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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分手与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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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说,人生远比小说来的精彩。之前我是半信半疑的,但现在相信了。

    我和前女友韩卉是在网上认识的。韩是金牛座女生,比我小三岁,人也真的很金牛座,憨厚老实,犟,还有就是臭美,一天不自拍或者没有了美图秀秀会死那种。说实话,她蛮好看的,虽然并不美的摄人心魄,但是乖巧可爱,看起来小家碧玉那种。当我从背后环抱住她的时候,有一股火在我们身体之间蔓延开来,我们都希望时间就停在这一刻,让这团火能燃烧的更加绚烂,彻底。然而这团火终究是没有烧完就灭了。某一天,我鬼使神差地发现了她的一篇网络日记,在日记里,她毫无保留地倾泻着她对另一个男人的思念,寂寞,和欲望。而那个男人竟然连前任都不是,而是她的py。

    真的从这一刻开始我才相信网络上的一句流行语:外表越清纯的女人,身子却可能越肮脏。之后我们自然而然吵架,发怒,互喷。我气的是她在事发后连一点解释挽回都没有,直接就想分手一了百了,而她因为我吵架时骂了她,决定和我决裂。吵完三天后我去找过她,发现她已经和一个比我还高的男生,有说有笑地走在了一起。韩卉不会再出现在后面的篇章中。这一年草长莺飞的夏天,我22岁大学毕业。

    很多人说,分手最好的麻醉剂就是再去开始一段新恋情。我并不赞同,但我这样做了。因为太痛苦。很快就有女网友来约我了。她叫奶油小芳,也和男朋友刚刚分手,两个人互相憋着气不去理睬对方。我是老好人性格,劝和不劝离,就劝他们和好。但小芳的性格比较傲,并不肯。我们扯了半天,最后她约我去看摇滚乐演出。

    我没有理由不答应,一开始也真的只是想看个演出而已。

    那天七点左右就下起了雷阵雨。演出在八点半,地点在一个叫“欲音”的酒吧。我八点二十就到了那里,酒吧门口已经围满了各色男女,发型怪异的大叔,流氓混子,学生,穿着暴露的朋克女,绿茶,黑人等等。我站在入口靠右的石阶上,看着淅淅沥沥的马路上车来车往,雨滴顺着伞沿汇聚成水流落下。一件露肩白色吊带衫突然出现在我眼前,紧接着我的手机震动了一下:我到了。我抬头看到眼前的女生打着一把wolf字样的伞,过耳的短发,黑红色长方框眼镜,个子矮矮的大概160左右,以及他的左臂上有一个很可爱的纹身。或许是穿衣的关系,整个人看起来白白净净,清澈出水,却又散发着一种能挑起荷尔蒙的性感。我们对视着。一种紧张感告诉我,我喜欢这个女生。但当时我没有从她的眼睛里嗅到欲望的味道。

    然后那天晚上,我们两没有回家。

    她灌了我两三罐百威,喂我吃了半根抹茶哈根达斯,然后在我迷迷糊糊的时候,吻了我,酥麻的,软软的,让我根本不能拒绝,唯一还让我残留一丝清醒的是她嘴里绿双喜的烟臭味。然后她对我说,她不想回大学宿舍,因为宿舍没有空调。于是第一次,我和一个女生一起度过夜晚,第一次和女生一起洗澡,第一次帮女生洗头,第一次…然后隔天清晨醒来,互相道别。她对我说:“我讨厌黏人的。”我想了半天,终于想明白了。想念并不会让人讨厌,但想念的次数太多,就变成了粘人,而粘人却是让人讨厌的。于是我打了一次电话之后,再也没有联系过她。至今她都没有再出现过,但从此每当我路过“欲音”,我都会站在它旁边的二楼地铁站台失神望它一会儿。我不知道我在看什么,等什么。直到后来看到刘德华在哥哥的阿飞正传里说:“我从来也没想过她真的会打电话给我,但每次经过电话亭的时候我总会停一阵子。后来我才知道,也许她只是想和我聊一夜而已。”我便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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