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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慈不掌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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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

    “杀了祁贼!”

    “杀祁贼!”

    京营里火海翻腾,反水的京营骑兵们调转马头,冲向了朱桓所在之地。

    “全军呈一字长蛇阵,三人一组,轮流射击!”戚继光面对冲锋的骑兵凛然不惧,平静的下达指挥。

    八千火枪兵迅速成阵,三个人一排,手持火枪,腰间配戚家刀,将枪口对准了骑兵。

    “开火!”

    “啪啪!”

    戚继光一声令下,火枪齐齐开火,枪口喷涌出凶猛的火蛇,弹丸破膛而出,瞬间在骑兵身上噼里啪啦的炸裂!

    “第一排换弹,第二排上前开火!”戚继光不紧不慢的下令。

    紧接着,第二排的上前开枪,一阵爆炸的轰鸣后,第三排的士兵们上前开枪。

    等第三排的士兵射击结束,最早开枪的第一排已经将弹药安装完毕,继续上前开枪,周而复始。

    骑兵冲的虽猛,但在这接连不断的枪击下却不见前进,刚冲到前面,就被火枪兵打翻在地。

    “这是什么,火铳?”一名骑兵的胳膊被打飞,他痛苦的哀嚎。

    “什么特么火铳,老子又不是没见过火铳,火铳那玩意十枪都不一定能打中一枪,开一枪换子弹就要换半天,这什么玩意儿!”

    “草,神他妈什么东西,连停歇的时间都没有?”

    骑兵们的冲锋显得极其悲壮,前面的人倒下了,后面的人就冲上去,然后继续倒下,却始终无法靠近火枪兵。

    他们始终搞不懂那个隔着老远就能打死他们的玩意儿是个什么鬼东西。

    火枪兵手中的当然是火铳,准确的说是火绳枪,只不过,领先了现在这个时代一百五十年!

    戚家军装备的火绳枪,可以在100米外射击敌人,命中率可以达到20。这种火绳枪的命中率,甚至已经比当时欧洲燧发枪的命中率要更高了,而且是一百五十年后的欧洲。

    彼时燧发枪的射程虽然比火绳枪远,但燧发枪几乎是靠运气命中敌人的,这种单对单的瞄准射击根本不可能。燧发枪的真正优势是射速较高,可以用射击频率弥补命中率的不足。

    而朱桓手下的火枪兵,每一个都是经过千锤百炼,硬生生将20的命中率拔高到了40。

    而火绳枪的缺点是换弹时间较长,每打一枪就需要半分多钟的时间去换弹,不过戚继光将火枪兵分成了三排,第一排打完之后退回换弹,然后是第二排、第三排,等第三排打完,第一排已经换好弹了。

    在这种高命中率、高频率的射击下,京营骑兵被打的人仰马翻,尚未靠近火枪兵就连人带马的被打翻在地。

    “全军全速冲锋,不要分散阵型,集中在一起冲破他们的阵型!”

    京营骑兵之中,千户宋念大吼。

    在这么下去,京营骑兵就这么分散着冲锋,扛不住几波射击就全军覆没了,但是却连火枪兵的毛都没摸到。

    在宋念一声大喝之后,京营骑兵们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他们反水,本来就没打算活下来了,想的就是临死前在朱桓身上咬下一块肉来。可是照现在的样子打,人家毫发不上,自己倒是全特么死了。

    骤然间,京营骑兵的阵型变了,集中在了一起,如同犀利的剑刺向了火枪兵!

    当时在平原上,白马义从就是用这招,三千骑杀溃了他们万骑!

    面对京营骑兵的突然变阵全速冲锋,一时间火枪兵也略显劣势,射击的速度追不上京营骑兵的冲锋速度了。

    一名骑兵冲在了最前面,此时三排火枪兵都尚未换弹完毕,骑兵心中一喜:“破阵了!”

    是的,火枪兵的三排枪阵被破开了。

    京营骑兵不愧是在漠北和北元骑兵鏖战的精锐骑兵,无论是爆发力还是战斗力,都是最顶尖的。

    然而眼看着就要被骑兵贴脸的火枪兵没有慌乱,而是淡定的从腰间抽出了戚家刀。

    骑兵心中有些不屑:“步兵还妄想挡住骑兵,喝多了吧你!”

    战马冲刺到极致的携带力,足矣把一个人撞得四分五裂!

    唯一让骑兵有些意外的是……火枪兵的刀,似乎有些奇怪?

    “斩马腿!”

    火枪兵双手紧握戚家刀,以腰间发力,蔓延止双臂,将身体的力量发挥到了极致,硬生生的将战马前腿斩断!

    骑兵尚未反应过来,战马倾倒,马上的士兵直接栽了出去,摔在地上后口吐鲜血,感觉浑身骨骼全都碎成了渣子。

    骑兵的强处在于战马的冲锋力,高速移动后战马的冲撞力度已经达到了一种恐怖的力量,然而如果战马失控,跌下马的骑兵同样会承受悲惨的代价,就像这个骑兵一样,身上的骨头崩碎,已经没救了。

    斩马腿的一幕在其他的火枪兵身上上演,他们没有把目标放在骑兵身上,而是放在了战马身上!

    战争突然望一个滑稽的方向演变,带血的马腿乱飞,好不容易突破了火枪轮射的骑兵们发现,就算近了这些火枪兵的身,好像也打不过啊!

    祁王的军队玩赖啊!

    “冲锋!”

    前面的人倒下了,后面的人就补上来。

    士兵们打光了,将军就补上来。

    京营骑兵们在这种送死式冲锋下,一转眼的功夫就已经死伤殆尽,宋念大吼着“冲锋”,但身前身后,已经空无一人。

    全死了,只剩他一人。

    “啪啪!”

    数支火枪齐齐开火,打在了宋念的身上。

    弹丸在宋念和座下战马上炸裂,瞬间爆裂出鲜血和血雾,人与马倒在了地上。

    至死,宋念的念头仍是冲锋,哪怕到最后只剩他一骑。

    一骑杀出来千军万马的气势!

    他是一个军人,是大明的铁骑。在漠北战场,他玩了命的去追杀北元骑兵,只为给后世子孙除去来自异族的危险。面对现在这场不可能打赢的仗,宋念还是选择了打。

    战争没有对错,宋念做到了一个军人所有的职责。

    勇武、冷静、智慧、忠诚。

    “曹休。”朱桓开口。

    “末将在!”

    “火烧的差不多了,去把京营里剩下的人清了吧。”

    “末将领命!”

    朱桓轻飘飘的一句话,就已经让京营里残余的数千人丢了命。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义不掌财,慈不掌兵。

    原本已经投降的京营骑兵是不用死的,却硬生生的被朱桓逼的反水,最后全军覆没。

    朱桓信奉的原则就是: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对敌人的心软,最后都会变成砍向自己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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