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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命运交错)「迪斯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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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记事开始就在孤儿院了,我不记得我见过我父母的模样,我也记不起来在孤儿院发生过什么了。

    饥饿占据了我绝大部分的记忆。

    有些人来了,有些人被领走了。

    我和一群孤儿们一起,四五个人挤在床上睡觉,吃着难以下咽的饭菜,听着嬷嬷的唠叨。

    日子虽然苦,但是大家一起种蔬菜,一起掏鸟窝,一起挖田鼠,也还算过得快乐。

    那是十字军第一次到我所在的城市,鲜亮的盔甲,胸口红色的十字,显得威武不凡。

    我也曾经在夜里,躺在孤儿院的屋顶上,幻想着自己穿上那盔甲的模样。

    可是这一丝美好的向往很快被打碎。十字军拆掉了孤儿院,所有人都被送到教会的救济院。

    雷纳德,也就是坐在我旁边的这个十字军,就是我在救济院认识的。

    我不是个善于交际的人,可是雷纳德每次见到我,都会和我热情的打招呼。一来二去,也就熟络了。

    我教他在什么样的土里可以挖出来蚯蚓,他教我怎么绑好一个窗帘的绳结。

    我教他怎么从厨房偷到自己想吃的黄油面包,他教我怎么修好卡住的水车。

    我们很快就成了最好的朋友,虽然我们彼此有很多的不同,可是我们就是能在一起快乐的玩耍。

    现在想想,这家伙小的时候长得可比我乖巧的多,也讨人喜欢的多。

    教会的救济院不像孤儿院那么自由,每天要唱圣歌,背圣诗和祷文,我不喜欢这种生活,这种感觉太折磨了。

    雷纳德和我不一样,他很喜欢这种生活。他能唱对每一个音符,而后被夸奖,他能记住该记住的一切,从而避免责罚。而我总是那个等着被打手心的人。

    他总是一副笑脸,每个人都喜欢他,每个人都和他打招呼。

    而我,可能被什么人干掉埋起来,也不会有人记得我曾经来过。

    我们虽然是很好的朋友,但我和他就像是山峰的两面,他在光明的那一面,而我在黑暗的那一面。

    几个月之后,雷纳德便被一户十分虔诚的农户所收养了,此后我们就断了联系。

    我不知道雷纳德去了哪,我只觉得他一定会过得很幸福。

    而我,确实是厌烦了这种“神圣”的日子。

    有天厨房为第二天的庆典准备了不少好吃的馅饼,我趁夜偷偷爬进去,先是吃了两个,又打包了十几个带走,随后就离开了救济院。

    在那之后的很多年里,我在不同的城市间流浪,饿了就去翻翻垃圾桶,冷了就找个烟囱抱一宿,或者在桥洞下烤烤火。

    偷窃是我主要的维生手段。救济院的圣诗我背不下来,但是用两个手指夹着刀片跳舞,着实是我的拿手好戏。

    我的专业水平很高,能在和别人笑着打招呼的同时,翻遍他身上的全部口袋。并在拿到钱包里的钱后,再将钱包塞回裤袋。

    他们只会觉得,自己是记错了口袋而已。

    我只在街上动手,拥挤的码头,吵闹的酒馆,喧嚣的竞技场。

    当每个人都沉迷于自己那短暂的快乐时,我从他们身上取下——我的快乐。虽然饥一顿饱一顿,但是日子也还是过得下去。

    直到那一年。

    教皇的命令被做成宣传页,那上面写着:“夺回圣城,消灭异端”“在神圣军团中,用军功力赢取土地,用异教徒的鲜血赚取荣誉”这样的口号。

    如果我没记错,这已经是第四次东征了。

    教令与政令一条接着一条,我不想在街上被征兵的人抓走,便躲了起来,我把自己一点点存的财物都换成食物,在自己林子里的小窝里,开心的睡了一个月。

    我远远地看着城市里的炊烟少了,看着闪亮盔甲的队伍远远离去,我看到送行的人们簇拥着,挥着手中的手帕,送他们的丈夫和儿子上战场。

    征兵结束了,我暂时不用担心被抓去做什么十字军了。

    可眼前的问题很明显,附近的兔子和鼹鼠都已经被我抓完了,我太饿了,我要去城里找找看,有没有能让我吃一口东西的地方。

    城里的人少了不少,原本拥挤的酒吧,变得空荡荡,原本热闹不凡的竞技场变得门可罗雀。

    我的营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不得已,我选择在夜里,去那些没有亮起灯的房子,碰碰运气。偶尔会有小的收获,可是更多的,还是空荡荡。

