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诗才
由于朝代的关系,现在的大华朝不同于林思安之前意义上的朝代,没有唐朝,也没有宋朝,所以就没有所谓的李白、杜甫之类的诗人。
大华以武立国,以前武官在朝内占据着大半个江山,只不过是最近几十年朝廷有意打压,提拔读书人,不然在这个重武轻文的国家,读书人地位很低。
这也导致大华数百年来从未出现过声名显赫的诗人和学者,一直为大华历代皇帝所苦恼。而反观邻国魏国,骚人墨客,尽显风流。魏国读书人一直对大华不齿,在他们口中,大华只是未曾开化的蛮人。
其实更让林思安觉得匪夷所思的是,朝代更迭六百年,实属不正常,一般来说三百年是一轮回,大华居然没有出现过一个昏君!
“不就是写诗嘛!今天让你见识一下!”林思安咬牙切齿说道。
婶婶不齿笑道:“字都写不明白,还写诗!”林思安来到这里,读书时间短,一直没有明白繁体字的写法。
二叔忍不住插嘴,“思安,这些读书人的事,我俩就少搀合好了,我带你出去转转吧!”
林思安冷笑一声,在房间踱步,随后淡淡地说到:“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静!特别的安静!婶子也算是知书达理之人,她都能听出这里面的奥妙,虽是还是少了点什么,不过单单这几句,足够让人刮目相看。
林思远呆呆的看着他,想着其中的诗意。“大哥,应该还有下一句吧!”
林思安突然顿住了,低头吃粥,这可把林思远急坏了,婶子都忍不住插嘴,“连我都能听出这其中意境,别卖关子了!”
“这诗很好吗?”二叔扭头问着思远,只见思远并不理他,一个劲催促林思安!
“还算工整。”婶婶撇了撇嘴,不服气地说道。
见自己的老婆都这么赞许侄子,这倒是让二叔很是意外,自己的老婆当年也是大家闺秀,文采斐然,能让她欣赏,必定是佳作!
林思安干了这碗粥,慢悠悠地说着。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啪嗒一声,婶子和思远的筷子都掉在了地上,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可想而知这首诗给他俩带来的冲击。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林思远喃喃自语,陷入其中意境,无法自拔。
他虽然不擅长写诗,却懂得品诗。这首诗无论在意境还是用词上,都属一流,怎能不让人热血沸腾!
“婶婶,如何?”林思安得意地看着婶子,后者被他臊的脸色通红,洁白如雪的脸蛋,出现了几抹红晕,显得更加妩媚。
不得不说,婶婶的姿色确实一流,韵味十足,虽然自己的二叔年轻时候也很帅,不过他实在搞不懂公主配野兽的品味。
“大哥,此诗一出,必定震惊文坛!我大华百年屈辱,可以一扫而空了!”林思远激动地站起身,他是真心佩服林思安。
“先别激动!”林思安按下林思远,嘿嘿笑道,“更刺激的还在后面,你去书房拿些纸笔来,我说你记。”
林思远听后,感觉有什么大事发生,一溜烟跑到书房,不一会儿功夫就回来了。
林思安轻咳了两声,说道:“听好了!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林思远听到抬起了头,又是一脸惊恐表情,呆住了。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这一次连他的文盲二叔也震惊到了,他也明白,一会儿功夫写出两首诗,这是正常人能做得出来的?
林思远愣住了,脑海里全是诗情画意,脑补出很多景象。婶婶忍不住身躯一抖,显然也是被震撼住了。
“大哥,两首诗名呢?”林思远忍不住问道。
“诗名你取好了,大哥出去散散步了。”说罢,潇洒的出门去了。
只留下屋内震惊三人组,心中震撼之情油然而生。唯一排除在外的就是小妹妹,因为她还不识字……
“老爷,你说当初让思安学武,是不是做错了……”婶子一脸尴尬看着二叔。
二叔颤抖地放下手里的碗筷,头怎么也抬不起来。
“爹,你这次算是闯了大祸了!”林思远正声说道。
“此话怎讲?”二叔问道。
“如果大哥以后诗词传遍整个大华,你一定会被当世以及后世学者所痛骂!说不定还会青史留名!”
