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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法外狂徒季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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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邦帝国,会议大厅。

    各星系的记者,把大厅挤得密不透风。

    闪光灯从未间断。

    季淮亦穿着笔挺的西装,站在演讲台前。

    镜片后狭长的狐狸眼,透露出杀伐果决的精光。

    一些心怀不轨的记者,优先把矛头,指向了看起来有些傻乎乎的初家三兄弟。

    “初警长,请问是什么让你们莽撞的决定当场击毙疑犯?”

    “毕竟我们是人权社会,应该将疑犯押送回去,用法律制裁。”

    季淮亦睨向一边坐着的初家兄弟,微微点了点头。

    初意一拍桌子,指着记者的鼻子。

    “人权?”

    “你知道被骗去的人,会经历什么吗?”

    “辱骂,殴打,逼迫他们继续骗同胞去暗无天日的地方。”

    “良民的人权都得不到保护,你跟我谈罪犯的人权?”

    季淮亦清了清嗓子。

    他放出狐人特征。

    毛茸茸的狐狸尾巴,迫人心弦的,缓缓摇摆。

    修长的身姿,爆发出难以想象的压迫力。

    “对于诈骗,帝国绝不姑息!”

    “我们将长期作战,与所有境外诈骗团伙斗争到底!”

    “在厨房里抓住,就把他们击毙在案板上;在厕所抓住,就把他们按死在马桶里。”

    铿锵有力的话语,让所有记者为之一振。

    ……

    记者会结束。

    季淮亦搂着初家三兄弟的肩膀,压低了声音。

    “都记下了吗?”

    初珥点了点头,“都记住了,高加索二队已经出动。”

    季淮亦抚摸着手腕上的星环,笑得胜券在握。

    “特殊时期,必须提高警惕。”

    “既然我们能派出卧底,那必然也有人潜入帝国。”

    “跟紧那些有问题的记者!”

    季淮亦隐在暗处,死死盯着散去的人流。

    他下了这么大一盘棋,就是为了帝国能辉煌崛起。

    现在,是时候收网了。

    ……

    季淮亦是个表面文质彬彬,对谁都笑眯眯的斯文男人。

    那双狐狸眼,总是隐在眼镜后面,笑得眉眼弯弯。

    但天权的人都知道,他狠起来,比江行川都不逞多让。

    江行川的狠,是毫不掩饰的。

    谁危害了天权的利益,那要准备好,承受悍匪总指挥的怒火。

    但随着星际局势的逐渐发展,很多对天权的制裁,都变成了政策上的封锁。

    而且,是靠枪炮解决不了的。

    这时候,季淮亦真正的魅力,才展现的淋漓尽致。

    他以前,是一个很优秀的法律政治双学位学士。

    在上大学时,曾经创下把被告和对方律师一起送进去的辉煌战绩。

    从此,季淮亦一战成名。

    还获得了个很霸气的花名——【法外狂徒季狐狸】。

    怕是在路上和他对视一眼,都得莫名其妙被判三年。

    所有人都以为,一个金牌律师将会冉冉升起。

    但季淮亦的野心,远比所有人想象的大。

    他真正想要的,是站在权力漩涡的中心。

    他热爱一切富有挑战性的工作。

    他想要带着天权星系,突破重重政治封锁,走向辉煌。

    但是,进入政界,如果循规蹈矩一步步走,路途太漫长了。

    所以,季淮亦聪明的脑瓜转动了起来。

    当时,天权的法律很不健全,加上枪支不禁。

    律法规定里,有“抢劫”和“持枪抢劫”两个罪名。

    季淮亦直接花光存款,购买了一个轻型便携式炮筒。

    然后……

    守在江行川上下班的必经之路上,当众逼停他的车。

    用黝黑的炮筒对着江行川,拦路抢劫。

    江行川都乐笑了。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这么一只扛炮筒都费劲的小狐狸,还有胆子打劫他!?

    结果显而易见。

    季淮亦一招之内,就被江行川缴了武器。

    顺便挨了一顿胖揍。

    但他算准了,江行川会顾忌围观的人群。

    至少……不会把他打死。

    事实证明,他赌对了。

    江行川打了他一顿,本打算将人拉到海边突突了。

    可季淮亦却大喊着,说江行川徇私枉法,不是男人,他只服从法律的公正判决。

    江行川当时正值年轻气盛,哪里经得住这样的激将法。

    当场就拖着被打成猪头的季淮亦,去了法院。

    法庭上,江行川头一次开始深深地怀疑人生。

    顶着一头白卷发的羊驼法官,也懵了。

    原告席上,坐着毫发未损,一脸凶狠的江指挥。

    被告席上,坐着一个被打的鼻青脸肿的小年轻。

    这……

    位置是不是站反了啊?

    江行川抱着健硕的双臂,大大咧咧的敞着双腿。

    “他,扛着炮筒打劫我,这种歹徒,立刻判他挨枪子。”

    法官用小木槌敲了敲桌面。

    “持枪抢劫,是重罪。”

    季淮亦忍着嘴角的痛楚,用手背蹭了蹭血迹。

    “法官先生,我没有持枪,在我国律法规定里,轻型火箭筒,不属于枪类。”

    法官愣了一下。

    好像……是这样的。

    法官清了清嗓子,“那,被告对于自己当街抢劫江指挥的行为,否认吗?”

    季淮亦抬起头,肿的只剩下一条缝的眼睛里,闪着精明的微光。

    “不否认。”

    “但我的行为,目前看来属于,抢劫未遂。”

    “抢劫罪的大小,由对目标造成的威胁性定义。”

    “请法官检查,我的炮筒,根本没有填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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