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神秘男人
通体耀黑色泽的心脏在跳动,其上附着金色纹络,随着心脏跳动舒展收缩。
加菲-夜狼躺在担架上,在两个壮汉的努力下快速移动着,有些模糊的视野中,荒野中一人多高的荒草不断掠过。
“刀疤,将他手里的重剑扔了,抬着太沉了!”
一个声音响起,担架停了下来。
加菲-夜狼发觉有人要掰开他的手指,夺走他手中的武器。死死握住,即使由于失血过多,他有些神智不清,但是潜意识告诉他,这柄剑是他活命的根本,绝对不能失去。
那人用力了几次,但只是个普通人,想要从一个秘银巅峰生命手中拿下什么东西,基本上不可能完成,即使这个秘银生命是重伤濒死的。
“孤狼老大,孤狼老大,是我,刀疤,我们在救你,你手中的剑太沉了,扔掉吧,不是什么好东西!”
声音很熟悉,值得信任,但是剑不能扔。
用尽力气,加菲-夜狼开了口:
“扔了,会死。”
沉默,然后担架再次被抬起,重新移动起来。
握着重剑的加菲-夜狼,意识越来越清醒,突然想起了为什么不能丢下这柄骑士重剑。
“我这柄剑有些不同,你拿上之后,可能会多一些特殊的本领,虽然以你的实力可能用不到,但我还是要说一声,免得影响你自身的实力发挥。”
那个黑发小子,说他的剑有些特殊的本领,一开始加菲-夜狼还有些怀疑,这剑一眼就能看出是军队的制式重剑,一个流水线上下来的东西,能有什么不同。
但是将剑柄握在手中后,加菲-夜狼便知道,黑发小子说的是实话。
装备名称:赛德制式骑士重剑
装备要求:能感知装备信息
装备等级:平凡
装备属性:持有者获得“轻微自愈”体质加持。
这些信息在握住剑柄的刹那,出现在加菲-夜狼脑海中。
伤口在发痒,血液流转速度在减慢,意识越来越清醒,加菲-夜狼知道,这应该就是“轻微自愈”体质加持的效果了。
嘴角艰难的扯出了一个微笑,虽然勉强,依旧爽朗。
“黑发小子,算我欠你一个人情。”
身材中等,体格还算不错,短短的黑发,最出色的是那一双眸子,黑若点星。白仓的形象在加菲-夜狼脑海中闪过。
这时那个叫刀疤的又说话了,喘气粗重,想来是累的不轻。
“熊哥,你说主人的计划成了吗,孤狼老大竟然伤成这个模样。”
“不知道,你也不要瞎猜,那些超凡老大的事情轮不到咱们操心。”
熊哥的性情比较稳重,也有些眼色,知道有些事情他们这些普通人是掺和不起的,见刀疤起了好奇,有些不放心,又叮嘱了一句:
“不要管上面老大的事情,咱们只要做好分内的事情,能在荒野里混口饭吃就行了。”
刀疤似乎对熊哥很是信服,当即便不再问了。
一切都停在加菲-夜狼的耳中,心中对这两个逃到荒野的罪犯颇为赞赏,这种事情他们的确参与不起,不过还好,虽然伤受的重些,但是计划,成了。
酒馆,白仓忙了起来,在镇子内苦搜无果的皇子近卫们终于消停了下来,迪诺不知所踪,将二十个手下扔到了酒馆。
这些圣都来的大爷们一个个阔绰无比,赛德金币在他们手中如同铜子一般挥洒。
最受欢迎的,是白仓新开发出来的“睡梦人”,采用了一些荒原特产的天然幻草,在白仓老家是要被查水表的,但在落日镇,只要黑胡子大叔喜欢,百无禁忌。
用白酒做底,加枸杞,罗兰菊,贵妃花。
酒色蓝绿,如阳光散落草原的颜色,入口极苦,苦到极致转甜,甜味绵软,软到消弭心志,带人入梦。
逃避现实的绝佳选择,并且没有副作用。
看着绝大多数皇子近卫都拜倒在“睡梦人”之下,白仓才松了口气,摇了摇有些酸痛的手腕,这种酒需要以极快速度摇动,才能将枸杞,罗兰菊,贵妃花的味道融合在一起,形成那种软人心志的绵软甜性,即使他如今只差一步就能晋升黑铁,也有些吃不消了。
这时,一个一直坐在角落里的皇子近卫站起身来,坐到了柜台前,十枚金币扔了出来。
白仓刚要开口询问要什么酒,就被这名近卫摆手阻住。
“小兄弟,酒乱人心,就不要了,问你一个问题。”
白仓看了看金币,没有直接收下,说道:
“先问吧。”
近卫笑了笑,他有一口美观的白牙,和一双大而幽深的褐色眼睛,长相很俊美,有些浪子的气质。白仓认得他,是两名皇子近卫的首领之一,秘银生命。
“也好,小兄弟,我们这些常年在皇宫值守的近卫,对荒野都很好奇,小兄弟可不可以给我说说,这荒野之中都有哪些有趣的人物?”
