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微笑颅骨’酒吧
巨剑士的招募成本比披甲战士更高,食物之外,还要求五十单位的钢铁。
当然,这对周苍来说不成问题。
十七号城市工业区里有一大堆营地,成品钢材要多少有多少,要什么种类有什么种类,这些家伙们守着这堆不能吃的硬邦邦玩意儿愁得头发都白了,充其量弄点钢筋和钢钎去改造成长矛用来打僵尸
每次他去收购钢材的时候,这帮人都是恨不得把他当祖宗一样给供着的。
一分钱一分货,巨剑士的成本更高,但它贵也贵的很有道理。
相比披甲战士,他们的力量更大,灵活性相差无几,此外浑身上下的钢铁板甲让他们的防御力远超披甲战士,而他们装备的双手焰形剑更是让他们具备了真正意义上的【群攻】能力。
实际上在游戏里,他们和披甲战士是相差无几的炮灰,毕竟装备虽好,可终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超凡能力。
《全民领主》里没有超凡能力的常规兵种都是炮灰水平,遇上超凡英雄都是被砍瓜切菜的货色,所以一般玩家也没工夫研究炮灰的区别:
更能打的炮灰难道就不是炮灰了?
但在末世,他们面对丧尸群时候的表现,就完全可以说是凶残了。
这些高举着长度接近一米三、宽度也超过一个巴掌的、重达二十公斤的钢质双手大剑的猛男,抡圆了一刀下去,一口气直接就能把面前挤着的好几只丧尸给腰斩。
一刀两断。
比起使用长戟和长柄斧的披甲战士,他们的群攻能力强大得多。
周苍一口气招募了五名巨剑士,一下子就让战斗小队具备了强大的进攻优势。
话说这才真叫割草呢,看着这些狂暴的猛男如同挥动扫把抽打密密麻麻的秸秆一样、用巨剑把密密麻麻的尸群砍得断胳膊断腿满天乱飞的样子,他甚至都有种想回去重温真三国无双的冲动了。
眼下这一幕,真就跟那些个传奇武将虐杀小兵时候的场面一模一样。
至于另一个兵种,装甲骑兵
他没有大量招募。
还是之前那句话,骑兵这东西在末世的街道上真的施展不开。
所以只招募了三个——实际上其实是靠他们的战马来驮运货物,骑士本人都被周苍赶下马去、随便发了把战斧充当步行骑士。
而他们的战马背上则捆上了一堆大包小包。
甚至周苍本人也在马背上给自己弄了个座椅:这样一来他就可以一边在部队行动的过程中挂机,一边分心去异界或者群里了。
实际上他本来想弄个马车的,依靠末世的建材资源现场组装一个并不困难,但想想还是算了。
装甲骑兵们骑的不是高大的安达卢西亚马,看体型倒是更接近阿拉伯马,这些动物的智慧虽然比不上身为英雄单位的狗肉,可起码比真实世界里的马匹更听话、更有灵性。
骑士下马步行的情况下,它们甚至也可以在建筑物里行走,只要那些楼道和大门能把它们塞进去——这样一来它们的行动还不算太受限制,起码进得去建筑物里。
可若是拖个马车就很累赘了。
于是周苍也就只好舍弃了更舒适的马车,坐在起起伏伏的马背上挂机了。
异界,加德的哀悼。
‘微笑颅骨’酒馆。
下午,正是海盗们最无所事事的时候。
随船出海的人,此时此刻正在甲板上看着一望无际的蓝水无聊地抠着脚指头,而现在还在岸上的,基本上都在用各种方式消磨时间。
比如说这些聚在酒馆里一边吹牛打屁,一边玩着纸牌,等待夜晚来临。
海盗们都是夜猫子,晚上才是他们真正嗨起来的时候。
通常来说这种时间点上酒馆不会有外人来,毕竟这不是晚上,但偶尔也会有例外
“吱呀”一声,百叶门被推开了。
昏暗的光线里,大厅里的所有顾客都惊疑不定地看着走进来的这个人。
穿着全套卡利亚骑士铠甲、身形半透明仿佛幽灵一样的周苍顶着无数道诧异的目光,走到吧台边上坐下。
——整间酒吧里的大部分人,讲话的声音都下意识降低了好几个分贝。
虽然不清楚这是个什么人,但只要是这种明显不是普通人的角色,归入超凡者的行列里就绝对没错。
而哪怕以海盗们的凶残和嗜血,也是不敢招惹一名陌生的超凡者的。
照旧以【全息投影分身】降临异界的周苍环顾一圈,海盗们纷纷避开了他的目光,不敢与他对视。
“一杯长岛冰茶。”
紧接着这家伙好整以暇地冲酒保微微点头。
“不好意思,阁下?”
酒保努力想了半天,没想明白他说的这个词是什么意思。
“”
周苍才反应过来,自己是在一个估计连三四十度的浊酒都能被称之为‘烈酒’的时代里。
“好吧,这里一般都卖些什么口味的?都拿出来让我看看。”
紧接着他就意识到自己似乎又发现了一个商机,连声催促道。
虽然眼前这个家伙看起来有点神经兮兮的,但好歹是个超凡者,身为普通人的酒保敢和海盗拍桌子瞪眼睛,却还是不敢违逆这种人的意志的。
他从身后的柜台上取出一大堆酒瓶子,摆到吧台上一一为周苍介绍了一遍。
实际上不单是酒保的介绍,哪怕光是看这些五花八门的容器,周苍就意识到了这个时代,酿酒行业的落后程度:
木桶装的朗姆酒,这是酿制的低度数蔗糖酒,甜味很明显,也是这间酒吧的消费主力,之所以用这种比较大的桶子,就是因为往往只要开封,一晚上就能卖出去;
玻璃瓶也有,但这种玻璃周苍都说不好该算什么,实际上更接近琉璃,也就是杂质特别多、几乎不透光的玻璃。
用这种‘琉璃瓶’装的是酒保号称的‘最烈的烈朗齐’,他打开木塞闻了一下,觉得这度数搞不好跟江小白之类东西一个水平,顶多算中度酒。
此外还有更令人发指的东西:陶罐装的葡萄酒,很苦很涩,起码以他一个现代人的角度来看完全无法下咽。
估计这里的人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他们掺了很多料——根据酒保的介绍,他们一般会往里面加入肉桂、豆蔻、胡椒之类一大堆香料,然后煮到沸腾,放凉到微微发温再喝。
“最正统、历史最悠久的罗慕路斯帝国传统!”
他是这么介绍的。
“”
周苍只觉有点无语。
这不是当汤来煮了吗?
不过好像一千多年前,罗马人的确是这样喝的。
话说他以前玩游戏的时候,也没感觉这游戏的世界观这么奇葩啊,莫非不亲身体验一下还真就看不出细节来?
倒是他们的啤酒还算符合他的审美,虽然口感的确也糟糕了一些,另外没那么爽利,但好歹比起前面那几个他尝都不想尝的‘潲水’终究高了不止一个档次。
“本来我今天是来这里招募几个手下的,不过现在决定暂时搁置一下——我得让你们见识一下什么东西才是人应该喝的,拿潲水来灌顾客可不是什么友好的行为。”
这家伙很是嚣张地说道。
好吧,他已经决定了,对异世界的另一种倾销商品,就要在这间酒吧里首先打开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