“骂我作甚?”
“你林照风不当人子……”
…………
林思安来到大街上,街上熙熙攘攘,各种小吃层出不穷,他买了一份油条豆浆,没错,他在家没吃饱,因为都让那个小不点抢走了……
他来到一间店铺门前,发现这家店铺门口挤满了人,只听店铺门前有人叫喊:
“各位乡亲父老,今天小店刚开张,各位能光临本店实属在下的荣幸,今日凡是来我店铺买东西的一律八折!”人群中一阵欢呼。
原来是开业促销啊!古往今来这种手段见怪不怪了。
“另外,在下手里有一副对联,凡是能对出来的,店铺中最昂贵的金凤钗就作为奖品!”
还有这等好事!这不是正中下怀了嘛!林思安对这种场合趋之若鹜,因为他有运气加身,说不定就出了个自己以前在课本中学到的。
“老板,别卖关子了,快说说你的上联是什么!”
老板笑了笑,从怀里取出一张字条,慢慢的说道:“既然各位如此感兴趣,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这个上联是:明月不常圆,醒复醉,醉复醒,愿为蝴蝶一生思量皆是梦。”
人群中此时没了动静,林思安听后感觉这幅对联好似女子所作,充满了感情和哀怨。
林思安想了想,嘴角的笑容逐渐展开。
“各位,这幅对联是好友相赠,各位答不出也不足为怪,因为在下的好友也是京中少有的大才!”
说着,就把对联往怀里揣,一脸得意。
这些买家都犯了难,都想占个便宜,可这个便宜太不好占了……
“各位不如进店看看,店里有各种精美首饰,还是那句话,所有首饰打八折!”
这些人刚刚还像泄了气一般,这会儿功夫又打起精神,这些人当中大多是妙龄女子,或是给自家妻子挑选首饰的丈夫。京城不比别处,舍得花钱的女人,数不胜数,所以街上的胭脂水粉和首饰店铺,都很火爆。
“慢着!”此时人群中有人大声说道,“这有何难,在下已经有了下联!”
众人看去,一个长相颇为阳光,颇为俊俏的男子笑了出来,脸上还笑嘻嘻的。这些深闺中的女子们,看了一眼这位公子,颇有好感,不像其他男人那样文文弱弱,很是阳光爽朗,又不失风范。
老板忍不住回头,恭敬的笑道:“这位公子,可有下联?”
林思安背着手,得意洋洋,淡淡地说道:“在下不才,还请老板赐教,下联是:好花难入眼,意中人,人中意,试把鸳鸯两字颠倒写来看。”
“好!公子好才华!”那些女子忍不住拍手叫好!没想到这人生的好看,却也这般才华出众,这些人对林思安的好感跃然于表。
老板是其中心里最复杂的一个了,这话都放出去了,不给,岂不是砸了招牌?
随即转身进屋,片刻之后,手中多了个匣子,想必就是那个金凤钗。林思安看着老板割肉似的痛苦表情,忍不住想笑。
“多谢老板美意!”林思安伸手拿过,又悄悄的在老板耳边细声说道,“老板不要心疼,这次你的名声算是打出去了,你应该感谢我才是。”
老板听后思来想去,确实是那么回事,做买卖讲究的是诚信,这一次他的店铺名声算是在这条街上叫出去了,一举两得!
林思安拿着这个无比珍贵的首饰,却犯了难,送给谁呢??心里过了几遍,下定了决心,扬长而去。
他没注意到,他走后他的身后出现了一个头戴斗篷的人,那老板看到后,毕恭毕敬,低声问道:“姑娘所说之人就是他?”
那人点了点,说道:“没错,就是他,梅平县衙捕快林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