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普克卡瓦?屋13
二审开始时、辩护律师上来就毫不客气地指出,警方所谓的“百叶窗外射殺的理论 存在诸多漏洞”。
例如:“该理论中、凶手必须一只脚踩在后门处的矮墙上,而另一只脚踩在窗台上进行射击”。
然而从案发现场的照片上可以看出,在后门外还有一扇纱窗门、而这扇纱窗门当时是开着的,这样就正好阻挡在旁边的矮墙前,从而也就无法实施射击了。
此时辩护律师要求一位证人出庭,这位证人也就是克鲁夫夫的邻居。
他说在6月22日早上路过克鲁家的时候,看到克鲁家后门的纱窗门朝外开着、和照片上纱窗门的状态一致。
而在6月22日下午 警察接到报警,并前往了克鲁农场。
而这位邻居是在上午路过时看到的,比警方更早。
辩护律师接着说道:(“即使现场满足了所谓的“百叶窗外射殺理论”的条件,那么还有一个因素不能忽略。 也就是当晚的天气”)。
案发日6月17日的晚上,天空阴暗、空气潮湿、且刮着大风。
在这样的天气状况下,克鲁家厨房的百叶窗却打开着,不仅如此、克鲁先生还坐在扶手摇椅上对着风口吹。 那么这样的可能性有多大呢?
并且百叶窗外的矮墙仅四英寸宽,而矮墙到窗台的距离是33英寸。 在脚下湿滑且能见度低的晚上、人想要在上面站稳都很困难,并且还要轻声轻脚不能被人发现,而后再到指定的位置后、完成精准射击,这样的难度可以说是相当大的。
随后辩护律师又请上了一位軍事方面的专家辩护律师,问他如果想要完成百“叶窗外射殺理论”的难度有多大。
该专家则表示(“未经训练的普通人无法做到”)。
辩护律师说:(“检方所谓的“百叶窗外射殺理论”,是一个完全站不住脚的错误理论。 而通过一个错误的理论来判一个人的罪,简直太过荒谬”)。
接着辩护律师向法庭阐述了本案的第四个理论,(“珍妮特谋殺、自殺理论”)。
辩护律师认为克鲁夫妇的生活、其实并没有像外人看起来那么幸福美满,珍妮特长期忍受着“大卫·克鲁”的家庭暴力。
在1970年6月17日的这天晚上,实在忍无可忍的珍妮特将丈夫射殺,而惊慌失措珍妮特找到了父亲戴姆勒、让父亲帮忙一起处理屍体。
在后来的几天中,珍妮特陷入了恐惧、内疾和绝望,最终选择了在家中开枪自殺。
后来戴姆勒回家发现了女儿自殺,为了掩盖女儿殺人的真相、就用同样的手法处理了女儿的屍体 伪造成两人被殺。
而6月19日,目击者罗迪克在克鲁家门口看到的那个神秘女人,其实就是珍妮特本人。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珍妮特的女儿没有被殺害。
一审中阿瑟·托马斯被定罪的最大依据、“是克鲁家后门附近发现的一枚 点二二子弹弹壳,也就是本案的关键证物”。
因为该枚弹壳具有唯一性,他只可能来自于阿瑟·托马斯的点二二口径步枪。
因此,在一审中阿瑟·托马斯 则被判处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