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天理难容
夏小妮她们跟着纪敏去了海琳娜的病房。
看到脑袋肿成猪头的海琳娜,夏小妮和桐桐都震惊地睁大了眼睛。
夏小妮的记忆里是有这个小姑娘的。
可是眼前这个看不清面目的人,还是她记忆里那个整天笑眯眯的小姑娘吗?
被人打成这样,她当时得有多疼啊!
夏小妮握了握拳头,这口气绝对不能忍!
想到之前龙司野转载她微博引起的轰动,夏小妮立马有了主意。
她拿着手机对着海琳娜拍了几张照片,然后登录微博。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我们最可爱的小姑娘海琳娜,就因为拒绝一条恶狗的搂抱,就被那条恶狗咬成这样。呼吁捉拿恶狗,此狗不除,天理难容!】
夏小妮很聪明的没有提及那个畜牲的名字,毕竟没有证据的事,万一被他反咬一口,就得不偿失了。
不过这不妨碍大家的想象力啊,她只需要悄悄的放出点儿风声,网友们自然能猜出来这畜牲是谁。
敲完字,然后添加海琳娜的照片。
夏小妮拍的很全面,有远景,有近景,还有特写,每张照片看起来都触目惊心。
做完这一切,夏小妮给龙司野发微信。
夏夏夏天:【你到长虹医院了吗?】
龙司野将车熄了火,解下安全带,看到夏小妮发的微信就是勾唇一笑。
真好,他家小妮妮越来越离不开他了。
撒野:【刚把车停下来,小妮妮这是想我了?】
夏夏夏天:【别贫嘴,有要紧事找你帮忙。我现在住院部六楼613病房,你过来找我。】
撒野:【等着,我马上出现在你面前。】
……
海琳娜现在只能吃流食,她的助理小颖把纪敏带过来的鸡汤倒进汤碗里,然后一小勺一小勺的喂进海琳娜的嘴里。
即便如此,依旧有不少的汤水从海琳娜的嘴角流了出来。
看到这一幕,纪敏实在忍不住哭了出来,她捂着嘴,大跨步走向门外。
夏小妮跟着追了出来,摸了摸口袋,这才发现她身上没带纸巾。
只好抬起自己的胳膊,用防晒衣上的袖子,给纪敏擦了擦眼泪。
“纪敏姐,我会为海琳娜报仇的。”
夏小妮把自己的计划跟纪敏说了一遍。
“我们的能力太弱,那就找个能力强的,总有人可以治得了那恶狗不是?”
纪敏吸了吸鼻子,说:“小妮啊,我替海琳娜谢谢你,可这事关系重大,不是龙影帝能抗衡的,他肯定不会答应。”
夏小妮说:“纪敏姐,我相信龙司野,他是个好人,肯定不会对这种事情视而不见的。”
见夏小妮如此笃定,纪敏也有些动摇了。
若是龙影帝肯帮忙,以他的号召力和影响力,这件事说不定还真有转机。
就在她暗自分析这件事的可能性有多大时,身后传来一道磁性的男声。
“妮妮,我来了!”
纪敏转过头,就看见一个高大的身影朝着她和夏小妮的方向快步走来。
他走的每一步,都是那么的坚定。
纪敏第一次觉得,这个人和夏小妮在一起,或许也不错。
“龙司野,我快被气死了!”
夏小妮叽里呱啦的把海琳娜的事情和龙司野说了一遍。
“龙司野,你的号召力这么强,能不能帮忙转发下我的微博,让大家都知道这件事情。”
龙司野想都没想就同意了,纪敏激动的差点儿给龙司野跪下,连声道谢。
“纪敏姐,我是妮妮的朋友,你不用跟我这么客气的。”
龙司野说着,就点进夏小妮的微博。
看到那些满是伤痕的照片,他倒抽了一口凉气。
“这是谁干的?”龙司野骂道:“真是畜牲都不如啊!”
“高熙集团的老板,高有志。”纪敏咬牙切齿地说。
“原来是高熙集团啊。”龙司野说:“怪不得这么猖狂。”
“高熙集团怎么了?比你们龙翎集团还要厉害吗?”
夏小妮心道,她连高熙集团的名字都没听说过,再厉害能厉害到哪儿去?
龙司野不知夏小妮所想,比了一个六的手势,对着夏小妮晃了晃,“看到没有,这是什么?”
“老六啊!”夏小妮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
龙司野抬手就在夏小妮的脑门儿上轻轻敲了一下,这才伸出自己的大拇指,说:“这个相当于高熙集团的实力。”
然后又挑了挑自己的小拇指,说:“这个呢,就是我们龙翎集团的实力。”
龙翎集团虽然也不弱,不过比起高熙集团,还是有些差距的。
好在高熙集团的根据地不在江城,不然龙家这江城首富的宝座早就被高熙集团给抢走了。
高熙集团之强大,在整个华夏国,能够碾压高熙集团的,想来也就只有全球四大财阀之首的柴氏企业了。
“啊?高熙集团这么牛叉的吗?那我们岂不是没有胜算了?”
“有没有胜算,总要试一下。”
龙司野在手机上点了几下,“我先转发妮妮的微博,让这件事在网上发酵起来,然后我们看情况再做打算。”
夏小妮点点头,正想说什么,电话响了起来,是秦明打来的。
她眼前一亮,都说有困难找警察,这不是有现成的警察吗?
秦明到了六楼,听夏小妮解释完,沉默了一瞬,说:“没有证据,这事确实不太好办……”
警察办案讲究的是证据,若是能拿到出事现场的监控视频,或者有目击证人愿意出面作证,这事情就好办多了。
可是如果两样都没有,全凭受害人的一面之词,再加上高有志的矢口否认,这件事就很难处理。
“我们报案的那家派出所民警也是这么和我们说的。”纪敏说。
“可现场的监控视频在出事后就被高家给销毁了,目击证人也受到高家的威胁,根本不敢出来为海琳娜作证。”
就在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就听夏小妮幽幽开口道:“没有证据是吗?那我们就让高有志自己承认这件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