    我知道,那些放心离开城市的人们,大多不会留下什么财产,于是我将目标换成了那些更高级些的房子和独立的庭院。

    起初很顺利,我拿到了很多自己想要的珍宝,直到那一夜,我最难忘的那一夜。

    我盯上了一个有家族徽章的房子。

    我观察好了他们的生活习惯,知道他们会在什么时间离开也知道会在外面待多久。

    我算好守卫的换班时间,并提前准备了阳台的钥匙,在宅邸的侧面留好离开时用的绳子。

    终于,我潜入了那个房间,纵使我已经见过了不少富贵的装潢和贵重的财宝。

    也还是被眼前的一切所惊呆了。

    这小小的屋子里,塞满了那些最高级的货色。

    我愣了一下,随后打开了随身的裹布,尽可能的装上自己觉得方便带走的珍宝。

    我按捺不住自己的狂喜,几乎要唱出歌来,也许做完了这一单,我可以好好的找个地方休息一段时间。

    我先是打包了屋子里的全部的小的饰品,那些金质的笔帽、银质的徽章以及那些被陈列在柜子里的珠宝。

    而后开始比较着价格和方便携带,确保自己能带足够多的东西离开。

    在我沉迷于挑选和打包,并且十分肯定自己会再次回来一次的时候,开门的声音,让我浑身一抖。

    他们已经回来了?!!怎么这么快?!!

    也许是我太过于沉浸于发财的美梦。

    我没有听到马蹄的声音,停车的声音,以及大门打开的声音。

    我太大意了。

    那时的我,如同惊弓之鸟,草草的包裹了身上的裹布,便立刻想从窗台上越过去,从而尽快脱身。

    可是在我走向阳台的那一刻,男主人已经打开了房门。

    我听到了男主人的喝骂和诅咒,怕极了的我,手一抖,把自己锁在了屋里。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作为小偷,我自然被抓到过,也被人打过,但是几个铜币和今天我包裹中的这些东西相比,简直是地下和天上的区别。

    男主人快步走过来,双目圆瞪,一边喊叫着叫守卫报警,一边想用他的手来抓我的肩膀。

    我一边后退,一边下意识的用自己随身的小刀向后划去,他抬手一躲,小刀割在他的腋窝靠前一点的地方,血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流出来。

    我愣在了原地。他跌倒在地上,用手扶着自己的伤口,大口的喘着气。

    此时我已经看到护卫从门外冲过来,不能再犹豫了。

    我助跑两步用力冲破了阳台的窗户,直接跌下二楼,而后又找到宅邸侧面围墙旁边的的绳子,成功逃脱了。

    隐约中,我听到了有女人的嚎叫和婴儿的哭喊声。

    我拼命的跑,直到自己的肺快要爆炸才停下来。

    我杀了一个人!!!

