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朱懋
济城外三十多里的一个老树底下,几个骑马的人正在休息,正是平王世子朱懋和十几个随从。
“主子,前边就是济城了。”朱顺给朱懋送上水囊,略带担忧地说,“主子,这样甩开大部队真的不会有问题么?”
“他们走得太慢了。”朱懋拿起水囊仰头往下灌了几口,袖子从唇边一擦,“迟则生变,我总觉得自从龙沿渡之后就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这次入京给皇祖父祝寿是大事,早些到我也早些心安,况且除了你们,其他人都没有武艺,真的出什么事也帮不上忙,只会平添累赘。”
“殿下的意思是觉得有人会动手?”朱顺不自觉抚上腰间佩剑,他恨声道,“王爷已经退让至此,那些人还不肯罢手么?”
朱懋拍了拍朱顺的肩膀,“谁让父亲是正宫嫡长呢,纵然不得皇祖父宠爱,也会被人视为心腹大患,不是示弱退让荒唐度日就能解决的。”
平王这些年越发痴肥,人也越发谨慎胆小,甚至经常闭门不出,在屋子里一呆就是好几天。
王府的人都知道,平王殿下在害怕,平王是已故的贞惠皇后所出的嫡长子,按理说应该得封东宫备受重视,但从很小时候开始,皇帝就对这个儿子展现出了莫名的厌弃,可折磨久了偶尔又会对他展现出一丝慈父心肠。
如此反复无常之下,平王越发怯懦无用,甚至有了口吃的毛病。
他十五岁那年被封为平王打发到封地上,又娶了一个能干的王妃,才终于过上一段平静日子。
朱懋是平王独子,刚过十四岁生辰,今年皇帝过寿,平王本来想同往年一样送份厚礼就混过去了,但王妃坚持要让朱懋亲自入京城给皇祖父祝寿。
临行前,平王妃把朱懋唤到自己跟前,“懋儿,你父王一直不想你去,是母妃以死相逼才逼迫你父王答应,母妃不是不知道此去凶险,甚至很可能母妃会失去你,但我不愿意我的儿子如同他父亲那样活一辈子,纵然活着,这样的活又有什么意思呢?我了解你,你更像我,你没办法过那种日子的。”
“懋儿,我们已经退无可退,这可能是我们平王府最后的机会,若你真的……”平王妃声音哽咽,眼中却没有半分泪花,而是闪着坚毅之色,“母妃会很快来陪你,不会让你孤单的。”
她将朱懋轻轻搂入怀中,“不要害怕,你有别人没有的长处,只要见到你皇祖父……”
道路尽头突然出现了一个人影,随朱懋一起的都是精英好手,立刻全神戒备杀气腾腾。
但很快,他们就放松了许多,原来是一个坐在牛背上的村姑,似乎是刚从田里出来,身穿粗布短衣,手脚胳膊都露在外头,上面还有泥巴,头上戴着一顶大大的斗笠。
侍卫们目盯着村姑来到跟前,从他们身边经过,又渐渐向远处离开——似乎一切都很正常,平静无波。
突然,原本已经低下头的朱懋眼底闪过精光,不对!这村姑有问题——他猛然抬头起身,长剑向那村姑背后刺去。
斗笠下林赛仙露出的半张脸上嘴角微微一勾,似乎背后长了眼睛一样,轻松避开了这一记绝杀。
林赛仙手上飞出一阵粉末状的红云,妖冶诡异,同时地下的伪装掀开,飞出数个黑衣人。
“保护殿下!快——”带着血腥气的嘶吼声。
“世子小心!”
……
“护法大人,那小子逃走了,接下来该怎么办?”
林赛仙美目微凝,从满地的血红上扫过,“传命下去,周围所有门堂都动起来,务必把朱懋摁死在这里,没想到他身边的护卫武功竟然如此之高,倒是我失算了。”
林赛仙勾了勾嘴角,眼神却是冷的,“也对,平王妃是张家的人,这些护卫应该也都是她娘家养的,这么些年张家不声不响,结果私底下还是留了一手的。”
“可是护法大人,属下想不明白,上头为什么一定要朱懋的命,他一直呆在封地,与咱们红莲教往日无怨近日无仇的。”
林赛仙抬手甩了他一个巴掌,厉声喝问:“你敢质疑教主大人的决定?”
“属下不敢!”
