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 章 神,坠入轮回
修真世界。
战火引燃了整个天元大陆,无数避世的仙人纷纷出世。
魔族这次来得太突然,他们的进攻是有序的,是蓄谋已久的,修真世界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修真文明强大的包容性和上限也开始逐渐体现出来。
他们逐渐发现了魔族的弱点,从魔族的功法里,推演出了可供修真者修炼的魔族功法。
他们自称魔修,融入了体修的特点,形成了一种新的炼体体系。
修真者,一群连天都敢逆的人,自然不会轻易屈服于魔族。
要换他们的天可以,但要毁了他们的道,毁了他们的根基,让他们再也修不仙,那就别怪他们以命相博。
虽然某种程度来说,他们的天就是他们一直追求的道。
两年后,真龙出世,韩林入世,重启天机楼,成为天机楼新的楼主。
同一时间,林野突破到了玄仙大圆满,以一人之力,击败了魔族四帝之一的骨魔之主。
王繁汇集了仅存的修真者,组建势力弑魔盟。
在修真者的临死反扑之下,魔族进攻的脚步慢下来了。
太初岛。
石远和夜秋水在这里已经生活两年,如今的茅草屋,已然是一副全新的景象,充满生机。
茅草屋外,成片成片的灵花灵草随风舞动,在这个静谧的午后,显得生机勃勃。
石板化成的狗,竟然也长大了,生了一群小石犬,成天围着夜秋水和石远转。
经过这两年的时间,两人关系也有所进展。
虽然还只是师徒间那种感情,但比以前要亲密了许多。
如果可以的,夜秋水真的很想这样一直过下去。
然而宁静的岁月还是被搅乱了。
在一个繁星满天的夜晚,幻魔之主还是找到了他们。
幻魔,一种擅长制造幻象的魔族,一种没有实体,以灵魂状态存在的生物。
整个魔界,也就存在一个幻魔。
没有人知道他诞生于什么时候,包括月魔,他行踪神秘,来去如风。
“找到你们了。”
幻魔漂浮于星空之中,往太初岛吹了一口气。
随后,整个太初岛堕入了幻境之中。
幻境之中。
血剑城。
少年的书屋重新开张,在书屋的隔壁是一间传承了百年的老笔斋。
老笔斋的老板是一个少女,她是血剑城三大世家夜家的千金,从小喜欢书法,因此便买下了这间老笔斋。
时处动乱,天下贼人四起,无论是书屋还是老笔斋,生意都不太好。
不过少年并不在意,他开这个书屋,本就是一时兴起。
夜姓少女同样不在意,她买下这间老笔斋,只是为了有一个清净的地方练字而已。
这天,风雨如晦。
夜姓少女和往常一样练习书法,却不小心打翻了墨。
好巧不巧,店里的墨正好用完了。
外面风雨交加,她不忍心叫丫鬟跑回家中取墨,遂斗胆去了隔壁的书屋借墨。
少年的书屋虽然不大,但很整洁,里面书香阵阵,让夜姓少女有种难以言说的舒适感。
书屋里,少年正躺在摇椅上看书,时不时的用手比划了一下,场面有些滑稽,也不知道他看的是什么书。
“噗~”
见此情形,夜姓少女忍不住笑出了声。
听到笑声,少年放下书屋,看到一身红衣的少女,挠头尴尬一笑。
“不知公子这里可还有墨?小女子愿意以重金购下。”夜姓少女的嘴角始终挂着一丝浅浅的笑意。
这是夜姓少女第一次见到眼前这位少年,但不知为何,她一见到这个少年,就感觉很开心。
“不知这紫檀鎏金墨可不可以?”少年的手掌摊开,掌心上正是少女所需之物。
“自然可以。”夜姓少女嫣然一笑,少年看到她如此开心,忍不住嘴角上扬。
在那之后,夜姓少女总是丢失各种东西,每一次,她都跑到隔壁书屋借。
一来二去,两人渐渐熟络起来。
两人像是上辈子就认识一样,总有说不完的话。
“石大哥,我又来接伞了,可以借我伞一用吗?”
“好。”
“石大哥,我来还伞了,可以借我毛笔一用吗?”
“好。”
“石大哥,借我几张宣纸,回头我再买来还你。”
“好。”
“石大哥……”少女一身红衣,脸色通红。
“嗯?”
“我想向你借样东西。”
“什么?”
“借你百年一用,可以吗?”少女低着头,既期待,又不安。
这次少年犹豫了,许久之后,他突然走上前,将少女拥入拥入怀中,郑重道:
“好。”
一字千金,一诺永恒。
这一年,他们20岁。
23岁,她怀孕了。
为了养家,一向随遇而安的他,白天教书,夜晚悬梁刺股,考取功名。
24岁,孩子落地。
他有了自己的孩子,他不再是一个孩子。
看着孩子,他突然觉得,所有的努力和艰辛都是值得的。
30岁,他中了举,登了榜。
十年寒窗苦读没有白费,他一夜看尽了满城花。
在花路尽头,已成为妇人的少女,牵着两个孩子,泪流满面。
32岁,他被贬了,流落他乡。
34岁,他遭人算计,沦为阶下囚。
亲戚没了,朋友也没了。
妻子为了救他,散尽家财,人也哭瞎了眼。
40岁,他终于洗去了一身冤屈。
迈出牢门的那天,阳光刺痛了他的双眼。
他突然觉得,他的心,前所未有的累。
42岁,他和妻子开了一家包子铺。
因为从小分离,两个孩子和他并不是亲。
父子三人成天为这吵,为这闹,没一日安宁。
瞎了眼的妇人,在一旁不停地抹泪。
夜深人静,他靠在已经腐烂的木门上,突然觉得,这人生好没意思。
46岁,他得贵人赏识,重回朝堂。
他又有了亲戚,两个孩子也开始对他恭恭敬敬,无事不从。
60岁,他功成名就,权倾朝野。
儿孙满堂,门客万千。
他抱起最小的孙儿,却发现抱不动了。
这一刻,他才发现,他已经老了。
是啊,不知不觉,他已经从当初那个翩翩少年,变成了一个老头。
那个成天练字的少女,也成了一个走路吃饭都要人伺候的老妇人。
70岁,老妇人不行了,他来到老妇人身边。
老妇人说她还有一个愿望,想要和他一起写一个字。
他扶起老妇人,拿来纸笔,握着老妇人的枯瘦如柴的手,缓缓落笔。
然而字还没写完,老妇人便就此长眠。
白纸上,是一个未写完的“情”字。
他们共度了五十年的时光,少女也变成了头发花白的妇人。
他站在老妇人的坟墓前,回想这五十年年的时光,低声呢喃:
“原来,凡人的一生是这样啊。”
娶妻生子,一辈子追逐功名利禄,沉沉浮浮,直到死去。
话音落,老妇人揭棺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