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奇人
吴忧仰面躺在地上,睁开惺忪的睡眼看着陌生的天花板,一时之间竟想不起自己身在何处,到底发生了什么。愣怔了一会,这才回过神来,看向一旁的江锦天。
江锦天也正探身看她,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吓,他的酒后头疼已好了一大半,待看清滚进来的是个大活人时,一时之间竟惊讶得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他用一根手指头指着吴忧:“你……你……”
“你”了半天也没“你”出个所以然,直到吴忧一个鲤鱼打挺站起来,看着他问:“好些了吗?头还疼不疼?”
他这才想起来。对了,昨天还是他叫王博去请她的,只是王博和他都没有想到,她这么容易就答应了,并且当天就跟着王博一起过来了。
本来王博一回公司就准备跟江锦天汇报此事的,只是昨天江锦天太忙,王博就没有细说,只瞅着空简单说了一句“她答应了,来了,现在在你家里”。
百忙之中的江锦天听了这话脸上居然露出一抹难得一见的微笑。王博当即就意会了,觉察出了这事的重要性,再联想到那天他去诊所接江锦天时的情景,江锦天当时看吴忧的眼神,还有后来江锦天让他调查她,所有这些联系到一起,更觉察出了这人的重要性。
本来想等江锦天下班后再跟他详细汇报此事,谁知晚上江锦天参加了一个酒局,喝得酩酊大醉,只好暂时作罢,待他酒醒后再说。
酒醒后的江锦天这会全想起来了,虽然头还隐隐作痛,却只是说:“唔,好多了。”顿了顿,突然想起什么,问吴忧,“你昨晚一直在这里?”
平时江锦天就不喜欢与人亲近,或者说不擅长与人亲近,就连请保姆,都不请住家保姆,也不请话多的保姆。而他喝醉酒的时候,更是像只刺猬一样谁都不可以靠近,谁都不让碰。
就连王博,这个时候也只被允许送他回家,或者送他回酒店,然后他便一个人蒙在被子里睡觉,或者趴在卫生间呕吐,有几次酒后醒来,他发现自己居然在卫生间的地上睡了整整一晚。
喝醉时如此,生病时也是如此,所有狼狈不堪的时刻,江锦天都喜欢把自己藏在无人的角落,然后独自默默忍受这份痛苦和难受,直至痊愈,然后再光鲜亮丽地站在世人面前。
吴忧没明白江锦天问她这话的意思,点点头,解释道:“嗯,我怕你有事叫我我在楼下听不到,所以就没有下楼。”
昨天晚上听江锦天迷迷糊糊地叫她出去,她见江锦天眉头渐舒,不似先前那般难受了,以为她呆在旁边江锦天睡不安稳,便依言走了出去。
走出去了,却不敢走远,担心江锦天有事叫她她听不见,于是便坐在江锦天的卧室门口等着,后来不知不觉就靠在门板上睡着了。
江锦天听了这话只觉得头大,他微微低着头,用手捂着脑门。那天山中偶遇之后,他曾无数次想象过他们再次相见的情景,无论特意还是偶遇,无一例外的,都是光鲜亮丽的场景,如同他一贯在人前保有的样子。
谁能想到他们第二次相见的情景,居然是这个样子?居然是在他喝得酩酊大醉不省人事的时候?简直比第一次见面还不堪!
第一次见面,虽然当时又累又饿疲惫不堪形象不佳,可好歹意识清醒不吐不拉,而这第二次见面……
此时此刻,江锦天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可是地缝找不到,于是便只好钻进了浴室。
本来一团浆糊的大脑,经冷水一淋,竟逐渐清醒起来了,不仅清醒起来了,甚至连昨晚醉酒后的事情,也想起了一些模糊的片段。
江锦天隐约记得,醉酒之后,是王博送他回来的,回来后,他便趴在床上睡觉了。虽说是睡觉,可是却没有完全睡着,就只是闭着眼躺在床上,因为头昏脑涨,胃里也翻江倒海地难受。然后……
江锦天努力地回想着。
他应该爬起来吐过,吐的时候有人帮他拍过背,和他说过话,具体说了些什么他不记得了,但是当时肯定有人帮他拍过背。然后……他记起有人给他喂过水,而且还不止一次。
还有……想到这里,他转头看了一眼换下来扔在旁边的衣服,心里顿时一激灵,双手情不自禁地往胸前一捂。
那是他的睡衣,不是他昨天白天穿出去的那套!