朱顺浑身都是血,满脸警觉的杀意,他单手持剑,小心地护佑在朱懋身侧。
他们一行人好不容易护送着朱懋突出重围,但刺客狠辣异常,护卫陆续都死光了,现在只剩下了朱顺一个人。
朱顺从周围的农户后院摸了两身粗布衣裳,与朱懋二人换上,打扮成普通农户的模样,又将长剑丢进河里,只留下短匕首绑在小腿上,活脱两个乡下农人的样子,再也看不出之前的富贵模样。
“殿下,接下来咱们去哪?是直接进京城还是等大部队过来。”朱顺问。
“都不可,先去找舅父,宁愿多绕些路。”
朱懋的母亲平王妃张氏出身将门,张家手握重兵,在军中颇有势力,张家几位舅舅也各有任职,其中一位就在距离济城不远的宛城驻守,掌管数千精兵。
当年皇帝突然赐下这桩婚事的时候,所有人都被吓了一跳,以为皇帝突然决定重用这位被遗忘的嫡长子,但后续平王的待遇表明,这真的可能只是皇帝一时突然搭错了弦,只可惜了张家大小姐,要被蹉跎一生。
朱顺赞同了朱懋的计划,“既如此,容属下冒犯,暂且充作殿下父亲,我们对外称是一对出门找活干的父子,这样不容易引人怀疑。”
朱懋点点头,“事急从权。”他并不在意这种虚礼,试着叫了一声,“爹。”
朱顺浑身不自在,硬着头皮应下,“诶,诶。”
……
果然,和刘殊记忆中一样,接风宴取消了,理由是平王世子身体不适。
过两天就是端午节,路俭兰兴致勃勃带着小圆包了很多粽子,一串串在屋檐下挂了起来,她包的粽子和刘殊平常见到的都不一样,更接近于枕头的形状而非三角形的,也更小一些,半个手掌一个,小巧可爱。
突然,一个用绳子吊着的还冒着热气的粽子凭空出现在刘殊面前,他转头,果然是路俭兰站在他身后。
“刚刚煮好的,要不要尝尝味道?”
刘殊接过,剥开粽叶,棕黄色的糯米粒晶莹饱满,他尝试着咬了一口,慢慢咀嚼。
“为何会是咸的?”
路俭兰愣住,“粽子不是咸的么?”她在准备食材的时候想都没想就直接准备了咸肉。
“每个地方粽子的风格都不一样,济城人吃的粽子选用八宝料或者豆沙枣泥,一般都是甜的,但也有地方偏好用肉或者腊肠山珍之类做的咸粽子,可能你的家乡刚好就是后者,所以你自然而然就做了肉粽。”
“你如果吃不惯,我重新做一些甜的,剩下的材料都还在。”
“不必麻烦,咸的也很好,还可以给童夫子他们送一些,换换口味。”
路俭兰对于刘殊的体贴很受用,“那我用彩色丝线把它们绑好,看起来更体面。还有大宅那里,需要送节礼么?”
“按规矩简单送一份,不用太上心,准备好让成喜跑一趟。”
路俭兰点头表示记下,“你说我的家乡习惯吃咸粽子,那肯定不是在济城附近,也不知道到底在哪里,一点头绪都没有……我真的很想去看看,万一我还有亲戚朋友在的话,还可以见见。”
她抱怨道:“你说当年父亲们写婚书的时候,啰里啰嗦写了他们感情多好,那为什么不多写一句家在哪里,又不用浪费多少笔墨。”
路家……刘殊想起他买消息那处前几天给他传的话,他们在济城周围的地界并没有探听到任何一户可能与刘家有交集的路姓人家。
至少可以肯定,路俭兰的娘家并非在济城周围的府县,如果不是因为离得近所以产业上有来往,那么很有可能路俭兰的父亲是通过别的渠道与刘渊相识,比如说同科或者在京城读书时的同窗。
可能只有等他进了京城,有了更可靠的消息来源和人脉之后,才能查到路俭兰的来历。
“我会留意的。”
路俭兰问:“当年跟在父亲身边的人还在么?他们肯定知道。”
“已经过去十几年了,当年他身边的老仆一个已经死了,另外一个好几年前赎身投奔儿子去养老了。”
路俭兰闻言,心中失落,“难道我这辈子都回不去了么?”她无助地拉上刘殊的手,眼睫扑闪,“如果我永远都想不起来怎么办,我有些害怕。”
“真的想不起来也没有关系,我——”
路俭兰屏息听着,她期望刘殊再说些什么,但他什么也没有继续说下去,只是拍了拍她的手,“别想了。”
路俭兰有些提不起劲,但她也没办法怨怪刘殊,毕竟她自己也说不清自己在期望什么,毕竟刘殊的神情已经如此温柔了。
一定是因为失忆影响自己情绪了,这样可不好,路俭兰将这些奇怪的思绪暂且扔一边,兴致勃勃问刘殊:“夫君,端午节你们书院肯定不会有事吧?”
刘殊想起灯会那次,知道路俭兰大概又是想出门凑热闹了,点点头,“你想去玩?”
“对啊,听说河边好热闹的,还有赛龙舟。”路俭兰无限期待地看着刘殊,“夫君,带我去玩吧,好不好?我想和你一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