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大有来头的大厨
兰花馆闭馆,众人在罗博的带领下,浩浩荡荡地走去石涧私房菜。
这家饭馆处于公园的深处,那里人烟罕至,通过一条弯曲的羊肠小道后,尽头出现了一座用竹子搭建起来的屋子。
屋子跟周围的绿化融为一体,要是不仔细看,真不知道这里是一个吃饭的地方。
推开门走进去,一股怀旧的味道扑面而来。
门上挂着一块木头招牌,写着“石涧私房菜”,里面的摆设的东西具有浓浓的自然风,能用原木陶瓷做的东西就不用工业化的塑料和玻璃。
罗博对众人介绍道:“这家石涧私房菜的老板大有来头,他拿过世界奥林匹克烹饪大赛冠军,还有其它大大小小的烹饪比赛奖项。
他最擅长做点心,热衷于挖掘食物原生态味道,而且还很年轻,才三十几岁。
这个饭馆里的菜都是他亲自做的。
要吃到他做的菜,难度很高,得提早预约。
就算提早预约,也不一定能吃上。
多少达官贵人都想要来一尝美味,但是都没得吃。”
说到这里,他压低了声线,“因为他这人有点怪,做菜看心情,看吃饭对象,还要看天时。”
有人接话了。
“原来是他啊,他在烹饪界可是小有名气啊。
他的这家私房菜馆,是1号公园唯一一家饭馆。
1号公园特地给他开辟了一个地方,让他开饭馆,给他的面子十足了。
我有个朋友,他家做芯片的,怎么也排得上浪都十大首富排行榜。
但是,他约了三年了,老板都没答应他来吃。
所以,老罗,你是怎么样说服老板的?”
罗博笑了笑。
“我除了养养兰花之外,其实主业是盆景,我的盆景在业内还算是有点名气的。
刚好石涧私房菜老板是盆景发烧友,想要在我那里买几盆盆景,放在他的饭馆里。
我就跟他讲,刚好过来这边开展,过来给他送货,顺便吃一顿饭。
他就把这个宝贵的机会给我了,说实话,我也万万没想到,很受宠若惊啊。”
众人不住地点头。
“看来我们今天大有口福。”
林星混在他们的中间,不喧宾夺主,默默地跟在李志坤的旁边,全程就像一个小透明。
全部人走进了饭馆里,在一个穿着朴素的服务员带着进入一个包厢,这个包厢刚好就叫做兰。
除了兰以外,还有梅、竹、菊三间包厢。
胡青云笑说道:“这下赶巧了,知道我们喜欢兰,安排了这个包厢。”
服务员笑说道:“老板说了,各位贵宾是来开兰花展的,特意安排这个包厢。”
众人都笑了。
“老板心思细腻啊!”
包厢里面环境清雅,有毛坯房的感觉,没有白墙瓷砖,入目都是木头和植物。
除了吃饭的原木树根饭桌,还有泡茶台和一架古筝。
所有的餐具都是竹子做成,散发着天然古朴的感觉。
桌子上还放着几株石斛兰,生长在腐朽长木上,周遭是青苔围绕。
众人看了,纷纷点头道:“在饭馆里养石斛兰,是最好的选择,只要有一块木头,微湿的空气就能让它长得很好了。”
“在‘兰’包厢里养石斛兰,虽然不算是名贵品种,但很点题了。”
“这石斛兰比起人工培育的蝴蝶兰之类的兰花,更接地气。”
他们分别找位子坐下了,有兰友兴致盎然地说道:“我带了普洱茶来,现在就去泡一壶,想喝的来。”
还有人会弹古筝,提出来说道:“气氛这么好,我就献丑来弹一首古筝吧。”
在古韵袅袅的环境中,众人陶醉不已。
胡青云发动道:“气氛这么到位,不如我们来玩兰花诗词接接龙吧,每人说一句自己喜欢的兰花诗词。”
众人纷纷叫“好”。
胡青云说道:“我先来个抛砖引玉。
手培兰蕊两三栽,日暖风和次第天。
坐久不知香在室,推窗时有蝶飞来。
我喜欢这首诗,是因为它很贴合我的养兰心境,让我感同身受。”
罗博点头说道:“关于香味,最近我对其中一句诗词,也很有感触。
空谷有佳人,倏然抱幽独。
东风时拂之,香芬远弥馥。”
胡青云和罗博两人对视一笑,他们这阵子对于兰花的香味有了新的更高品位,那是因为他们新买下来的兰花,花香味太好闻了。
其他人陆续接龙,一时间,诗词古筝音律交织在一起,整个房间里面充满了雅致的气氛。
林星感觉他好像穿越回到了古时候的文人聚会。
他对这种文绉绉的场面不太感冒,看到大家怡然自得的样子,表示尊重。
这是他们的兴趣爱好,兰友独特的交流方式。
突然,李志坤用手肘轻轻捅了捅林星。
“林星,还有两个人就轮到我了,给我一句诗词啊。”
林星愣了愣,他之前查兰花相关资料的时候,看到过一些诗词。
以他现在的记性,还记得很清楚,他随便挑了一首比较简单的给李志坤。
“谁知林栖者,闻风坐相悦。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
李志坤说完这首后,众人喝彩。
“好!李志坤这首有风骨!
兰花确实不媚人。”
“志坤是运动员,体育精神跟这首诗相当契合!”
李志坤对众人拱了拱手,然后偷偷冲林星感激一笑。
“幸好有你救场,前面我想说的那几句都被他们讲了。
到你了,加油!”
林星淡淡一笑,说出了他那句。
“山中兰叶径,城外李桃园。岂知人事静,不觉鸟啼喧。”
众人看着林星,眼神多了一分敬意。
原以为林星跟在李志坤身边默不作声是个小人物,没想到有点内容。
胡青云的目光有意无意地在林星的身上逗留多了几秒。
“这首是我心目中的乐园描述,有意境!”
“我做梦都想有这样的一座庄园,种满兰花的小路,想想都赏心悦目。”
就在他们热闹地举行兰友大会诗歌赏析节目的时候,第一道菜上来了。
林星一看,觉得有些眼熟。
这不就是秦海燕那天给他带来的自己做的艾草糍粑嘛。
上菜的服务员给他们介绍了起来。
“诸位,我们老板只做最应季的食物。
快到端午节了,现在艾草长得正好。
这艾草糍粑,是老板早上采来的艾草做的,趁热吃。”
众人纷纷动筷子,夹了属于自己的一份去吃。
服务员安排得刚好每人一份,不多不少。
林星尝了一口,眼睛为之一亮。
确实比秦海燕做的好吃,大厨果然是大厨。
林星来这里之前,只觉得李志坤和长旺达饭店厨子的厨艺不错,现在他发现自己坐井观天了。
有点小钱了,吃的方面也应该讲究起来才对。
何况,这食物跟艾草有关,他总觉得跟自己接下来的发展有莫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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