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洪安的故事14
短会开完之后,大家便都开始按照这些方向开始进行了紧张的工作。
而后尚伍要求胡小卿发出悬赏通告,红安县和周边的县、市争取达到全部覆盖。
通告的内容如下: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号晚上,上新集镇、黎铭石灰厂发生一了起凶刹案。包括厂长在内共有八人遇害,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协助破案)
(凡是提供对侦破案件有着直接作用的重大线索,或是直接把犯罪嫌疑人的信息提供给警方的)将会获得十万元的奖赏,特此通告。
落款“红安县公安局,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零七年的十万块也是一笔不小的金额了。
在这之后。县公安局的局长“胡小青”,又向东闵市公安局的局长“洛孝重”以及省厅重案处的处长“胡家强”,还有上午这些专案组的核心成员们,通报了一下刚刚收集上来的“吴小发和汪世书的详细情况”。
当然,先说他们俩的情况这也是有原因的。
在s者当中,只有他们两个人是跟外面联系最多的。
至于其他的人呢,家属、老婆以及孩子,要么就是工人,他们吃住都在工地上。要么就是孤寡老人,跟外边都没有什么联络。
吴小发的老家在离上新集镇二十公里的农村,很小吴小发便出来打工了。
天南海北的跑过
吴小发去过京北、恬岭以及岽珖,但是在每一个地方呆的时间都不长。
前几年又在伍翰给人家打零工,他会开车,但是没有别的手艺。
这两年一直在石灰厂开拖拉机,主要的工作就是拉石头、送石灰。
s者吴小发今年三十三岁、小学文化,没有犯罪记录,他的妻子叫汪春莲,也是镇上的人。跟汪老板有点亲戚关系。
汪春莲和吴晓发已经结婚十多年了。
生了一个儿子,今年九岁。在镇上上小学三年级,平常吴小发夫妇就在石灰厂住。
男的开拖拉机、女的做饭,儿子在上学。
因为儿子上学的原因,所以不能跟着住在这,就住在了镇子上的奶奶家里。
对吴小发这个人的调查比较复杂,镇上的人都说,他老实内向不太爱说话。
但是从他做的事情上看,这个人并不像他平日里留给别人的印象那么实在。
通过警方的调查发现、吴小发这个人的话虽然不多,但是鬼点子多。虽然面貌老实,但是人并不老实。
昨天还有群众反映过,前些年吴小发在伍翰打工的时候,这个手脚就不太干净。
而且昨天侦查员找到受害人汪世书的儿子,他还告诉了我们一件事,可能跟昨天的事情有关。
他儿子说、就在今年的十一月十一号,石灰厂上发生了一起盗窃案。
为了这个事情,汪世书的儿子汪辉这心里可是憋屈了一天。
石灰厂老板汪世书的一万五千元钱被盗了,汪辉当时就怀疑是吴小发干的。
现在看起来,这个怀疑是有一定的道理。
这件事情详细的过程是这样的:
“十一月十号。陈小润也就是石灰厂的老板娘,以一分的利息在镇上到处借钱”。
“随后经过东拼西凑之后一共到手了有两万块”;
吴小发则暗中打听过他们借钱的事,但是谁也没有告诉他实情,所以他也不知道是借来没有、借了多少”。
隔天也就是十一月十一号。
“这天,有一位经常给石灰厂供石头的老板,坐吴小发的拖拉机到石灰厂结账”。
“结完账之后又坐上吴小发的拖拉机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