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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决定为她做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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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年前,沈志华只是给了苏晓晓足够的陪伴。

    3年后,沈志华重生成了乞丐。

    他要为她做点什么!

    曾经,他每天骑着单车陪她下班。

    路过红绿灯的路口,看着苏晓晓爽朗的笑容。

    曾经,他只是给了她很多个第一。

    如今,他还在,他要守护她的存在。

    沈志华决定了,他为了苏晓晓,他不搬家了。

    本来,他已经决定,下个周六就去租个房子。不用兄弟们风餐露宿。

    如今,为了爱情,他自私一次。

    “没事,我会保护她!”沈志华喃喃自语。

    “什么?”

    威威没有听见!

    老耿可是听的真真切切。

    “老大他不会喜欢上苏小姐了吧!”

    老耿心想。

    他们只是普通的乞丐呢!

    怎么可能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老耿不解。

    沈志华本来就不是乞丐,他自身也不认为自己是乞丐。他不过借用了何小禾的身体而已。

    他真的不能再穿这衣衫褴褛的乞丐服了。

    “苏小姐!”沈志华上前,他心尖儿在滴血。

    苏晓晓面无表情的脸,不禁让他伤神。

    “不快乐的话,就想点快乐的事情!”沈志华见苏晓晓没有说话。

    他要开导开导自己心爱的女人。

    “或者,来一串冰糖葫芦,有点甜!”沈志华给了苏晓晓一个大大的微笑。

    苏晓晓看着眼前小哥阳光的脸,很是热情。

    如果他不是乞丐,或许她们还可以坐在咖啡厅里闲聊。

    可是,他是乞丐,他哪有悲欢离合。

    沈志华看着苏晓晓发呆。

    他正准备说话。

    “又是你这个破乞丐!”陆远航的愤怒声响起。

    他昨天破坏了他的好事,今天他又凑过来了。

    “你再说一遍!”沈志华挺了挺挺拔的身子。他本就没怕过谁。

    “我会让你死的很惨!”陆远航威胁。

    “哼~”

    沈志华鼻子里重重的鼻音。

    他都已经死过一次,无非就是再死一次而已。

    “死亡,他会回到过去吗?”沈志华脑子里闪出的点子,他都觉得他是天才了。

    “你不可能赢得了我!”

    沈志华气场全开的,周围王者气息,把陆远航压的死死!

    他不过就是个破乞丐,哪来的霸气!

    陆远航心里一惊,除了沈志华,还没有人给他说过这句话。

    他盘算着眼前的人。

    真的就是个破乞丐啊!他垂着脸嫌弃。

    “苏小姐,不用怕,这种有婚约的无赖,就该曝光他的无耻行为!”沈志华仰着头。

    他话才落音。陆远航心里一惊,随即而来的堵,很是点发慌。一个破乞丐。他还会这点手段。陆远航不会拿家族,远航集团,名誉来赌这场爱情!沈志华太懂他了。

    “怎么,还不走吗?”四个乞丐,异口同声。

    老大在,他们才不怕呢!

    陆远航骂骂咧咧的上了车。

    四个乞丐心情特别畅快,让他骂他们是破乞丐!

    有钱人一样被他们怼的垂头丧气。

    “明天,不要再看到你!”

    沈志华指着宾利里坐着的陆远航!,他说到做到。

    “苏小姐,没事了!”

    “不要被这种人渣影响了心情!”

    沈志华伸了手,准备拉苏晓晓从地上起来。

    苏晓晓。看了看,她心里有点隔阂。

    男女授受不亲,更何况他还是个乞丐。

    传出去,苏晓晓的声誉和清白摆在什么位置?

    苏晓晓礼貌的望着沈志华笑了笑。

    如沐浴春风般的舒服。

    哇塞~

    “漂亮姐姐,漂亮姐姐……”威威情不自禁。

    果然漂亮,善良的人,大家都忍不住的喜欢呢!

    “苏小姐,你等等我!”

    “你们四个在这里守着!”

    沈志华说着,就迫不及待的转身离去。

    五分钟后,

    “那是何小禾?”老郭揉了揉眼睛。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

    沈志华一身休闲装,那天晚上苏晓晓陪他们去买的衣服。

    “也太飒了吧!”威威喜欢的不得了。这可是他摩拜的老大。

    他,高挺的鼻梁,精致的五官,浓眉大眼,标致的短发,完全脱离了对乞丐的印象。

    “苏小姐,我送你回家吧!”

    苏晓晓点了点头。

    他比乞丐时,好看了不知道几万倍。

    “老耿,你带着兄弟们去吃晚饭。吃完晚饭,拿着这些去大学城外面摆摊,切记,不要出幺蛾子。我晚点去和你们汇合。”

    沈志华安排完,他看了看老耿,他放心他,弟兄几个也就他还认识的了钱了。

    傻归傻了点,也不至于是浆糊。

    苏晓晓看着眼前的年轻人,她心里还是很有感触。

    他们有个这样有条不紊安排工作的头头,怎么可能会是个乞丐呢?

    而他又确确实实在乞丐的圈子里!

    苏晓晓脑子想不过来。

    走吧,苏小姐。

    夕阳下,两个人,不是一般的般配,纵使沈志华是的乞丐身!

    “老耿,你看他们好般配!”威威八卦。

    电视机里都这样放着爱情。

    “嗯,是吧!”老郭接了几句话。

    “他不会是喜欢苏小姐了吧?那我们会被老大抛弃吗?”威威心生恐惧。

    啪~

    一个巴掌打在他脑袋上。

    “想啥呢!”

    “就算他俩在一起了,他还是我们老大!”老耿直着腰。沈志华给他贴了膏药。

    这老大在他心里是真心的好。

    “苏小姐,冒昧的问一句,他值得你这样吗?”沈志华试探性的问。

    尽管他心里已经知道了答案。

    “也许吧!”

    苏晓晓舒了口气!

    原来连呼吸都会痛的。

    沈志华他泛红的眼。

    晚一点点,不是一切都来的及吗?

    如今。他还有机会吗?

    他的容颜在苏晓晓心里已经是乞丐的定义。

    无论你怎么努力,你的第一次见面都会烙印在她心底。

    沈志华想了想,他没必要告诉苏晓晓,囚笼在这个躯体里,就算他看着苏晓晓想狂拥,也只是远观而已。他能做到的就是暗中保护。

    保护他爱的那个人。

    “他也可能真的不在人世了!”沈志华叹了口气。

    如果他还在,他的灵魂怎么会穿越?

    如果他的灵魂已经穿越,而他还活在世上,那他岂不就是个躺尸!

    那躺尸岂不是在医院?

    医院?

    沈志华内心反问,他突然有了点思路。

    苏晓晓瞟了一眼,没有吭声。

    没错!他应该就在医院!

    只是那地方,他100 进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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