    不,他不一定会死,只是一个小伤口,不会死掉的,包扎好就可以了。

    我用力的抓着自己的头发,拼命的让自己冷静下来。

    我的包裹不知道什么时候跑掉了,我也不太在乎包裹里有什么。

    接下来的几天,我四处躲藏,我尝试着躲在空屋子里,在衣柜和床底躲过搜查的光亮。

    随后,我看到了那张讣告

    米尔斯家族的一名成员被抢劫犯在室内杀害。

    下面是那个男人的画像。

    看到讣告上那个熟悉的年轻面容,我知道自己慌忙中造成的杀孽已经铸成。

    我终于知道了那个徽章代表着什么,那是米尔斯家族的徽章,我杀死了一个贵族。

    这个家族曾经风头极盛,后来因为一场政治斗争被打压,可是归根结底,还是贵族,而且是比较老的那种。

    即使长辈们被杀了一批,流放了一批,也还有自身的家底。

    尽管我知道我不应该白天活动,但是我还是想看一下,死的人是谁,我惹上了什么麻烦。

    我伪装成了一个妇人,用厚厚的头巾和面纱把自己盖住,手里挽着篮子,假装刚采购回家。

    在路上,我远远的向停尸房的方向张望,我看到一名身着考究,头戴黑纱的女子,抱着她的婴儿在和人说什么。

    很快,对话结束了,她哭的坐在了地上,几乎晕过去。我自幼孤独,没有经历过这种痛苦,但也仅是这么一撇,便让我跟着难过起来。

    那些日子,是我人生中无比黑暗的一段时间。

    我心如刀绞,我沉心忏悔,我持续的自我否认。我虽然从不相信教会讲得那些上天堂下地狱的东西。

    但我知道从杀人那一刻开始,我的灵魂已经碎成了碎片。

    搜查的力度在不断增大,我的通缉海报张贴的四处都是,据我所知附近的几个城市中都有我的画像,城市的出入口都有卫兵进行封锁,让我无法出城。

    我也看到了海报上的悬赏,这悬赏的额度很大,任何一个人,不论是有钱的或者没钱的,善良的或是恶棍,都会对抓到我感兴趣。

    我在不同的角落藏身,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仅在深夜出来交换一点吃的,黑市的食物贵的像是在买首饰。

    有时候我实在饿的不行,就想办法去别人的厨房里偷一点。

    这种东躲西藏的日子,我过了两个月,等街道上的人不再讨论我的故事,墙上的海报被雨水打掉了色彩,我才开始再次开始小心的活动。

    在驿站,我打点了马夫,告诉他我在城外等他,我用头巾包住头,并在傍晚才上车,避免被认出来我是通缉海报上的人。

    我踏上了去往偏远城市的路途,想好了换个城市,换个身份,换一种生活的方式,过一种不用再靠偷东西便可以生活的日子。

    同时,隐藏自己的过去,保住自己的秘密,保住这条命。

    但是就在我开始思考如何换一种人生生活的时候,命运和我开了个玩笑。

    车晃得厉害,我感觉很难受,于是便喝了些随身带的酒,沉沉的在座位上睡了过去。

    在梦里,我梦到自己被一只叫不上名称的怪兽追。

    我拼命地跑,拼命地藏。可最终还是被抓住了,那个浑身蠕动触须的家伙却开始和我对话。

    他说:你跑什么,你不也和我一样吗?我一低头,我的手上也开始冒出触须来。

    我从这荒诞的梦境中惊醒,看窗外已经快半夜了,夜空里一片晴朗,月光照下来,远处的山峰都能隐约看到。

    就在我打算再打个盹的时候。我听到了马的嘶吼,马车被逼停了

    我侧身向外看去,发现前面的路被石头和木头挡住了,一高一矮两个家伙挡在车前。

    高个子走到马车旁边叫嚣着,让我们下车,矮个子在那里举着枪用断断续续的声音说,都都别动老老老实实的把钱交出来。

    那是一个结巴。

    车夫已经吓傻了,整个人从车前滚下来,立刻趴在了地上,撅着屁股瑟瑟发抖。

    我瞬间醒了酒,先是快速检查了一下怀里的手枪,又摸了一下藏在袖子里的刀刃。

    想了想自己可能的机会,就顺从的下车了。

    算上我在内的六个旅客都老老实实的岔开腿,上身趴在车的两侧,等着那两个强盗来搜身。

    站在我旁边的是个年轻的女人,她的胳膊碰到了我的袖子。

    我能感受到她害怕的厉害,她的身体在夸张的抖动着,几乎站不住。我小声的说了一句,别慌,不会有事的。

    她点了点头,想说什么,可是恐惧让她的上下颚无法正常的开合,我只听到了牙齿碰撞的声音和喘气的声音。

    高个子一个个的搜过来,不断把摸到的钱和珠宝装进随身的袋子里。

    等他终于搜到我旁边的人,并发现了站在我旁边的是个女人,他嘴里兴奋的嘿嘿嘿了两声。手上搜索的部位也逐步放肆起来。

    我听到了女人害怕的小声呼叫。但是此时我还不能动,我还在观察,还不是时候。终于,高个子侧身,他的后背朝向了我。

    机会!就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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