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青藤往事2
七月二十七日、下午两点。
青藤市供电局、十九岁食堂女工“石某某”,在其单身宿舍遇害。
被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身共有釖伤三十六处。案发现场极为惨烈。
石某某是个刚来城里打工的、朴实的农村女孩,她的新生活还没有开启便这样悲惨的结束了。
第三起案件发生于(“一九九七年”)。
一九九七年、三十二岁的高承勇外出到(“楠德市、上兴区”)打工。
三月二十八日、上午八时许,在楠德市上兴区某宿舍。
高承勇携带尖釖和捆绳,盯上了一名年轻的女性“李某”,趁其从附近上公厕返回家中时,尾随入室。
持尖釖索要财物,并用绳索将李某捆住。当李某呼喊求救时,“高承勇将李某殺害、并姧 汚屍体”。
这起案件、是目前官方认定的,唯一一起发生在楠德的案件。
并非很多媒体刊登的,高承勇在楠德犯下了两起命案。
“警方从这起案件中受害女子的下体、提取到了高承勇的鲸斑,和高承勇在青藤犯下的命案现场、留下的dna确定为同一人”。
于是,这起命案在二零零四年、被刑侦 部门判定,列入(“青楠八零五系列、强姧殺人、残害女性案”)
(“一九九八年”),是高承勇疯狂作案的一年。 也是他后来在供述中说的,不殺个人就心里慌的一年。
(“一九九八年,一月十三日、下午四时许”)家住柏溪区、水上路的二十九岁的女青年“杨某”,在家中被害。
受害人颈部被切开、全身赤裸,上身共有釖伤十六处。 双耳、及头顶部,有十三乘二十四厘米皮肉缺失。
被害人在死前曾有过剧烈抵抗,床上有明显的抓痕。
“被害人死后屍体被姧 汚”。
这是系列案件中,唯一一个全身赤裸的受害者,说明訩手作案时十分从容。 他应该相当了解受害人家中的情况,知道绝不会有人回来。
“事实上这也是案发后,经过三天才被发现的受害者”。
也是从这起案件开始,訩手加快了作案的节奏。 并且开始切割被害者的身体。
(“一九九八年、一月十九,日下午四时许”) 派出所正在开会讨论案情的时候,又接到了报警电话。
家住柏溪区、水上路的二十七岁女青年“邓某某”,在家中遇害。
这是第五起案件。
受害人上衣被推至胸部之上,裤子被扒至膝盖处。
被害人颈部被刺割,上身共有釖伤八处。 左边乳 頭及背部,有三十乘二十四厘米皮肉缺失。
“可见高承勇手段极其残忍”。
第六起案件发生在(“一九九八年,七月三十日、下午两时许”)。
青藤供电局职工“曾某”的(“捌歲女儿淼淼”),在家中遇害。
“受害人下身赤裸、颈部系有皮带,殷部被撕裂,并检测出鲸子”。
这起案件的案发地点,与第二起案件就在同一个大院。 两楼相距不过二三十米。
案发的这栋楼一共有四层,一层、二层都是办公区,只有四楼是职工宿舍。
被害人淼淼当时正好放暑假,由于父亲出差、母亲上班也不方便带着孩子,于是留下淼淼独自在家写作业。
后来淼淼的母亲说她最后悔的事情,“就是上班前没有将女儿反锁在家里”。
那天没反锁,主要是因为怕孩子万一有什么事跑不出来。
(“也就是这一念之差造成了阴阳相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