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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 章 神,坠入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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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真世界。

    战火引燃了整个天元大陆,无数避世的仙人纷纷出世。

    魔族这次来得太突然,他们的进攻是有序的,是蓄谋已久的,修真世界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修真文明强大的包容性和上限也开始逐渐体现出来。

    他们逐渐发现了魔族的弱点,从魔族的功法里,推演出了可供修真者修炼的魔族功法。

    他们自称魔修,融入了体修的特点,形成了一种新的炼体体系。

    修真者,一群连天都敢逆的人,自然不会轻易屈服于魔族。

    要换他们的天可以,但要毁了他们的道,毁了他们的根基,让他们再也修不仙,那就别怪他们以命相博。

    虽然某种程度来说,他们的天就是他们一直追求的道。

    两年后,真龙出世,韩林入世,重启天机楼,成为天机楼新的楼主。

    同一时间,林野突破到了玄仙大圆满,以一人之力,击败了魔族四帝之一的骨魔之主。

    王繁汇集了仅存的修真者,组建势力弑魔盟。

    在修真者的临死反扑之下,魔族进攻的脚步慢下来了。

    太初岛。

    石远和夜秋水在这里已经生活两年,如今的茅草屋,已然是一副全新的景象,充满生机。

    茅草屋外,成片成片的灵花灵草随风舞动,在这个静谧的午后,显得生机勃勃。

    石板化成的狗,竟然也长大了,生了一群小石犬,成天围着夜秋水和石远转。

    经过这两年的时间,两人关系也有所进展。

    虽然还只是师徒间那种感情,但比以前要亲密了许多。

    如果可以的,夜秋水真的很想这样一直过下去。

    然而宁静的岁月还是被搅乱了。

    在一个繁星满天的夜晚,幻魔之主还是找到了他们。

    幻魔,一种擅长制造幻象的魔族,一种没有实体,以灵魂状态存在的生物。

    整个魔界,也就存在一个幻魔。

    没有人知道他诞生于什么时候,包括月魔,他行踪神秘,来去如风。

    “找到你们了。”

    幻魔漂浮于星空之中,往太初岛吹了一口气。

    随后,整个太初岛堕入了幻境之中。

    幻境之中。

    血剑城。

    少年的书屋重新开张,在书屋的隔壁是一间传承了百年的老笔斋。

    老笔斋的老板是一个少女,她是血剑城三大世家夜家的千金,从小喜欢书法,因此便买下了这间老笔斋。

    时处动乱,天下贼人四起,无论是书屋还是老笔斋,生意都不太好。

    不过少年并不在意,他开这个书屋,本就是一时兴起。

    夜姓少女同样不在意,她买下这间老笔斋,只是为了有一个清净的地方练字而已。

    这天,风雨如晦。

    夜姓少女和往常一样练习书法,却不小心打翻了墨。

    好巧不巧,店里的墨正好用完了。

    外面风雨交加,她不忍心叫丫鬟跑回家中取墨,遂斗胆去了隔壁的书屋借墨。

    少年的书屋虽然不大,但很整洁,里面书香阵阵,让夜姓少女有种难以言说的舒适感。

    书屋里,少年正躺在摇椅上看书,时不时的用手比划了一下,场面有些滑稽,也不知道他看的是什么书。

    “噗~”

    见此情形,夜姓少女忍不住笑出了声。

    听到笑声,少年放下书屋,看到一身红衣的少女,挠头尴尬一笑。

    “不知公子这里可还有墨?小女子愿意以重金购下。”夜姓少女的嘴角始终挂着一丝浅浅的笑意。

    这是夜姓少女第一次见到眼前这位少年,但不知为何,她一见到这个少年,就感觉很开心。

    “不知这紫檀鎏金墨可不可以?”少年的手掌摊开,掌心上正是少女所需之物。

    “自然可以。”夜姓少女嫣然一笑,少年看到她如此开心,忍不住嘴角上扬。

    在那之后,夜姓少女总是丢失各种东西,每一次,她都跑到隔壁书屋借。

    一来二去,两人渐渐熟络起来。

    两人像是上辈子就认识一样,总有说不完的话。

    “石大哥,我又来接伞了,可以借我伞一用吗?”

    “好。”

    “石大哥,我来还伞了,可以借我毛笔一用吗?”

    “好。”

    “石大哥,借我几张宣纸,回头我再买来还你。”

    “好。”

    “石大哥……”少女一身红衣,脸色通红。

    “嗯?”

    “我想向你借样东西。”

    “什么?”

    “借你百年一用,可以吗?”少女低着头,既期待,又不安。

    这次少年犹豫了,许久之后,他突然走上前,将少女拥入拥入怀中,郑重道:

    “好。”

    一字千金,一诺永恒。

    这一年,他们20岁。

    23岁,她怀孕了。

    为了养家,一向随遇而安的他,白天教书,夜晚悬梁刺股,考取功名。

    24岁,孩子落地。

    他有了自己的孩子,他不再是一个孩子。

    看着孩子,他突然觉得,所有的努力和艰辛都是值得的。

    30岁,他中了举,登了榜。

    十年寒窗苦读没有白费,他一夜看尽了满城花。

    在花路尽头,已成为妇人的少女,牵着两个孩子,泪流满面。

    32岁,他被贬了,流落他乡。

    34岁,他遭人算计,沦为阶下囚。

    亲戚没了,朋友也没了。

    妻子为了救他,散尽家财,人也哭瞎了眼。

    40岁,他终于洗去了一身冤屈。

    迈出牢门的那天,阳光刺痛了他的双眼。

    他突然觉得,他的心,前所未有的累。

    42岁,他和妻子开了一家包子铺。

    因为从小分离,两个孩子和他并不是亲。

    父子三人成天为这吵,为这闹,没一日安宁。

    瞎了眼的妇人,在一旁不停地抹泪。

    夜深人静,他靠在已经腐烂的木门上,突然觉得,这人生好没意思。

    46岁,他得贵人赏识,重回朝堂。

    他又有了亲戚,两个孩子也开始对他恭恭敬敬,无事不从。

    60岁,他功成名就,权倾朝野。

    儿孙满堂,门客万千。

    他抱起最小的孙儿,却发现抱不动了。

    这一刻,他才发现,他已经老了。

    是啊,不知不觉,他已经从当初那个翩翩少年,变成了一个老头。

    那个成天练字的少女,也成了一个走路吃饭都要人伺候的老妇人。

    70岁,老妇人不行了,他来到老妇人身边。

    老妇人说她还有一个愿望,想要和他一起写一个字。

    他扶起老妇人,拿来纸笔,握着老妇人的枯瘦如柴的手,缓缓落笔。

    然而字还没写完,老妇人便就此长眠。

    白纸上,是一个未写完的“情”字。

    他们共度了五十年的时光,少女也变成了头发花白的妇人。

    他站在老妇人的坟墓前,回想这五十年年的时光,低声呢喃:

    “原来,凡人的一生是这样啊。”

    娶妻生子,一辈子追逐功名利禄,沉沉浮浮,直到死去。

    话音落,老妇人揭棺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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