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蝴蝶夜总会
燕京,国都,繁华不必说。
老莫爷俩坐火车,来到燕京,舟车劳顿,有一些疲惫。
但是他们在彭记烤鸭店外,又都不约而同地笑了。
老莫和莫休是地地道道的吃货,不论到哪里都会想办法大吃一顿,至于钱,他们向来是不在乎的。
来到燕京,老莫就说要来彭记烤鸭店吃一顿,至于莫休说,要追查武大的事儿,姑且也放在脑后了。
彭记烤鸭店的烤鸭地道,不亚于燕京最好的全聚德烤鸭,赛过便宜坊的烤鸭。
话说燕京烤鸭是一道著名菜式,研制于明朝,在当时是宫廷食品。
用料为优质肉食鸭燕京鸭,果木炭火烤制,色泽红润,肉质肥而不腻,外脆里嫩。以色泽红艳,肉质细嫩,味道醇厚,肥而不腻的特色,被誉为”天下美味”
烤鸭家族中最辉煌的要算是全聚德了,是它确立了烤鸭家族的燕京形象大使地位。“全聚德”的创始人杨全仁早先是个经营生鸡生鸭生意的小商,积累资本后开创了全聚德烤鸭店。
聘请了曾在清宫御膳房当差的一位烤鸭师傅,用宫廷的“挂炉烤鸭”技术精致烤鸭,使得“挂炉烤鸭”在民间繁衍开来。
全聚德采取的是挂炉烤法,不给鸭子开膛。只在鸭子身上开个小洞,把内脏拿出来,然后往鸭肚子里面灌开水,然后再把小洞系上后挂在火上烤。、
这方法既不让鸭子因被烤而失水又可以让鸭子的皮胀开不被烤软,烤出的鸭子皮很薄很脆,成了烤鸭最好吃的部分。
挂炉有炉孔无炉门,以枣木、梨木等果木为燃料,用明火。果木烧制时,无烟、底火旺,燃烧时间长。烤出的鸭子外观饱满,颜色呈枣红色,皮层酥脆,外形圆润、饱满,外焦里嫩,并带有一股果木的清香,细品起来,滋味更加美妙。
严格地说,只有这种烤法才叫燕京烤鸭。
比起挂炉烤鸭,以便宜坊为代表的焖炉烤鸭似乎在人们的印象中不那么深刻了,好在有着近600年历史的老字号便宜坊。
比如说彭记烤鸭,就是闷炉烤鸭,味道纯正,色泽也地道,味道更醇厚。
老莫就说,比起老字号来,彭记烤鸭店更能代表燕京味道。
说到底,吃烤鸭还再其次,主要是烤鸭店的老板是他们的老相识,这叫爱屋及乌不是。
老板彭千里长相不怎么的,个子矮小,就是为人八面玲珑,江湖人称水晶球。
他原本就是一个小偷,后来从良,在莫休的帮助下,做起来了小生意,开了一个彭记烤鸭饭馆,做一个生活来源。
说起莫休和彭千里认识,也是一次偶遇。
一次,彭千里偷了一个大富商后,被警方追查,恰好遇到了莫休。
莫休掩护彭千里逃走,就算是认识了。
而后莫休出钱,彭千里出技术,就办起来这个烤鸭店。
其后老莫父子来燕京,和彭千里也就经常来往,慢慢地也就成为了无话不谈的朋友,算是至交好友了。
在燕京地面,没有什么事儿可以瞒得过彭千里,人也称他为百事通,也就是说,没有他不知道的。
莫休到了燕京,自然也就给彭千里打了招呼,让他查找武大。有图像、有人名,对于彭千里来说,也就不是什么难事。
………
过了一天,彭千里说,武大的确到了燕京,不过又神秘地消失了。
莫休说:“你查,我们有的是时间,你的烤鸭不错!”
彭千里心疼,这二位爷吃烤鸭不给钱的,然而还必须免费给他们吃。
彭千里道:“吃吧,吃吧,撑死你!”
燕京烤鸭是传统名菜,就是世界也闻名,已经是世界名吃。
老莫也真的是饿了,吃的非常仔细,骨头被他啃的干干净净。
莫休喜欢吃这里的烤鸭,彭千里作为老板,自然也对烤鸭情有独钟。
所以六个烤鸭转眼之间就啃没了,这东西毕竟是太好吃了。
莫休自从记事的那一天开始,就从来都没有可以放开自己吃,总是饥一顿饱一顿的。
也就是这几年,莫休长大了,挣钱多了,方才放开肚子吃。
吃饱的感觉很满足,也很舒服。
老莫居然边吃边哭了起来,这下可把彭千里给看愣了,吃个饭也能哭?啥情况啊?
