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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0章 纠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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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云城到州府,两百多公里,一路上和瑞子讨论着应对这个案件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

    黄家痛失爱女,必然要求司法机关尽快严惩凶手。官婷以前的老板全道友一直和“盛世”集团走得很近,很可能这老家伙会作为被害人的代理律师参与到案件中来。既然黄家的要求是严惩,那么全道友必然是朝着故意杀人的方向力推。

    我们目前找不到任何证据来与之对垒,“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是我们面临的最棘手的问题。

    一路上绞尽脑汁的思考、分析、讨论,在抵达州府的时候,终于也算是制定出了一套不是方案的方案。三个小时车程,此时已是华灯初上。

    我们研究出来的方案,宗旨就是两个字——“拖”和“缠”。尽可能多地拖出时间来,让老段、老崔和秦祺他们寻找失落的手机。

    怎么拖?分两步走。首先是详查卷宗,寻找侦查阶段是否存在漏洞,一旦发现漏洞立即紧抓不放,力争让检察院作出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这样一来,至少能够缓冲出不少的时间。

    如果第一步走不通,第二步就是“缠”。从案件事实、法律理解、法律运用上下功夫,把主办检察官的大脑搅浑,让他在公诉罪名的确定上左右摇摆、举棋不定,从而消耗更多的时间。这一招虽然有些死皮赖脸,但多少能赢得一点时间。不是办法的办法,实属无奈之举。

    主意打定,两个“不要脸”的律师如释重负,又嘻嘻哈哈,相互调侃着寻找落脚的酒店。

    第二天一早,我俩便来到州检察院。

    刚进大门,远远便看见一个胖乎乎的人影从楼里出来。定睛细看,不是那全道友是谁?

    “老全!这狗日的够早的。”我指了指人影,对瑞子道。

    走到近前,瑞子笑嘻嘻打起招呼,“哟,全主任,可真巧,您来州里是办什么大案呐?”

    老全一见是我俩,大大咧咧端着姿态说道:“是你俩?哦,我来是因为一个刑事案件,好久没活动了,出来活动活动。”

    瑞子顺着他的话捧他:“全主任,您老坐着指挥就行了,还亲自出来抓案子,您要再出来几趟,我们这些小的就没案子办了。一个队伍的,您也体谅体谅我们。”

    “嘿嘿嘿……”老全被他捧得舒坦,掏出烟来递给我们,“怎么?你俩一起?也不是一个所的啊。”

    “各办各的,这不,碰巧了吗!”瑞子说道。

    “嗯。”老全抽了口烟,向我问道,“吴诚,在官婷那儿怎么样?”

    我笑着道:“一般般吧。”

    老全一脸不屑的表情,“官婷嘛,业务水平,有点儿。就是人太死板。牛脾气,死心眼儿,做律师怎么能这么死板?现在自己出来了,要独当一面,她还欠些火候。你怎么就跟着她了?”

    尼玛!明明是鬼,却学着说人话。当初云城所有的律所,哪一家不是对我避之不及?要不是官老板,我连个窝也没有。

    本想敷衍几句就过了,一听这话,我立时就来气,背后说我老板?这还行?

    我也嬉皮笑脸地道:“全主任,您是不知道,我老板自立门户后变化可大了,人也灵活多了。当然,跟您比还是差了些,背后嚼人舌根子这灵活劲儿就比不上您呐!”

    老全顺着我的话,一脸享受的表情。谁曾想话锋陡转,原本正待笑开来的圆脸立时绷住,他没想到我会明着翻脸,眼神一愣,抖着嘴唇正要开口。

    我立马抢道:“我实话实说,您可别不认。”

    瑞子也见缝插针,“主任就是主任,您这业务水平,我们想学都学不来呀!”

    说完看我一眼,骨子里的默契立时涌动。我俩涎皮涎脸地朝他抱拳拱手,“佩服,佩服!”两声奚落,异口同声地冲口而出。

    老全颤抖着的嘴唇都气歪了,绷着油腻的圆脸,气呼呼地哼了一声,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和瑞子哈哈大笑,还不忘朝他高声喊道:“全主任,下回碰见了记得还发烟抽,我们保证不把你背后嚼人舌根子的事儿说出去!嘿嘿嘿嘿……”

    一段痛快淋漓的小插曲圆满落幕,我俩转身上楼。

    瑞子说道:“八九不离十,这老家伙应该是代理受害人一方。”

    “那我们得更加小心了。”我说道,“他除了要求严惩,估计还会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要是让他得手,对肖倩她们家来说,可是一大笔负担呐。”

    交了委托手续,我们见到了主办案件的检察官。

    检察官姓付,瘦瘦高高一个女生,年纪跟我们差不多。

    瑞子坏笑着朝我看了一眼,那意思我知道,跟男人比起来,女人更好忽悠一些。

    趁着我拷贝卷宗光盘的空当儿,瑞子问人家道:“付检,这被害人这边有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赔偿啊?”

    检察官说:“提了,怎么会不提?还交了律师意见书,要求严惩凶手呢。不过换位思考一下也对,人家年纪轻轻,一尸两命,随便哪个家庭遇上这事儿,不跟天塌了一样?”

    “是,是。”瑞子附和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们也是受家属委托,依法维权,依法维权。”

    “哎,付检,这被告人肖丽芳就是一普普通通的家庭妇女,还照顾了被害人大半年,她杀人的动机是什么呀?”瑞子故意问道。

    说到这里,又要给各位看官普及一点法律小常识了。

    首先,肖阿姨的行为怎么会跟故意杀人沾上边?也许在前文的时候,就有朋友产生这样的疑问了。

    在我国刑法理论中,故意犯罪中的“故意”分为两种:一种叫做直接的故意,这是以积极的作为(实施某种行为)来达到目的。比如直接将人打死、砍死、开车撞死等。直接故意相对来说较容易辨识。

    另一种叫做间接的故意,这是以消极的不作为(不实施某种行为)来达到目的。这就相对复杂一点,因为这需要一个前提,就是行为人首先得有作为的义务,有义务而不作为,才会构成间接的故意。

    比如说,深夜在郊外行车,不小心撞倒他人,肇事者见左右无人,便弃伤者不顾,逃之夭夭,最后伤者失救而亡,这就构成了间接的故意杀人。

    那么,间接的故意又是如何与故意杀人挂上钩的呢?

    首先,肇事者把人撞倒了,就应该有救助或是打电话报警的义务,这就是前文提到的那个“前提”,即应有的作为义务。确切一点来说,是前面的肇事行为引起了后面的救助义务,我们在专业上概括为“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但是肇事者既没有救助又没有报警,这就是不作为,因而构成了间接的故意。

    其次,事发既是深夜,又在郊外,肇事者应该意识到他的不作为会给伤者造成死亡的危险或是后果,但是却放任了这种危险状态或者后果的发生,一旦伤者真正死亡,那么肇事者所构成的就不是简单的交通肇事罪,而是间接的故意杀人了。只不过在刑法的罪名中对于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不做区分,都统称为故意杀人。

    然后我们回到本案中来。肖阿姨作为黄珊的保姆,当然是有照顾黄珊的义务,而且也明知黄珊临盆在即,需要人陪伴、照顾和帮助,但是肖阿姨却不管不顾地走了,最终导致黄珊失救死亡,如果事实真是这样,那么肖阿姨铁定构成间接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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