩膀说道:“云老头,我这人放纵惯了,不好约束。华山清规戒律繁多,我可受不了。就算加入了,恐怕用不了多久就会将所有的戒律犯个编;万一干出什么欺师灭祖的事情来,就不好了……”

    听完范清臣的言语,云飞阳的酒意散去一大半,清醒了许多,他的话虽然是戏谑之词,但颇有道理,想当初自己拜入华山,何曾不是将华山戒律全部犯了一遍,险些被逐出门墙。

    这范清臣脾气和自己年轻时候的确很像,万一真如他所言,自己岂不是自掘坟墓,如果是这样,有何面目见华山列祖列宗。

    想到此,收徒之志灰飞烟灭,加之范清臣如此坚定,正所谓人各有志,他总不能逼迫范清臣向自己下跪,行拜师大礼,虽然这对他来说不是难事。

    云飞阳怅然若失的叹了一口气,到他这把年纪,见过的事、遇到过的人都太多,自然明白凡事都只能随缘,不能强求这个道理,只好作罢。

    范清臣看了看不再言语的云飞阳,恰好云飞阳也正好看着范清臣,四目相对,他们都读懂了对方的眼神。

    于是双双跪于论剑石下,朗声说道:“黄天在上,后土为证,今日我范清臣、云飞阳结拜为异姓兄弟,不求同年同月生,但求同年同月死。”

    范清臣刚念到死这一字,停顿下来,侧脸打断云飞阳道:“前辈今年贵庚?”

    “什么前辈?叫大哥!”云飞阳瞪了他一眼,继续铿锵有力的念道:“皇天后土,实鉴此心,忘恩背义,天人共诛。”

    范清臣呆若木鸡的跪在那里,好像地府阎罗王在查阅生死薄,看看云飞阳还有多少阳寿一般。

    “大哥我今年七十有三。”云飞阳想起刚刚范清臣的问题,加大语气道:“明年此时正好七十四,到时兄弟一定记得前来华山喝杯寿酒。”

    范清臣似点头,又似摇头,不言语,心想:“这老头是不是老糊涂了,今天七十三,明年自然七十四,这难道还用强调?。”

    云飞阳双眉一挑,看着范清臣很认真的补充道:“记得带寿礼!”

    范清臣愣了片刻,眯斜着眼说道:“前辈,我有一个比较恰当的建议,你考虑下。据江湖传闻你年轻时一表人才、风流倜傥,可有妻小,不如……你我二人结拜为翁婿,我做你的乘龙快婿,你做我老岳父算了……”

    结拜为翁婿?闻所未闻,范清臣不但敢想,还敢说。云飞阳毫不理会他的话,斩钉截铁的道:“不考虑。以你我的脾性来看,做兄弟更合适。”

    “草率了。”范清臣打了一个嗝,自言自语。

    “皇天后土,实鉴此心,忘恩背义,天人共诛。”范清臣补充完誓词继续道:“大哥放心,我一定将关东千年人参、西域天山雪莲、黔北幽兰香草带来给你做寿礼。毕竟我们可是立誓同生共死,你这身体可要保重。”

    “哈哈,江湖险恶,你走南闯北,周游四海,务必小心,可别死在我前面让我为难。”云飞阳年轻时也是随心所欲的做自己想做的事,现在虽然有所改变,但有时候说话依然如此,他毫不客气的道。

    这一老一少,疯疯癫癫、若痴若狂,还真像义结金兰的生死兄弟。

    华山之巅,罡风涛涛,落叶潇潇,二人衣袂飘飘,举目远眺,天边风起云涌,变化莫测,大有黑云压城,山雨欲来之势。

    此时二人醉意渐疏,云飞阳望着天边滚滚黑云,长叹道:“天有不测风云。”

    范清臣接着道:“地有草木荣枯。”

    云飞阳咬文嚼字道:“不应该是人有旦夕祸福吗?”

    范清臣道:“人定胜天!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何惧天意如何?”

    云飞阳仰天大笑,这也是他想收范清臣为徒的原因之一,知天意,不惧天意,尽人事,人定胜天。

    他喜欢范清臣骨子里那股不屈精神,他喜欢范清臣埋藏在心底的那股豪气,他喜欢范清臣有主见、不盲从的行为。

    云飞阳眼中的温和之色随着天外变幻的云朵变幻着,最终定格为一抹刚毅,他望着范清臣郑重其事的道:

    “当下江湖波谲云诡,暗流涌动,各派势力明争暗斗。蜀中唐门、司命殿等势力蠢蠢欲动。江南冷氏公然挑衅少林泰山北斗地位,欲一决雌雄;朝廷悬镜司公然插手江湖事务。”

    “听说最近江湖中出现一个名为风花雪月楼的组织,活动隐秘,发展极快,势力庞大,比当年的青龙会有过之而无不及。你孤身一人行走江湖,凡事多留一个心眼,小心谨慎行事。”

    “愚弟无门无派,与江湖中各大势力无冤无仇,大哥无需担忧。”范清臣对云飞阳的关心表示感谢,看着云飞阳有些凝重的表情,安慰道:“再说江湖乃天下人之江湖,非一人之江湖。侠义永存、道义不灭,正义的力量绝不允许邪恶一手遮天!”

    云飞阳长叹一声,缓缓说道:“纵然是邪不胜正,但总有乌云蔽日的时刻,虽然很短暂,但是也很黑暗。”

    范清臣义愤填膺的说道:“义之所在,一往而前,死不旋踵。大哥如有需要,愚弟随叫随到,但凭差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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