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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3章 高纵追妻(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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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音落下,水合从水中一跃而出,卷起屏风上的中衣,水珠和衣裳齐飞……

    等高纵看清楚的时候,她已经套上中衣来到他面前,伸手扼住了他的脖子。

    高纵眼中露出惊艳之色,熟稔地从她中衣下伸手进去,“死前是不是得给吃顿好的?”

    她不知道,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哪怕是杀气腾腾的时候,都让他爱到骨子里。

    又是漫长的过程。

    沈云清已经沉沉睡去,贺长恭听得羡慕,忍不住把人给搂紧了。

    云消雨歇之后,水合又要起身洗澡,被高纵拉住。

    高纵不让她起床:“你一直不能受孕,就是太折腾了,浪费我子孙。”

    水合:“你确定你有?”

    高纵伸手作势拧她的嘴,却被水合狠狠一口咬到虎口,疼得直吸凉气。

    这个狠心的女人!

    “我不想和你回庭州。”水合道,“我要留在京城,过我平静的日子。”

    “你在我身边,就不平静了?我怎么说,也是替你父皇收尸的人,你怎么不感谢我?”

    他想好了,如果水合问该如何感谢他,他就说以身相许。

    完美。

    但是水合偏偏不如他的意。

    她说:“我求着你了?如果不是你藏着掖着,我从那个废物那里,可能更容易就找到了。”

    “没良心的东西!”高纵骂道,“如果不是我,你父皇的骨灰早就被他扬了,你也被他杀了。”

    而且,死得会很凄惨。

    高纵当年同水合的兄长谈条件。

    ——他不趁虚而入,给安西国苟延残喘的时间,但是要把夕照月,完完整整交给他。

    然后就有了之后的一切。

    水合听他说起当年之事,只觉得恍如隔世。

    但是她开口却道:“你也配做陇西王?我若是你,肯定会趁虚而入,灭了安西!”

    “真是心狠手辣的小东西。”高纵笑骂道,“和我想得一样。”

    人他要,功绩他也要。

    所以原本也只是缓兵之计而已。

    水合又骂他“卑鄙”。

    “和一个弑父的玩意儿,怎么能是卑鄙呢?”

    “你比他强很多?”

    你怎么从世子做的陇西王,没点数?

    “是强很多。”高纵点点头,“你想他死,却没想我死,是不是?”

    水合:“……”

    这人真是没救了。

    “小月儿,”高纵道,“跟着我,我不会委屈你的。你的仇,我帮你,咱们一起报。你想要做安西国的女皇,我也帮你。”

    “怎么,想做王夫了?”

    “只要你高兴。”

    “陇西王府呢?”

    “我爹还年轻。”高纵道,“等我爹老了,我们送个儿子回来就行了。”

    水合:你可真是孝死你爹了。

    “我们在一起两年,你没少折腾我,我怀上了?”

    “又没说非要你生。”高纵对此毫不在意,“随便送个孩子给我爹,我说是他孙子,谁还敢说不是?”

    生什么孩子?

    自己逍遥快活都来不及呢!

    死后继承王府?

    爱谁谁。

    他都死了,还操心那么多做什么?

    祖宗要是地下真有灵,就该知道他是个混蛋,让他爹多生几个儿子,而不是靠他。

    要是祖宗不显灵,那他还管祖宗做什么?

    总之,高纵的原则就是,随心所欲,我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反正你们都打不过我。

    唯一一个能打的,是他的女人。

    他们一伙儿的!

    把生平所遇最强大的劲敌,变成自己枕边人,他可真是太满足了。

    以后谁不服,就一起打谁,岂不快哉?

    水合见他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也是滤镜碎了一地。

    之前她多少觉得,这是曾经对手。

    没想到现在越来越不要脸了。

    幼稚,可笑。

    “你留不住我,我跑,你追……我倒是没个正事,可以奉陪到底,你呢?”

    担心高纵脑抽说出“我也没正事”的话,水合就没给他说话机会。

    “我想留在京城,我在夫人身边的日子,过得很舒心。”

    “就是贺长恭的女人?”

    “嗯。”

    “那容易。”高纵表示这是小菜一碟,“我把贺长恭调到我麾下,让他也到庭州,不就行了?”

    “不行。夫人不会去庭州的,她厌恶干燥和漫天黄沙的地方。”

    高纵:“事儿真多。贺长恭去,她能不去?”

    “能。”

    ……吧。

    或许能。

    但是现在也不好说,毕竟看两人感情,如胶似漆的。

    刚才在楼下的动静,以她的耳力,也不会错过什么。

    “我不想跟你去,你死心吧。”水合道,“从前的事情,你如果觉得意难平,想要我怎么补偿你,我补偿你就是。但是你想要强迫我,怕是做不到……”

    “而且强扭的瓜不甜,你还需要强迫女人吗?”

    作为陇西王,你要不要脸啊!

    高纵表示:脸这种东西,丢得毫无负担。

    但是媳妇不行。

    脸可以不要,媳妇不能不要。

    她是他活了这么多年,唯一能入眼的女人。

    他甚至觉得,在这个世界上,他们两个是最特殊的存在,也是唯一的同类。

    这怎么可能放手?

    但是经历了得而复失,失而复得这样的过程,高纵的心境也有了很大变化。

    ——对于夕照月这种强大的女人来说,你强来,她比你更强。

    所以只能以柔克刚。

    天晴了雨停了,他又觉得他行了。

    于是听水合心平气和地说不想跟着她去离开,只想留在京城,高纵便道:“你要是实在想留下,也没有什么不行的。”

    水合手脚打开,躺在床上一副大义凛然模样:“条件是几次?还是几天?”

    “一辈子。”

    水合立刻骂人:“不要给脸不要脸!”

    翻脸,她也不怕他。

    保存父皇骨灰的恩德,她已经偿还过了。

    不要得寸进尺。

    高纵:“脸要不要都行,你急什么?我还没说完呢!”

    这脾气,都是他惯的。

    好。

    很好。

    没有点脾气,逆来顺受,那和那些蠢妇又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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