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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你永远都别想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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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兔肉做的鲜香麻辣,本来胃口不盛的楚青,吃了几口便欲罢不能。

    孟扬和她分坐在贵妃榻两边,窗户开着,一缕清风吹来,俩人面前还摆着酒杯。

    一口烧刀子喝下,楚青眼泪都呛了出来。

    “烧刀子配麻辣鹅肉,真是痛快。”

    孟扬夹了块肉送进嘴里,咀嚼着,看向她,“好吃你就多吃点。”

    “这真的是鹅肉吗?”楚青边吃边问,“怎么感觉和鹅肉的口感差别很大啊。”

    孟扬微微一笑:“也许是做法不同,让你品出了不同的味道。”

    连着吃了两天的麻辣鹅肉,又过了几天,长喜送来两副手套,里面是夹毛的。

    “夏天送毛手套?”楚青无语,“不会是想把我热死吧。”

    春温却不怎么在意,她把手伸进手套里试了试,惊喜的说道:“夫人,这手套的皮毛料子极好,非常柔软暖和,我给收起来,到了冬天,就能套上它出去玩了,再大的风也不怕。”

    晚上见到了孟扬,楚青撒娇问他手套是什么料子的。

    孟扬随口说道:“是银灰鼠的料子,喜欢吗?”

    “喜欢的很。”楚青说,“只是大热天的送手套,我觉得怪怪的。”

    孟扬眼神闪躲了几下,勾着娇妻的腰肢,一番软语温存后,楚青把脸伸出帷幔,一只皙白的手去够旁边的水喝。

    被汗浸湿的发丝湿漉漉的贴在脸颊上,一双眸子似水含情,隐隐含着泪意,眼角泛着潋滟的光泽,叫人看了便忍不住的想去疼惜。

    孟扬把脸埋在她的肩上,喃喃道:“青青,属于你的东西,我都会给你夺回来的,不管用什么方式,那些东西最终都会回到你身边来。”

    楚青娇嗔了一句:“你胡说什么呢,我怎么听不明白你的话呢。”

    “你现在听不懂的话,我希望你能永远都不要懂。”孟扬默默在心里呢喃着。

    他望着娇妻瘦削的双肩,怎么也睡不着。

    一闭眼,他就能想象出昭昭举起石头砸死兔子的场景。

    他不是怕昭昭,也不是觉得昭昭心机深沉,他是从昭昭身上看到了自己不堪的影子。

    他做的一些事情,比昭昭杀兔还要阴暗。

    娇妻若是知道了他的真正面目,会很害怕吧,她会哭着推开他,逃离他。

    “这可不行呢,青青。”他喃喃道,“你在崖边说过最最喜欢我了,下辈子都要和我在一起不分开的。”

    他忽然睁开眼睛,趴到娇妻耳边轻声呢喃:“我要在你身边织一张网,你永远都别想逃。”

    当天夜里,楚青做了个很奇怪的梦,她梦到自己去河边钓鱼,钓上来一条巨大无比的白肚子鱼,划开鱼肚子一看,里面竟然躺着小黑和小白。

    两只小兔子欢天喜地的跳到她怀里,她带着它们在花园里到处跑,一直跑。

    醒来后,还记得这个梦,楚青就把这个当成趣事说给春温听了。

    春温笑笑:“也许是夫人想小黑和小白了。”

    也只有这个原因了,楚青端坐在镜子前,梳好了发髻,也不见彩凤的身影,好奇的问春温,“彩凤这丫头跑哪里去了?”

    春温气道:“那丫头也不知怎么回事,昨晚睡觉半夜坐起来笑,把我给吓死。”

    “她笑什么?”

    “谁知道呢,真不知道是多大的喜事,能乐的她半天不睡觉起来笑。”

    正说着彩凤呢,就看到她甩着两根辫子走了进来,发髻上插着一根银簪子。

    楚青打趣道:“彩凤手头也有钱了,竟然舍得买银簪子,多少钱买的?”

    彩凤红了脸,说:“不是我买的,是旁人送的。”

    “呦。”春温喜滋滋的把她拽到自己跟前,“这簪子纹路精致,不像是秀阳这种小地方的东西。”

    楚青把簪子拿在手上,细细的看着,发现一行小字:“金凤楼。”

    金凤楼是京城一家知名的饰品铺子,专给贵妇小姐们打造首饰头面。

    楚青问道:“谁送的?”

    彩凤不敢在她跟前撒谎,老实的答道:“是府里的一个小厮送的,他叫长康,在沧清院打杂。”

    楚青怕这丫头被人骗,就命人把长康叫到绿柳阁当面询问了几句。

    长康穿着石青色的长袍,在夫人面前,尽量收敛锋芒,保持着低眉顺眼的模样,但看上去怎么都不太像打扫的小厮。

    “你脸上这道疤是怎么回事?”

    若是没有那道疤,以他的模样,倒也能称的上是个俊朗哥。

    “回夫人的话,奴才是藏南人士,自小就被拉去当兵打仗,后来跟着长柏将军攻打藏西时,受了伤,便退军了。”

    打过仗的,难怪身上总是透露出一丝危险的气息。

    楚青想了想,忽然开口问道:“你跟长喜什么关系?”

    长喜一直跟在孟扬身边伺候,深得器重。

    “我们同在长柏将军手下打仗,是同一个骑兵营的。”

    楚青明白了,孟扬是收了一帮曾经打过仗的人当小厮。

    只是很奇怪,长康和彩凤……这俩不太般配啊,并不是说谁配不上谁的问题,而是彩凤还不到十四岁,模样身子都没长开呢,长康接近彩凤会不会不怀好意啊。

    这要是被长康知道,肯定会呕死,他凌晨时分接到少爷命令,叫他想办法接近彩凤,最好是把彩凤收到掌心里。

    长康已经二十二了,这些年孑然一身已经习惯,彩凤那个黄毛丫头才几岁?他惊恐的问少爷:“收到掌心里,这是何意?”

    孟扬:“就是说她以后会是你的媳妇,或是妾室。”

    长康这才拿了簪子送给彩凤。

    孟扬的想法很简单,彩凤是娇妻跟前很受信任的丫鬟,头脑和年纪都比不上春温,最好拿捏,只要能够牢牢的掌控住彩凤,就不怕娇妻将来以后离家出走。

    长康的想法也简单,孟少爷对他有救命之恩,他喜不喜欢彩凤无所谓,反正他是报恩来的。

    彩凤的想法更简单,这个叫长康的小厮长的还怪讨她喜欢的,她拿了他的簪子,也送了他一碗羊肉面。

    只有楚青和春温在真正操心彩凤的将来。

    楚青耳提命面,“谈恋爱可以,但是进一步的行为,必须禁止!”

    才十三岁的小丫头,也不知道长康是怎么和她看上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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