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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第二十三章身世浮沉,往事难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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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哑巴妇人依稀记得,许久许久以前,爹跟妈办交涉那一天下着好大的雨。水门汀地面上碎裂开一个又一个水珠,雨水汇集着,渐渐淹没她的鞋底。那将死未死的鸡吊着断了一半的脖子,在黄灰色的水门汀上蹦跳出点点血迹,慢慢死在了她脚旁。

    她是家里第一个孩子,爹给她取名招弟,可她不到一岁的时候,妈就离开小镇到大城市做帮佣赚钱养家,她的名字一直没办法给爹招来儿子。不过,她也没有白叫几年招弟,因为妈跟一个城里男人给她生了弟弟。

    妈恨爹的不负责任,把生病的女儿耽误成了残疾,这也导致妈再也忍耐不了爹的种种恶习。妈给爹一笔钱,二人离了婚,又带走了爹口中的“赔钱货”。还给“赔钱货”改名梦蝶,想摆脱那酗酒又打妻女的前夫,带着儿女跟新丈夫开启新的生活。

    没两年,爹又反悔了,找上门来百般为难。妈为了以后不再受爹的侵扰,含泪把她给了爹。她恨妈那张挂满泪珠的脸庞,像两串断了线的透明珠子,一串又一串,简直比那天的雨珠还急还大,让她无法狠下心去恨妈这个人。

    跟着爹再长大一些,那张挂满泪串的脸被时间模糊掉,她开始恨妈,比恨爹更恨。

    以前家里靠着妈寄钱过活,她都是有了上顿没下顿。跟爹单独过之后,肚子常常是空冷的,一身皮子却给揍熟了。

    爹仗着一身杂耍手艺,把镇上能骗的人都骗完之后,带着她离开家乡,开始了居无定所、露宿异乡街头的生活。

    等长到十四岁,爹突然不再打她。随之,在爹的毕恭毕敬和甜言蜜语之中,她渐渐步入了另一种深渊。

    一手交钱一手交人,梦蝶被方阿姨领进萝葭巷四十九号时,偷跑技能已经练得非常娴熟。上一次遇见那个力气极大的壮汉,都被她偷跑成功了,更何况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妇人呢。

    不过,这是李老爹第一次把梦蝶卖给大城市的人,以前都是小镇或小县城,他觉得小地方的人好糊弄。

    李老爹爱财,也惜命。虽然是以老丈人的身份收了那些单身汉的聘礼,但是别人报案,抓到他较起真来,也能令他吃牢饭,甚至于吃枪子。

    对于李老爹计划出的骗钱勾当,梦蝶既不是心甘情愿,也没有寻死觅活说不干,抱着一种听天由命的态度。想着哪天自己的爹再也骗不到人,他们父女俩饿死街头,这辈子也就到头了。不然,还能怎么样呢?

    二人来到桐市玩杂耍,方阿姨把他们父女观察了好几天。殊不知,李老爹经验丰富,一眼就瞧出方阿姨的心思,也悄悄把方家打听了一番。方阿姨以前给大资本家做过佣人,手上颇有些积蓄,现在独自带着傻儿过活,人口单薄,宜脱身。加之,方阿姨出手大方,引诱得李老爹冒了风险。

    方阿姨的儿子不同于以往那些粗鲁丑陋的单身汉,他长得好看、衣着整洁、能写会画。第一次见面,他安静地伏案画画,梦蝶还以为受了爹的诓骗。眼前的男人,虽然年龄比她大得多,怎么看都不像傻子。

    没有领结婚证的前几天,梦蝶都是跟方阿姨住在一起。比起以前那些当晚就急切地把她往床上拉扯、往身下压制的粗鲁男人,她第一次有了被尊重的感觉,也有了做新嫁娘的感觉。虽然她的姑娘之身,早在那些挣脱不过、恐怖而绝望的夜晚被人糟蹋至极。

    这也是李老爹不担心她不偷跑的原因,明知那些男人饥渴久了,会露出那卑劣猥琐的一面,一定会吓跑她的。何况这次是个傻子,梦蝶能脱身的更早。李老爹毫不担心地等了许多天,却在约定的地方等来了公安,是梦蝶引过来抓黄金交易的。

    李老爹仓皇而逃,梦蝶的一颗心也安定了下来。

    然而,傻子终归是傻子,近距离相处几日,那股傻气就暴露出来了。

    她下定决心跟一个傻子过日子,并非贪图他长得好看,而是贪图方家带给她的温馨之感。自从跟爹离开家乡,他们一直露宿异乡街头。她过够了漂泊流离、心怀未知恐惧的日子,与其落到那些粗鲁丑陋的男人手上,还不如守着一个傻子丈夫过日子,起码婆婆待她还行。

    初来四十九号那几天,方阿姨跟人讲,她是乡下亲戚介绍来的。但邻居们都心知肚明,知道她是被买来给傻子做媳妇的。和傻子结婚之后,她单独出门,总有四十九号的“好心邻居”会告知方阿姨。方阿姨虽不会明着禁止她独自出门,却总能找到许多借口,让她出不去门。

    梦蝶知道,是怕她偷跑,心里不免觉得可笑。她若不是真心跟傻子过日子,面对那老弱病残的母子俩,拿了钱的第二日,她就跟爹走了。

    反复多次,这种委屈在心里积累多了,梦蝶想,我非要生一个孩子给你们看看,我是不是真心要跟方家过日子的!

