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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我把摄政王劫了当压寨夫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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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幼乖乖回答媳妇儿话,“对啊。”

    北诚悯略微震惊,立即看向了他。

    男人高挺的鼻梁,浓眉的大眼中略带野性之外,其他的瞧着分明像只听话的大狗。

    也是被此人相貌惊艳的北诚悯,他还不太相信黎幼会是那出了名的云中鹰领头人。

    北诚悯慢慢后退。

    他岂能想到自己刚出虎穴,居然又入狼窝了。

    朝廷与这些土匪山贼分别都把彼此处于不共戴天的一方。

    若是让他知道自己的身份,此人,怕是不会对自己那般客气了。

    北诚悯退后的动作登时在黎幼握住他手的那一刻停止了。

    “我和昨晚追你的人并不是一批。”黎幼一用力,北诚悯便贴上他,自己更是揽住他的腰身。

    北诚悯掌心无奈触碰男人心口,推搡。

    拍拍男主的小脸,黎幼忍住自己想要亲一口的冲动,话道,“不然,你也活不过昨晚。”

    北诚悯极力躲避黎幼直勾勾的视线,应答一声,“我知晓。”

    云中鹰之所以可以做大做强,完全是因为这山匪窝对于穷人来说,是救命行善的。

    甚至因为云中鹰劫富济贫,行侠仗义的作风被江湖儿女所敬仰。

    云中鹰,武功高强之辈时来做客乃平常之事。

    就是因为如此,这亦正亦邪的土匪窝,也成了朝廷最头痛的其中之一。

    除了,世人所不满。

    不除,云中鹰又是可以威胁到皇权的存在。

    “我们可以,不必靠如此之近。”北诚悯蹙紧了眉。

    男人控制的地方,是他的后腰,很痛。

    “抱歉。”

    意外的,男人不仅松开了他,还对他说出了歉意。

    黎幼眼含心疼的模样,“忘记你身上有伤了。”

    此眼神让北诚悯心一紧,不自然的别开视线,转身迈步下楼。

    虽说此人不知自己是摄政王,但他一定知晓自己是朝廷的人。

    这男人在做什么,假意关心自己,用演技拉拢他吗。

    云中鹰二当家那可是位有眼界的,瞧见了二位的身影在二楼处拉拉扯扯,立马不允许任何人上楼。

    这看到一素色衣角摆动,就知道是老大的媳妇儿下来了,那老大自然就在身后了。

    那是赶忙着招呼,给二人擦好着长凳子,“快快,老大坐…”

    看向北诚悯时,这元御辰又不知如何称呼了。

    这脑袋里想的是一回事,这嘴上怎么说又是一回事。如果老大只是玩玩,自己这么胆大的称呼大嫂,岂不是让老大不满。

    他询问的视线看向了老大。

    黎幼拉着北诚悯坐下,随口,“我媳妇儿。”

    筷子是齐刷刷掉落的声音。

    北诚悯震惊的眸。

    这长得再好看,也是个男人吧?

    怎的就是老大媳妇儿了呢。

    怪不得…

    怪不得他们送过来的女人,老大没有一点心动,全放了。

    原来不近女色的老大,近男色?!

    其余的人是思绪万千。

    北诚悯踩住了黎幼的鞋,微微转动,碾压。眼神示意:你为何那般说。

    黎幼神色淡然,完全不把北诚悯的小动作放在眼里。

    解释道,“在我们这地儿,非常排外。你如果只是我一个解闷儿的工具,你走出这里的时刻,就是你的死期。”

    北诚悯垂下眸,长而翘的眼睫毛微微颤了颤,仿佛在思考黎幼话语的真伪性。之后便是不做声了,大抵是勉强认同了黎幼的话。

    “这般,便乖了。”黎幼脑袋一偏,将自己处于男主可见视线范围之内,嘴角扬起一抹好看的弧度。

    像是哄小孩一般。

    让北诚悯有些无语之时,又觉得此人笑容实在阳光。

    可真是,一点都不像土匪窝里长出来的。

    “上菜了,上菜了。这是客官点的红烧猪蹄,排骨萝卜汤…”

    其余的人也不再看老大那头的热闹,纷纷对着山下的食物狼吞虎咽。

    这一次与林中狮争夺,虽是胜了,但也费了不少力气,他们可是饿坏了。

    这客栈所在的镇子,叫百才镇,不属于任何一方帮派。也是因为粗犷的做派,所以无论下山还是上山,土匪山贼基本都会在此处中转。

    一碟子荤菜中,菜色尤其重,一闻就知调料放多了,碟子周围也是有着手印子的痕迹。

    北诚悯眸子逐渐凝着,没动。

    盘子里的菜做得很粗糙。

    他的嫌弃写在脸上。

    但没人理会他。

    是没人敢理会他。

    老大的宠儿,谁敢多问一句,怕不是下一刻的自己就不用说话,脑袋分家。

    此时,老大突然起身。

    那些吃得狼吞虎咽的人立马停下,放好筷子,起身,抽出大刀。

    “老大!”

    那一副老大让我们砍谁,我们便砍谁的做派。

    黎幼挥挥手。

    他们互相对视,犹犹豫豫的坐下了。

    “老大突然起身做什么?”

    “他去何处?”

    “不知啊。”

    “莫不是,看上了方才路过的小娘子?”

    一道凉凉的视线瞥向了方才说这话的人。

    土匪本来警惕性就高,自然知晓凝自己的人的方向在何处。

    但是他硬是没敢看回去。

    那可是老大媳妇儿坐的方位。

    哎呀哎呀,也是忘记了老大这突然就有的媳妇儿,他给说漏嘴了。

    北诚悯收回视线,他蹙了蹙眉,实在不解,自己突然的不开心是为何意。

    难不成,真在乎那土匪头子?

    可是,他们相识的时间不过一时辰,哪有那么多爱恨情仇可以产生。

    不久。

    北诚悯鼻子微动,嗅到了荤菜绝香,不是调料,是肉菜本身的味道占据大多数的香味。

    北诚悯的面前,黎幼放下了一碟子。

    “你…”北诚悯有些愣。

    这菜是一道麻辣酒炒烧兔,味道很香。光是让人嗅着就受不住的酥香。

    绝了。

    而且,盘子周围干干净净,中有兔肉,还有一些青菜点缀,很是好看。

    男人可谓是将浪漫与生活结合到极致。

    “吃不惯外面的饭菜,以后我天天给你做,如何?”黎幼坐在一旁,一副想得到夸奖的神情询问着媳妇儿。

    其他人惊!

    这么宠?

    北诚悯没有回答,他唇微启,是不知如何回答这男人的话。

    动筷。

    北诚悯吃了一口兔肉,满口的酥香,吃得他是心满意足。是比小皇帝那御膳房做的菜,还要好吃的程度。

    看媳妇儿吃得这么心满意足,黎幼也乐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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