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古早都市言情的男主未婚妻(6)
一个男生意外认出了苏小沦,惊讶于苏小沦变化之大的同时,想起有关她的传闻,阴阳怪气地来了句:“这不是咱们j大的小仙女吗?难得难得,我可真是三生有幸,居然能在学校看见仙女。”
苏小沦抬眼看了他一眼,并未搭理他,随手又拿了一杯热饮。
见苏小沦不吭声,那个男生更加来劲了:“听说仙女平常不来学校是在家里研究怎么自杀玩,不知道都研究出什么成果,不如教教我啊。”
与那个男生一道的女生有点害怕,生怕苏小沦受到刺激真的会去做什么疯狂行为,用手肘戳了戳那个男生。
那男生却满不在乎,笑嘻嘻地对那个女生说:“怕什么,你以为她真的会去死啊,那都是故意做出来吸引别人注意的,这种大小姐断了根指甲都要寻死觅活半天呢。”
苏小沦找了个没人桌子把午餐放下,突然走过去拉住那个男生的衣领。
从力量上来说,苏小沦处于绝对的劣势,那男生本来可以很轻松的挣脱,谁知苏小沦随手用筷子在男生身上几个部位戳了几下,又用脚尖在他膝盖侧面某处一踢。
那男生只觉得身体一软,就半跪了下来。
苏小沦随手拿起一把切牛排用的一次性塑料餐刀架在男生的脖子上,说道:“这里叫颈动脉,只需要轻轻一划……十几秒后你就会失去意识,几分钟后你就会彻底死亡,方便快捷还省钱,你不是让我教你怎么自杀吗?现在我教你了,授课的费用什么时候给我?”
说罢她手一松,餐刀就离开了男生的脖子。
那男生只觉得脖子一凉,紧接着一道热流顺着脖子流进衣服里,顿时吓的面无人色,惨叫道:“杀……杀人了,谁来救救我,快来救我啊!”
男生的惨叫声几乎吸引了餐厅内所有人的注意力。
只见那个男生一面拼命地捂着脖子,一边大呼小叫。
而与他一道的女生却拽着他的胳膊,大声说道:“别叫了,你没受伤,你脖子上连个印子都没有,她在你脖子上倒了半杯饮料!”
而且表情略嫌弃。
男生低头查看了一下,果然没有血迹,只有黏糊糊的饮料。
知道自己被骗了,而且还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丢人现眼了,男生顿时气不打一处来,跳起来就要去找苏小沦算账。
那个女生翻了个白眼,硬是把他从食堂拖走了,一边拖还一边抱怨:“行了,别丢人了,我怎么就认识了你这么个蠢货……”
苏小沦:……
果然,古早言情里的脑残,脑残的程度通常都令人发指,和这个男生比起来张沁的情商简直可以高到踏破虚空。
……
回到家里,季潇已经到家了。
好几天没有看见女儿,季潇激动地抱着苏小沦又是“宝贝”又是“乖女儿”胡乱叫起来。
然后欣慰地说道:“本来你要是再没有好转,我准备去国外找更权威的专家去了,幸好这个许医生还是有些水平的。”说着说着眼圈又红了。
苏小沦没好意思说,许医生虽然在国内是权威,但是他给自己安排的治疗方案也就是开开药而已,并没有什么特别的。
母女俩黏糊了一阵,苏小沦趁着季潇心情大好,赶紧提出自己要去学医,而且想同时学习两个专业。
季潇可以理解苏小沦想要学医的心情,但是对于同时学习两个专业也感到十分忧虑。
“小小,你没必要把自己逼这么紧,咱们想学什么慢慢来就是了,万一课业压力太大,你的病又……”
“妈,我保证只要我感觉有一点点不适马上就放弃,你看我难得对一件事那么有热情,你就答应吧……”苏小沦拉着季潇拼命撒娇,拥有原主本人的情绪和感情,撒起娇来倒也没那么为难。
季潇已经很久没见过女儿对什么事情充满热情,这几年来她的病情时好时坏,哪怕是情况最好的时候也比常人缺乏活力。
仔细想想只要苏小沦能保持现在的样子,想做什么就随她去吧,当即她就打电话给她认识的j大的领导,一通电话结束,事情也顺顺当当的办妥了。
苏小沦自然是喜滋滋地把季潇夸成天下有地下无的好妈妈,结果起了反作用,季潇差点被她夸得又掉眼泪了。
……
重新回到学校报到,苏小沦不得不从头开始学习,虽然她已经决定了本硕连读,但是她没准备在学校浪费七年时间。
自从吃了根骨丹之后,其他几项没有感觉到极为明显的变化,但智力和悟性的变化绝对是巨大的。
身体虽然变得健康了却也还是普通人的程度,和她期望中的飞檐走壁一个打十个截然相反。
不过这样也好,至少可以利用难得的现代都市时光,多学点东西。
虽然这个学期已经快结束了,但她还是决定领了教材自学一段时间,然后参加学期末的考试。
当她抱着一沓教材向校外走去的时候,路过校内一家休闲茶吧时,竟意外与主角一行人撞上了。
在原故事线中,苏小沦第一次和女主角见面是在篮球场,但那一次苏小沦直接掉头走了,导致她至今没见过女主角。
而今天也是原故事线中一段比较重要的剧情,今天是男二号霍奇峰出场的日子。
霍奇峰是校董之子,家世虽然比不上江昱,但是在学校也属于可以呼风唤雨的那一票。
顺便说一下霍家是政治世家,代代都是当官的。
所谓官商那个啥,所以霍奇峰和江昱、苏小沦都是从小就认识的,算是青梅竹马,只不过因为性格和身体原因,苏小沦已经好几年没见过霍奇峰了。
霍奇峰出场的引子是温汐的好朋友乔美娜不小心撞到了霍奇峰,一瓶饮料全部洒在霍奇峰的衣服上,霍奇峰不依不饶拉着乔美娜不让走,非要她赔偿。
苏小沦表示这种剧情实在太眼熟了,以前看小说的时候至少看过十次以上类似的桥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