    然而,丈夫不懂夫妻之事,还总是睡着睡着,就犯病跑出去了,嘴里喃喃念叨着。起初,梦蝶听不明白他疯疯癫癫说些什么,后来才知道这是做噩梦了,要跟着妈妈姐姐跑出去找地方躲日本鬼子。

    饶是这样,梦蝶是个有点经验的,哄着、教着丈夫,几个月后好不容易有了身孕。即证明了自己踏实过日子的心,也算是给婆婆交了差。婆婆大喜,待她比之前还要好。她从一个吃闲饭的无业游民,变成了方家的功臣。

    后来有一日,她听到一个邻居婆婆跟自家婆婆讲,“这下子好啦,你也不用担心她偷跑了。等孩子一落地,你就是让她跑,她也不会跑的。”

    大概四十九号的人都以为她又聋又哑,说这种话从不避着她。婆婆这人不爱与人闲话,只是对那找上门闲聊的邻居笑了笑。那笑此刻落在她眼里,不免别有深意。

    她转身回了房间,恰逢雨季,房间里阴暗闭塞,潮湿的气息萦绕在鼻尖,令她想起了与爹住在桥洞下的日子。爹对她是真的坏,婆婆对她未必是真的好。在爹眼里,她是个赚钱的工具,在婆婆眼里,她是一个生育工具。同样都是当工具,她又何必对方家抱有家人的希望呢。

    怀了孩子,又寒了心,梦蝶对丈夫的耐心骤减。干脆有几次他夜半跑出去,她也懒得喊人找他。事后婆婆虽然心中有气,却顾忌她肚子里的孩子,没有发作。

    生产那一日,傻子丈夫不顾婆婆阻拦,闯了进来。

    一见血腥场面,那个傻子直接变成了疯子,癫狂怒吼。婆婆和接生婆两个上了年纪的女人钳制不住他,她生产的房间片刻被砸乱。甚至于,疯子还要砸死正在为方家延续香火的她。剪刀飞离疯子的手,落在她脑袋边,血混着汗从她额角蜿蜒流下,她自己是不知道的。生产的痛和疯子带来的恐惧,让她忽略了那将会留下一道疤痕的伤。

    邻居们闻声赶来,两个强壮的男人把她的疯子丈夫制伏捆绑起来,送到了另外的房间。她不像人,像一堆浸泡在血水汗水中的烂肉,狼狈地暴露在两个与她无关系的男人眼中。那两个男人在帮忙之余,把她这堆肉整个扫视了一遍吧?可她顾不得了。她在疯子丈夫的吼叫声中,艰难地生下了自己第一个孩子。

    坐月子期间,婆婆忙于照顾犯大病的儿子和刚出生的孙子,再没有多余精力照顾生产时大出血的她。

    她从来不对爹和那些粗鲁猥琐的男人抱有希望,所以他们伤害的始终只有她的皮肉,婆婆的忽略和丈夫的发疯则伤了她的心。尤其那疯子丈夫,彻底打碎了她对家的所有幻想。

    方浔半岁多的时候,梦蝶在门上看见了李老爹留下的标记,那久违的标记竟然令她心头一动。

    她在父女俩以前住过的桥洞附近见到了李老爹,分别时的那一身崭新蓝色中山装已经破破烂烂,獐头鼠目的样态也完全显露了出来。

    显然,他身上的钱已悉数花完,走投无路了,只得把希望又寄托在那从未善待过的亲生女儿身上。

    以前的户籍管理制度并不严格,他们还可以相对自由地流浪。现在国家颁布了一套较完善的户口管理制度,他们再想在城市间流动,绝不会像以前那样自由了。

    这也是梦蝶愿意再相信李老爹一次的缘故,卷走方家所有的钱财,父女俩回家乡。

    至于带不带走方浔,梦蝶有点犹豫。虽然才半岁多,但方浔的五官眉眼越长越像那个疯子。她每每细看儿子,总会想起那个疯子要砸死她的情景,随之生产那日所有的狼狈与不堪皆会涌上脑海,索性连奶也不愿意给方浔喂了。虽然奶水充足,也只给方浔吃了半岁。

    方阿姨要想办法喂养小孙儿,要看好那傻子儿子,还要忙四十九号的清洁工作。这也给了梦蝶机会,仔细翻找方家的钱财,打包方家值钱的东西。

    最终,梦蝶听了爹的话,没有带走方浔。若是把方家的香火独苗带走,婆婆一定不会善罢甘休的。

    去火车站的路上,李老爹见梦蝶不舍的模样,怕她中途变卦坏事,安慰她说,“你还年轻,回家乡以后,爹给你找个好人家,找个健全的男人。还怕没有孩子吗?傻子的种能是什么好种!只会拖累你嫁不到好人家!”

    她急于跳出方家这个火坑,不会中途后悔,只是没想到又重新掉进了爹的旧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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