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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击剑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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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米之外,一队骑兵袭来,领头的正是赵云黄忠。

    二人一人持枪,一人挽弓。

    赵云抖了抖手中的亮银枪,反手抛来,远远望去,如流星划过,又如银龙出海。

    说那时迟,那时快,银光闪过,自上而下,钻进那名刺客胸口之处,巨大的冲击力直接贯穿整个身体,最终被钉死在银枪之下。

    伴随而来还有三枝三棱箭,黄忠一弓射出三箭,第一箭射中一人胸口,箭头自后背钻出,只留下羽毛部分在身体。

    第二箭射中一人咽喉,直接穿喉而过。

    最后一支箭射中第三人的额头中间,整个铁质箭头全部没入,黑衣刺客带着一丝的难以置信倒下了。

    如此高超的箭法,当世之人也只有老黄忠一人,说天下第一也不为过。

    危机解除,骑兵席卷而来,烟尘滚滚,还有十几名黑衣刺客无处可逃,被全部包围起来。

    “放下武器,饶等不死!”

    刺客们一双双绝望的眼神盯着周围,心中还是充满恐惧。

    “我等来迟,少主受惊了!”

    “若没子龙叔叔和黄老将军赶到,今天我这条小命就得交代在这了,刘禅谢过二位将军!”

    “少主客气了,这几名刺客怎么办?”

    刘禅走到几名刺客面前,并没有太近,以防这些人狗急跳墙,对于死士,没有太多语言。

    “投降,活?”

    这些刺客面面相觑,相互之间点了点头,朝夕相处的人,一个眼神就明白对方的意思。

    前面二人没有说任何话,提剑于脖子之上,没有任何犹豫,当场自刎而亡。

    后面几人纷纷效仿,黑衣刺客一个个倒下。

    刘禅见此很是吃惊,他没想到这些人会如此果断,决绝。

    “黄老将军,留下两人……”

    黄忠点了点头,拿箭,搭箭,弯弓,瞄准,射出,一套动作下来行云流水,不到三秒钟,这就是高手,不服不行。

    黑衣刺客的最后两人被黄忠射穿手掌,剑也失手掉在了地上。

    “绑了,带回去。”

    随后,众人离开山头。

    王平,巴和伤势较轻,张嶷最勇猛,伤的有点重,但所幸没有致命伤。

    “子龙叔叔,黄老将军,你们如何知道我在南山遇险的?”

    回去的路上刘禅问道:

    “是陈二告诉你们的吧!”

    赵云抱拳回答道:“不错,正是你的侍卫陈二,发现少主公遇险,他知自己无力解救,迅速下山报信,马忠得知后,立马通知了我和黄老将军,我们才得已带领骑兵部队前来解救,不然公子危矣!”

    刘禅听后点点头,幸亏陈二这小子机智,不然今天就得把命下,回去一定得好好赏他。

    ……

    刘备得知儿子遇袭后,心急如焚,回来踱步,不断的派人查探情况,看到什么都心烦,情急之下拔出佩剑,一剑砍断桌角。

    此时的刘备哪里还有一代英豪的风范,更像一位担心儿子安全而不知所措的老父亲。

    日落,魏延来到刘备大帐汇报情况,当得知刘禅安全回营后,老父亲什么也不顾了,立马一路小跑出去,直奔儿子的住处。

    “阿斗……阿斗……”

    还没来到住处,就听到刘备急切的叫声。

    刘禅此时正独自在大营处理身上的一些伤口,见父亲进来,立马起身行礼。

    “坐下,不要乱动!”

    老父亲心疼儿子,拿过手上的布,替儿子轻轻擦着背上的伤,由于打斗中在地上摩擦,使后背掉了两块巴掌大的皮。

    刘备生怕弄疼儿子,那双常年握剑的手竟有些颤抖。

    父子二人都保持着沉默,都在享受这温馨的时刻。

    擦好后,刘备放下血布,拿起旁边干净的衣服披在儿子身上。

    “父亲……我……”

    话到嘴边,刘禅却不知道怎么说,眼泪在眼眶打转。

    “是孩儿不好,让父亲担忧了,您罚我吧,就像小时候孩儿不会背书,您拿竹条抽孩儿手掌一样!”

    “阿斗……父亲不怪你。”

    刘备认真的说道:

    “圣人常说,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如果世人都选择明哲保身,那这天下何人来拯救。”

    “人总要学会沉稳,父亲认为一个人若想快速持重,就应该置自己于危难之中,而后死里逃生,如此方能心智成熟,父亲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这其中的艰辛无人可以理解,但父亲不想让你也这么做,这一次遇险你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吗?”

    刘禅想了想,说道:

    “孩儿武艺不精,遇到危险之时连几个刺客都对付不了,实在有愧!”

    “所以,孩儿想学习武艺,就算达不到二叔,三叔万军之中取人首级那一般,至少可以护自身安全!”

    刘备点了点头,问道:

    “你喜欢什么武器?”

    “孩儿喜欢剑,想学那击剑之术。”

    三国继承汉制,这个时候无论文臣还是武将都有佩剑之风,一来象征地位,二来可以护身,所以佩剑就是脸面,有些人宁可饿死都不愿把佩剑卖掉。

    再说,那个年少之时都有一个侠客梦,梦想着一人,一剑,一壶酒,侠肝义胆,仗剑走天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最好还有一位红颜知已陪着,事了拂衣去,与侠侣一起深藏身与名。

    刘备不知道刘禅的想法,随后说道:

    “剑是最简单,同样也是最难使用的兵刃,入门简单,练至精髓,难上加难,且剑法只可近身搏斗,并不适合战场杀敌!”

    “你以后是要平天下的,可要想清楚了!”

    刘禅肯定的说道:

    “孩儿想清楚了,战场之上最重要的是指挥,而不是个人武艺,匹夫之勇也难以改变千军万马的局势。”

    “阿斗,你能想到这一点,父亲很欣慰!”

    刘备很高兴的夸赞了儿子一句:

    “阿斗,你可知如今世上谁的剑法最厉害?”

    这个问题刘禅还真不知道,三国中用剑为主要武器的人很少,他一时也想不起来。

    “自大剑师王越归隐后,其弟子史阿最强,但史阿为人谦逊,并不好与人争斗。”

    “除了这师徒两位,剑法达到一流的还有三人”

    刘备的话引起了刘禅的兴趣,就像急于知道谁是世外高人一样。

    “请父亲告知?”

    刘备顿了顿说道:

    “第一位,曹操家的二公子曹丕,师承史阿,深的其真传,剑法变化无穷,乃真正的高手。”

    刘禅惊呆了,他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曹丕还是个击剑高手,而且属于当世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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