证据确凿!
他的记忆没有错,昨晚确实有人帮他换过衣服。
不会的,不会是她!他想,肯定是看他吐脏了王博帮他换下的。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看了看镜中的自己。
江锦天身材高大,人到中年也不像别人中年发福大腹便便,相反,因为近年饱受失眠症困扰,再加上胃口不好吃得也不多,因此显得有些消瘦,脱了衣服简直没法看。
不过穿上衣服却是另外一码事,一个男人只要气质在那,再加上身材高大,脸型好看,身上没有赘肉,这样的人倘若再被名牌服饰一包装,那绝对的有型有款,一副商场精英的成功人士作派,走到哪里都自带光环。
当然这些都是外人看到的,表面的光鲜,退去华丽服饰之后真实的样子,只有他自己才能看到。
此时江锦天站在镜前,看到这副有些苍白瘦弱的身体,竟莫名有点自惭形秽。
等他洗完澡从楼上下来,吴忧已经把早餐准备好了,就他洗澡这会工夫,她竟做了四菜一汤,还下了面条。
江锦天没有吃早餐的习惯,平时就时吃时不吃,再加上昨晚宿醉,这会根本没胃口,不过见吴忧既然已经做了,便就在餐桌旁坐了下来。坐了下来,却没有立即动碗筷,就只是坐着。
吴忧把下好的面条端上来,见江锦天坐在那里没动,问他:“怎么,不合胃口?”
“哦,不。”江锦天连忙摇头,拿起筷子,说,“我平时没有吃早餐的习惯,这会不饿。”
吴忧说:“不饿也要吃一点,昨天晚上吐得那么厉害,这会胃里空空的,什么东西都不吃怎么行……”
她后面说的什么江锦天已经完全听不清了,就只听到幻想破灭的声音。
刚才在浴室洗澡的时候,他想起了昨晚醉酒后的一些模糊的片段,本来还幻想着,当时趴在马桶上吐的时候在旁边帮他拍背的王博,喂他喝水的是王博,后来替他换衣服的也是王博。
现在看来并非完全如此!
江锦天抬头看向吴忧,嘴唇动了动,艰难开口道:“那个,昨晚……”他本来想问昨晚是不是她帮他换的衣服,话到嘴边却临阵脱逃了,只好改口道,“我没胡言乱语吧?”
吴忧说:“没有,你就吐了两次,喝了点蜂蜜水,然后就睡着了。”突然想起什么,起身去了厨房,然后端着一杯水走了过来,“刚才给你冲了杯蜂蜜水,差点忘了给你,不过这会温度正好。”她用手摸了摸水杯,把蜂蜜水递到江锦天面前。
她手腕上还戴着昨晚特意戴上去的翡翠手镯,那是李琰送给她的定情信物。自她醒来摘下后,就再也没戴过,昨晚特意戴上,本来是想看看江锦天看到此物之后的反应,结果他竟喝成那个样子回来。
吴忧总会情不自禁地把江锦天当成李琰,看他那个样子,她心疼都来不及,哪里还有那些小心思。
不过现在,江锦天没事了,她的那些小心思就又回来了。
她特意用那只戴着手镯的手端蜂蜜水给江锦天,这样他接过杯子的时候,就能很明显地看到她手腕上的手镯。
江锦天接过蜂蜜水,说:“谢谢!”