白仓心中微凛,直觉告诉他,这个近卫有些不对,但又说不出来为什么,但还是觉得要防上一手,当下说道:
“除了一些穷疯了来搏富贵的荒野猎人外,就是那些穷凶极恶,无处可躲的真正要犯;得罪了得罪不起的人,被逼到这里的可怜虫;还有就是被家族抛弃了,或者惹了麻烦不得不来一遭的贵族了。要富贵的,要命的,一共两种人,恰好这两种人哪里都有不少,不是吗?”
近卫摇了摇头,一幅很有兴致的样子接着问道:
“不一样,不一样,不说那些罪犯,就说那些贵族们,平常我们见到他们,都是前呼后拥,高贵无比的样子,但在荒野中讨生活的贵族却从未见过,虽然猜的出来,沦落到这里的贵族大多肯定是无能之辈,但总有像那头孤狼样的例外吧。”
听到近卫如此问,白仓脑海中闪过一个身影,那人只来过酒馆一回,用一根黑铁狮王的獠牙换了一杯圣都风情。
那人似乎在荒野中生活了很长时间,整个人如同野人一般,身上衣着都是兽皮制成,若不是喝酒时的动作,还带着几分贵族的优雅贵气,白仓还以为这是哪个躲在荒野中,积年的要犯。
笑了笑,白仓将金币推了回去,说道:
“小弟来这也不过两年,所见的人物除了酒鬼,就是亡命徒,说真的,今日一见孤狼的威风气度,着实开了眼界,真没见过第二个有那般气质的人。”
近卫有些失望,但是还不甘心,继续问道:
“十个金币一杯的圣都风情,在这小镇中喝的人多吗?”
白仓摇了摇头,答道:
“倒是不多,只有那些圣都来的贵族子弟,在最开始几天才有这个闲钱。”
近卫用手指敲了敲黑胡子新做的榆木柜台,实木的桌面硬是被敲出了“咚咚”的闷响声。他有些不耐烦了。
“难道就没有在荒野混的好的,来尝尝新鲜?你这里不只收金币吧!”
白仓可不想惹恼一位随手就能要了自己性命的秘银生命,指了指在酒馆角落畅饮的白胡子大叔,说道:
“那些荒野中活过两三年的老手我可镇不住,都是白胡子大叔接待的,你这可问错人了。”
近卫有些失望,想要转身离开,但在离座的刹那眯了眯眼睛,又重新坐下了,嘴角露出一丝讽刺的微笑:
“嘿嘿,两年前来的,调酒的本事在圣都我都未见过,如今又如此推脱,嘿嘿!”
近卫笑的奇怪,话说的也奇怪,似乎在低声自语,又似乎在说给白仓听。
“客人是荒野巨人阁下接待的,但是这圣都风情总是小兄弟你调的吧,我相信,那等人物,只要见了一面,是没人会忘的。”
这句话入耳,又沟动了白仓的记忆,的确,那等人物见过一面,终身难忘。
蓬乱的头发,几乎遮住了面容,不过在喝酒时撩开头发,白仓惊鸿一瞥,五官如同是刀削一般,以往他只以为是小说家言,艺术加工而已,但是见过那人的,便知此言不虚。
身材魁梧,不是胡子大叔那种魁梧,正常人中较高的体量,却肩宽如虎,背厚如熊,白仓还记得那人离开时,他第一次见到什么叫做虎步龙行。
“小哥儿,你看这东西,值一杯圣都风情不!”
“不错,有些圣都雄伟中正,唯我独尊的味道。”
“酒很好,很久没喝过了,有缘再见。”
那人一共说过这三句话,句句普通平淡,但是如今被勾起回忆,白仓发现他连那人的语调嗓音都记忆的栩栩如生,好像这三句话刚刚听过一般清晰。
白仓微微怔神的表现,被近卫看在了眼中,他越发肯定这个黑发小子见过他想打听的那人,当下身子微微向前压迫,虽然未曾身体秘银化,但是皮肤微微带上了金属光泽,淡淡的杀气逼向了白仓。
“小兄弟,你若与那人无关,就说来听听。”
然后话锋一转:
“那柄骑士重剑可真是不凡,起码挨了数万次黑铁阶的斩击,竟然只是伤了刃口,小兄弟收藏的兵器不凡啊,说不得今日那头孤狼能够成功脱身,有小兄弟一分功劳呢!”
明暗交加的威胁,让白仓沉默下来,他与那人无干,说出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直觉让他本能的不想跟任何人提起那人,但是如果不说,说不得就要得罪一位皇子的近身侍卫长,秘银阶生命。
说白了,以白仓如今的实力,承担不起得罪一位秘银阶生命的后果,毕竟白胡子大叔不能一天到晚的护着他。
叹了口气,白仓伸手抓向那十枚金币,要反正都要说,总不能白说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