“干爷!”彭千里玩笑道:“一个烤鸭都能给你吃哭喽,您老也太多愁善感了。”
老莫不好意思地说:“以前想吃一个烧鸭烧鸡的,求人不说,还要挨打,经常还吃不上!”
说的是实话,老莫也是有感而发。
莫休是老莫捡来的,拉巴大不容易,他的本事也不大,挣钱也是老不够花。
饿的时候,老莫就求人,人家还爱答不理的。遇到心情好的人,还给一口吃的。遇到心情不好的人,还要受窝囊气。
有那么一次,莫休想吃烤鸭,老莫说,我带你去吃烤鸭。
到了烤鸭店,老莫哀告道:“老板,孩子想吃一些烤鸭,给一些吧,权当行好!”
老板怒目道:“钱,有钱吗?没钱,滚蛋,别耽误我做生意!”
老莫心道,孩子想吃,怎么办?偷呗,非此不可。
他使一个眼色,莫休就哭,老板就烦,出来拉莫休离开。
老莫趁机抢了一只烤鸭,撒丫子跑,老板见到跟随追。
莫休也就溜走,在胡同里,找到了老莫。
爷俩开吃,正大口朵颐的时候,老板带人过来,围住了他们。
终究因为人家人多,他们本事不济,被打得皮开肉绽的,而后老板他们扬长而去。
这个事儿深深地印在老莫的脑子里,每当想起来的时候,便觉得愧对莫休。
想起来当年的种种事儿,老莫就伤心,也就落泪。
彭千里知道一些,故而劝说道:“干爷,您老苦尽甘来,不想那些!我们去夜总会玩一把!”
老莫说:“你们去吧!我睡觉!”
莫休说:“爸爸,你就休息吧!”
彭千里和莫休离开,他们一起就到了附近的蝴蝶夜总会,一个充满新鲜感的地儿。
在酒吧里面的“新鲜货色”很多,一个比一个奇葩,也就是比一个“烂”字了得。
很快就有人想要上来套近乎,可惜莫休是个娃娃,彭千里不喜欢这里的女人,他的冷傲,还是打击了女人的尊严,一个个女子丢下冷颜色而去。
说实在的,彭千里他们来这里不是寻乐子的,而是和人接头,一个知道武大下落的人。
几个女人碰了一鼻子的灰,喝了几杯闷酒觉得不甘心,就想要借着酒劲儿搞点事情出来。
她们还真不相信一大一小的俩个男子有什么难搞的,惹急了她们,她们耍泼!
毕竟在她们的认识中,喜欢泡夜店的男人都是好色的。
然而这几个女人刚想招惹莫休他们的时候,就有人在身后拍了拍她们。
几个人回头一看,马上就咧嘴笑了:“天哥好!”
来人是大大的有名,是来燕京谋生活的山西人的老大林家雄的干儿子小天,一个年轻的,还俊俏的男子。
小天认得彭千里,笑道: “姐儿个,别招惹他们,蝴蝶姐姐也不会答应的。若不然你们死啦,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女人包围了小天,拥护着离开。
小天推开女人们,丢下一些钱,却过来陪彭千里。
小天笑说:“彭哥!您让打听的事儿,有消息了。”
坐下来,小天端起杯子,喝一口酒。
彭千里丢给小天一沓钱说:“具体一些!”
小天说:“就在夜总会!”
莫休道:“和什么人在一起!”
小天道:“一个洋人,确切的说,是一个混血儿,据说来头不小。”
莫休说:“多谢了!”
小天说:“为彭哥办事儿,哪里敢不尽心!”
正说话的时候,有人走过来,走在前面的是一个女子,女子是夜总会的老板蝴蝶。
一个貌美如花的女人,脸上都是笑容,穿一件红色碎花旗袍,风流万千过来。
不愧是夜总会的老板娘,特拉风。美丽的身影、高挑的身材,细嫩雪白的皮肤,匀称的体形,再配以出众的脸盘子。简直和电影明星差不多,火辣惹人,使莫休心跳加速!
咦,蝴蝶也对着莫休看了,莫休心中扑通的直跳,情不自禁的低下头,冰冷的面孔也微微充血发烫,甚而哀叹自己没见过世面。
蝴蝶身后有俩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