吴忧眼睛都不敢眨一下,期待地看着他,期待他脸上哪怕一点细微的表情,然后就见他一仰脖子,将蜂蜜水一饮而尽。
吴忧:“……”
她确定江锦天一定看到了她手腕上的手镯,毕竟如今像她这个年纪的姑娘,戴金戴银的多,戴翡翠手镯的,却是极少的,可是他的目光连一秒都没在她手腕上的手镯上停留。
难道,他的前世不是李琰?又或者,如他所愿,他忘了所有前世的记忆?
不,她不甘心!
她一定要弄清楚,这也是她毫不犹豫来此的目的。
她坐下来和江锦天一起共进早餐,想了想,说:“其实我的名字不叫‘吴忧’,我本来的名字叫‘李银花’。”
“李银花”才是她真正的名字!“吴忧”不过是她为了方便生活借用的身份。
江锦天吃完嘴里的面,说:“我以前也不叫‘江锦天’,‘江锦天’这个名字也是后来给我取的。”
吴忧:“……”
手镯认不出,名字无印象,启发无效。看来还是不能急于一时,只能慢慢来,吴忧决定暂时放弃试探江锦天是不是李琰的想法,先留下来慢慢观察了之后再说。
慢慢观察的话肯定需要时间,就得打持久战,于是吴忧说:“对了,我在这里上班的话,有点小要求。”
江锦天还是头一次遇到直接向他提要求的员工,而且,都已经开始上班了才来提要求?这也……忒颠三倒四了。
他停下手中的筷子,好奇地看着吴忧,一脸认真地问道:“什么要求?你说。”
吴忧说:“其实也没什么,就是我要求一周休三天,每周一二三休息。”
一周休三天,每周一二三休息,这还没什么?江锦天心说别说是你了,我这当老总的都没这待遇。
不过心里是这么想,脸上却毫无波澜,只是问道:“为什么,一般不都希望周末休息吗?”
吴忧解释说:“我突然过来,马医生的诊所里一时半会招不到合适的人,诊所病人比较多,我担心他忙不过来,所以周一到周三我得过去帮忙。”
她说的倒是事实,那天江锦天亲眼所见,诊所病人确实比较多,他问:“是马医生要求的?”
吴忧说:“不是,是我自愿的。这段时间马医生应该会想办法招人,但要想招到合适的人肯定需要一点时间。另外诊所里新来了个实习生,是中医学院的研究生,有一定的基础,我每周过去教教她,应该很快就可以上手。等她上了手,或者说招到了人,就不用这样了。”
江锦天知道她所说的那个实习生就是王博的堂妹王婷婷,想了想,问:“马医生每周只上三天班?就周一周二周三上班?”
吴忧点点头:“嗯。”
江锦天又问:“我那天在那里看到病人挺多,生意挺好的,每周只上三天班,是因为年纪大了精力跟不上吗?”
吴忧:“不是,好多年前他就一周只上三天班了,别看他现在年纪大了,其实身体还不错,精神也挺好的。”
是的,那天江锦天也看到了,也惊讶于马医生的好状态,觉得年过七旬的马医生比他这个三十多的中年人的状态都要好。
江锦天不明白的是,既然身体条件允许,又有能力每天赚那么多钱,却为什么偏偏放着那么多的钱不赚?他不解地问道:“生意那么好,身体条件又允许,那为什么每周只上三天班?”
换了谁舍得休息啊?巴不得一年365天天天上班才好!
吴忧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问,脸上的表情简直比他还不解,说:“当然是为了好好生活啊!”
江锦天险些从椅子上摔下来,一脸惊愕地问:“为了好好生活?”
吴忧点点头:“这样就有更多的时间好好生活,可以看看书,喝喝茶,吹吹风,散散步,赏赏花……”
江锦天打断吴忧,问:“马医生休息的时候就做这些事?”
吴忧:“是啊!”
江锦天心说,这就叫好好生活?这分明是浪费时间!浪费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