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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养剑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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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表诚意,林秋冬还将头顶的斗笠摘下。

    王重看到斗笠下,那张有些才十八九岁的脸,心里有些不信任:“小哥,额,我们这次的镖是,要运往里我们三千里的江州。”

    “哦,没事,我可以接受,你要是觉得我年纪太小,没有修为境界的话,你大可以与我比试一番。”

    络腮胡男子,闻听此言,心里不免得高看这个年轻人一眼:“拳脚无眼,林公子你可要小心了。”说罢,左脚向前踏出一步,将地上灰尘震起,一拳挥出。

    他不躲不避,等这只裹挟着罡风的拳头,快砸中自己面门时,才拿起自己的斗笠格挡。

    魁梧男子发现,本该被一拳砸碎的斗笠,这时竟,完好无损的横在二人之间,还未等他有下一步动作,林秋冬就一脚将他踹退三步。

    只有了一次交锋,王重便知道,自己不是眼前年轻人的对手:“小哥年纪轻轻,便达到了金丹境,可真是后生可畏啊。”

    林秋冬,自然没有暴露自身修为,而是压了一个大境界,否则多半会吓死对方。

    毕竟在山下人眼里,金丹便是江湖大宗师,元婴便可开宗立教,元婴之上的探云,更是神仙人物。

    所谓的山下,是修仙之人对,普通人或者江湖人的贬称。

    他收起思绪:“侥幸罢了,可惜我一个小小金丹,面对仇家灭我满门时,只能无能为力的干看着,唉~”最后露出了一副,忧虑至极的表情。

    其实这话是极有心机的,既谦虚的承认自己的境界,又说出了自己游历江湖的缘由,最后才利用彪形大汉的同情心,消除他最后的不信任。

    果然络腮胡大汉,走到他身前,重重拍了拍他的肩膀:“小哥,这些事都过去了,向前看吧,我看你身上,应该也没带什么盘缠,今天便就在这住下吧,正好明天咱就出发。”

    “那就,先行谢过王大哥了。”

    “不用谢,举手之劳罢了,那我先带你去房间。”

    房门推开,林秋冬又和对方客套几句后,便放下行李。

    等王重走出房门,才叹了一口气:“都是可怜人啊。”

    他在房中查看了,之前从密室拿出来的东西。

    其它东西他都知道是干嘛的,只有这个白玉葫芦,他捣鼓了半天,也没研究出个所以然来。

    想了想他便走出房门,问丫鬟拿了一壶酒后,便倒入葫芦中,这时他才发现这个葫芦的与众不同,把这整整一坛子的酒,倒的一滴不剩,酒葫芦才满了三分之一。

    他又拿来三坛,全部倒进去后,这次更加离谱,酒葫芦内部才上升了一丢丢。

    “我靠,这是个宝贝啊。”林秋冬惊讶道。

    这时放在桌上,用黑布包裹着的青山剑,发出剧烈颤抖,他将布条掀开,然后那把长剑化作虹光,飞入葫芦口里。

    他赶忙拿起葫芦查看,只见里面有一把缩小无数倍的青山剑,正悬空在酒液之中。

    他想起前世看过的那种修仙小说,里面就有一种东西,作用和功效都与之相匹配,名叫,养剑葫……

    青山剑宗,陆剑明正坐在一处凉亭中:“你说,真的是林秋冬杀了守门人吗?”

    叶亭亭叹息一声,回道:“虽然我刚开始也不相信,但从那人的伤口,以及林秋冬消失的时间来看,他是凶手无疑了,师兄师父说得对,人心隔肚皮,这事不怪你我。”

    陆剑明没有回答,而是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阁楼之上,执法长老落下一颗黑子后,淡淡开口:“这会不会太急了?”

    “这叫兵贵神速。”说罢老宗主捻起一颗白子,迅速落下。

    见自己已无路可走,执法长老干脆投子认输。两人陷入短暂的沉默后,老宗主才接着说:“长城即将建成,这意味着什么我想你是明白的。”

    “飞升境剑修,为何一定要是他,顾均不是更好嘛?”

    “你老糊涂了?就算顾均修行天赋再高,他敢去和一个手握青山剑的,天生剑胚比杀力?”

    长老被骂的缩了缩鼻子,仔细想想后觉得确实如此,也就没再搭话。

    见到这老小子这副怂样,活了近五千年的老宗主,也只能是从鼻子发出一声冷哼。

    翌日,王重已经准备好十三匹骏马,再加五辆马车。

    等雇主王员外的家仆,将十箱黄金搬上那马车后,他们一行人才出发。修为最高的林秋冬,他们五人走在前面。

    其余修为较低的镖师,则是跟在马车身后。

    一个身穿黑色长袍的女镖师开口:“师傅,咱这次去江州城大概要多少时日?”

    王重伸手挡了挡刺眼的阳光,回道:“脚程快的话,也需要个十五日时间。”

    女子听见能出去玩那么久,心里甭提多高兴了。于是跟身后的一个年轻人聊起,一路上有什么美食,有什么景色啥的。

    驾着马车的几人,应该都对那个面容俏丽的女子心生爱慕,所以听见她在聊一路上的风土人情时,几人也是一副百事通的模样,一路上说着一些趣事。

    就这样整个队伍,一时之间充满了欢声笑语,与他们格格不入的便是,戴着斗笠的林秋冬。

    他们从襄阳城到陵州,刚好用了五六个时辰,一路上也是相安无事,王重见夜已经深了,便吩咐众人就地扎营。

    很快十数张帐篷便迅速搭好,众人围在篝火旁,吃着烤兔烤鸡。

    王重很是热情的扯下一只烤鸡腿递给林秋冬,后者欣然接受,一口美酒一口烤肉。

    这让他想起了前世,踩着啤酒瓶撸串的神仙日子。

    这时徐月莹注意到了,他手上的白玉酒葫芦:“林公子看不出,你这家底还挺殷实嘛。”

    这话让他不知道怎么回答,只能摇晃了一下酒葫芦,问她要不要喝几杯。

    “不了不了,我要是喝酒,我爹得把我腿打断。”黑衣女子赶忙摆手,说到最后嘴巴不自觉崛起,显得格外委屈。

    见到她这样,自己也不敢上前安慰,生怕被前方虎视眈眈的,那几个舔狗,群起而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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