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骚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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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生自然是没有看见红袖脸上一副痴痴的表情的。
现在的王生看起来有些狼狈,手上的儒服看起来也有些锅灰的颜色,最明显的是,他的脸上有着几痕炭的印记,看起来有些滑稽。
弄这些饭菜,尤其是用土灶,王生在小时候虽然用过土灶,但是到了他读高中大学的时候,土灶基本是用来做烧饼那一些的了。
基本是不用做饭的了。
而类似与做烧饼那样的东西,都是过节祭祀用的,这种东西就是王生想做王生的母亲也不会让他做的。
煮饭做菜用的基本是用电用煤气的,用不到土灶。
这样的结果导致,王生对于土灶的使用是有些生疏了,这毕竟已经算是儿时的记忆了。
红袖看着王生此时小花猫一般的样子,忍不住捂嘴笑了起来。
看到红袖脸上露笑,王生也知道自己此时的样貌没有多好看。
但王生是男人,男人脏一点又不会怎样,所以王生用袖子把脸上的印记抹了一下之后,也就不见怪了。
他现在的注意力是放在一个红色的漆碗上面的。
此时这个大概一巴掌大小的漆碗上面都是菜肉。
生菜炒肉丝,加上一点简单的调味料,看起来倒也是色香味俱全。
说起来,这个时代的菜大多是煮的,像是菜羹那些,炒的菜反而是很少。
红袖吃过很多种菜,现在看到这炒的菜,心中不免好奇起来了。
这炒的菜,能吃、好吃吗?
红袖心中有些疑问,而此刻她看到王生脸上的炭灰印记非但没有被王生擦干净,反而是让整张连都成了灰蒙蒙的颜色了。
于是红袖上前一步,用手帕将王生脸上的炭灰擦了擦,整个过程仿佛是排练好无数遍似的,没有一点的突兀。
王生本来心中充斥着做完菜的淡淡喜悦与成就感,毕竟用这土灶烧出来东西,这难度就有些大了。
但是被红袖用手把脸上的污渍擦干净之后,王生心中却是有了另外的一种感觉。
红袖脸上也微红,在红袖做完这个动作之后,两个人都安静下来了。
气氛,好像又变得尴尬起来了。
“哈哈哈。”王生尴尬的笑了笑,倒是稍微缓和了一点。
尴尬的笑了一下之后,王生端起漆碗,而红袖也是把手伸回来了。
“姑娘,我们到堂屋去看看我这菜做得怎么样吧。”
王生虽然对自己的菜有很大的信心,但是现在毕竟时代不一样了。
哦。
不仅仅是时代不一样了,像味精那样的东西也是在这个时代也是没有的。
而那所谓的盐,很粗,而且不是洁白的,还带有一些淡淡的黄色。
应该是提纯的时候没有提纯干净。
如此配料,加上土灶,这东西能成什么样子,王生心中其实还是没有底的。
把厨房略微整理一下之后,王生与红袖也到了堂屋里面去了,王生从堂屋的厨盒里面拿出了两双筷子,一双递给红袖,一双给了自己。
“尝尝,看味道怎样。”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王生已经是吃了一块肉了,味道倒是不错,当然,与后世那种酒店的菜比还是有很大的差距的。
毕竟这配料实在是太少了。
酒店里面的厨师或许有两把刷子,但是你家里掌勺的人做的菜不见得会比他们差,当然,前提是你家有酒店那么多的配料的话。
在这个时代十多天,王生每天基本上吃的都是菜羹烧饼,或者是小米粥烧饼。
当然,这样的伙食在这个时代算是不错的了。
但王生毕竟是后世来的。
入奢容易回简难,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要王生一辈子吃两样菜,不可能。
所以对于菜系的开发,王生觉得要给这个世界出一份力了。
红袖拿起筷子,夹了一片菠菜上来。
此时的菠菜翠绿欲滴,腾腾的热气,发散着让人嘴馋的味道出来。
这种东西光是看就让人很有味道了,更别说是吃了。
待红袖入口的时候,眼睛也是亮了起来。
红袖也很少,或者说是没有吃过这种炒的东西,现在吃起这个东西来,顿时就感觉到了一种很奇妙的味道。
这种味道,很好吃,而且和红袖之前吃过的那些东西不一样。
看到红袖脸上的表情,王生就已经知道自己想要的答案了。
看见自己做的饭菜被别人如此享受着吃了下去,王生心中要说没有自得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公子,这菜和妾身之前吃的都不一样,它里面虽然没有太多的汁水,但是味道却是很好。”
味道好,那自然是正常的事情,王生脸上一笑,说道:“好吃就好,好吃就多吃一点,对了,这菜你学会了没有。”
学会了没有?
红袖一愣,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公子,刚才我只看了一遍,现在忘得差不多了....”
卧槽!
贵人多忘事啊!
其实红袖之前一直在看王生,并没有注意王生的手法和步骤。
王生在心中猛翻白眼,嘴上却是不以为意。
“没事,一遍不行,就两遍,两遍不行,就三遍,做到行为止!”
“嗯!”
红袖用力的点了点头,眼中却是有着幸福和开怀的神采。
若是生活一直都是这样的,那该有多好啊....
正当王生与红袖在吃着菜的时候,家中的院门却是被人敲打着了。
砰砰砰。
砰砰砰。
王生眉头一皱,旋即想到了什么事情一般,脸上也是露出笑容来了。
“姑娘,你先吃着,我去去就来。”
红袖点了点头,看着王生小跑出去,脸上却是露出了一个依恋的表情。
王生说是去去就来,还真的是去去就来。
当然,再次回来的时候,王生手上已经是有一把剑了。
这把剑不是特别的长,但却是无比的骚气。
是真的骚。
而且是那种臭美的骚。
这把剑颜色艳丽,上面镶嵌着许多宝石一类的东西,看起来倒是价值不菲。
但拿在身上,真的很骚气。
果然,酒仙的审美和我们平常人的审美不一样。
王生要是带着这把剑出门,绝对会是全场的焦点。
走在路上的回头率百分之百。
曹冲嘴角抽了抽,他貌似是被刘伶给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