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咸鱼女配
夏日午间,山间的清风送来了阵阵清凉。山下一处农宅内,邓媛捧起一只粗瓷小碗,心满意足地吃着鸡肉炖蘑菇。
鸡是自家散养的笨鸡,肉质鲜美嫩滑,口感一点都不柴。蘑菇是雨后从山中采来的,十分爽口滑舌。两种食材配在一起,简单一烧,便成了难得的美味。
邓媛爱极了这道菜,几乎百吃不腻。只可惜饭桌上,也就她一人忙着动筷子。邓母的心思根本没放在吃上,嘴里一个劲念叨着村里刚搬回来的那户人家。
那家人姓马,祖上也是他们桃源村出去的。后来子孙出息了,便一直在外面闯荡,似乎还发达了。马家几代人都不曾回来过。直到这一代在外面过不下去了,这才带着一纸地契,携家带口逃难似的回到了桃源村。
马家如今只剩下年迈的马老头和他那寡妇女儿,以及外孙外孙女。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帮拥的老妈妈。
只可惜马家运道不济。先前在回乡途中还遭遇了劫匪,家产被打劫一空。原本带过来的下人也跑得跑散得散。
马老头本就年事已高,着急上火的,在路上便病了一场。强撑着回到了桃源村,买房置地,刚把家下安顿好,便一头倒了下去。
至于马家祖宅,原本坐落在山中,多年无人居住,风吹雨蚀的,早就破败不堪了。一年前邓媛进山打兔儿草的时候,不甚伤了脚,便在那处旧屋里躲了大半宿。最后还是她哥哥邓喜找到她,一路把她背下山。
邓媛记得那马家老宅宽敞又气派,当初应该也是桃源村的大户大家。只可惜如今怕是没银子修葺祖宅了。他们新买的宅子,就在邓媛家隔壁。
邓母又絮絮叨叨地说道,马家靠着老爹活命的寡妇马三娘,也是个拿不起事的。马老头一倒下,她便也跟着病了,最后还是她那个十一二岁的儿子小马跑去请了村医。
村医看后便说道,马老头恐怕治不了,那马三娘却只是中暑。最后小马又央求了白郎中,自己进山寻救命草药去了。
邓父听到这里,便说道:“倒是个孝顺的孩子。”
邓媛支楞着两只耳朵听了半晌,只觉得如今这年月家家户户都不容易。像她家这般和睦平顺的,倒是极少数。
邓媛又吃了一块鸡肉,继续听她娘夸赞小马年少有为。可话锋一转却又说道:“沈二娘怕是看上马家小后生了,想招他做女婿呢。”
邓媛听了这话,连忙把口中的肉吞下肚里。沈二娘家的女儿吴三巧今年还不到十岁。这一二年被关在家中富养。后来又在她娘的吹捧造势下,成了人人夸赞的村花。不想这会儿,她家就已经开始给她看亲了。
这时邓父又说道:“沈二娘是个会看人的,我看那马家小后生的确并非池中之物。马家如今落难了,可底子摆在那儿,吴家配他到底还是高攀了。马家未必愿意。”
邓氏忙又说道:“沈二娘不过一厢情愿,什么好事还都让他们吴家给占了去不成?当家的,吃完饭你去马家那边观望观望,想办法帮咱们媛儿相看相看。”
邓媛听了这话,筷子一抖到手的蘑菇重新又掉进了盆子里。
她比吴三巧还小一两岁,怎么就开始相看亲事了?
邓父到底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想到上次打照面时马家后生那一闪而过的眼神,连忙摇头说道:“怕是不妥,马家后生并不是好相与的性子。咱们家小媛儿天真散漫,又是个拘不住的性子。哪里就能入了他家的眼?再说了,白兔子和狼能过到一起去?咱们家还是不要轻易招惹马家为好。”
听了这比喻,邓母失望地叹了口气。终究还是放弃了和马家说亲的想法。
邓父又说道:“只是马家如今孤儿寡妇的,老的老小的小伤的伤病的病,自是十分不易。下午你带些东西过去看看他们。再怎么说也是邻居,咱们家能帮衬就帮衬一把。”
邓母只得点头应了,又说道:“那沈二娘着实让人生气。这一二年越发张狂了。她家祖辈上就是农民,偏生就她异想天开,非要把她闺女往大家小姐上面培养。谁听了这话不在背后笑她?她可倒好,还有心思到处编排咱们家呢。”
邓母正说着,瞥见邓媛正准备去盛第二碗饭,忙喝道:“还吃呢?也不看看你如今都胖成什么样子了?再这般下去,将来还怎么给你说门好亲?又叫吴家的踩了你去。”
邓媛顿住了脚步,老老实实坐回凳子上。面前的菜还剩了大半盆,她却已经没了刚刚的好胃口。
邓媛一低头,正好看见自己那一小节莲藕似的小臂,倒也莹白如玉。再加上胖出坑的可爱小手,以及贝壳般粉嫩圆润手指。平心而论,在村中一众小姑娘里,她算是长相出挑的。村里老人总夸赞她像年画娃娃一般富态可爱。谁成想,如今竟也被娘亲嫌她胖了?
好在邓父一旁劝道:“咱们家媛儿才多大?你莫要管她,让她多吃些吧。”
邓母却恼道:“你还纵着她,这丫头原本也算咱们村里排的上号的姑娘。比吴家三巧儿长得还要俊俏些。可自打吴家把女孩拘在家里,沈二娘便开始到处放话,他家三巧儿才是全村最好看最贤惠的姑娘。每次都要踩咱们家媛儿几句,非说咱们媛儿长得痴肥。将来大了也是个胖姑娘。嘴又馋,婆家底子稍微单薄点,都未必能养得起她。也不看看她家三巧儿,纸糊的一般单薄,风一吹就倒下了。那样也算好看的?简直让人没眼看了。也亏的沈二娘能自夸。”
说到这里,邓母满肚子都是火气。
邓父只得温声安抚道:“咱们媛儿这哪里叫胖?这叫圆润富态,再怎么也比三巧儿那身排骨好看多了。有眼睛的都看得出来。你理吴家的做什么?再说了咱们媛儿会养兔子。两三个月便拿到城里酒楼换钱去,私房钱也攒下不少。就算将来吃饭,也用不着别人花钱。村里谁家不说咱们媛儿好本事?青娘,你且放心,媛儿将来的婚事我会仔细看的。”
邓母听了这话,心情方舒爽了许多。又瞟了一眼邓媛那身奶白的皮子,粉粉嫩嫩的小圆脸,越发满意起来。可再往下一看,那微微鼓起的小肚子,邓母又忍不住说道:“那也不能太胖了。不然当真叫人嫌弃了。再怎么说媛儿总归要比那三巧儿嫁得更好些,也给咱们家争口气。省得沈二娘每次见了我,都跟公鸡似的梗着脖子走路。倒像是她家已经做了皇亲国戚似的。”
邓母名叫霍青娘,出嫁前还是小姑娘的时候,便跟邻村沈二娘不对付。两人都是相貌极好,又勤快能干的,十里八乡都出了名的美人。这二人时常被人放在一起比较。年轻时比针线比勤快,成家后又比家境丈夫孩子。
沈二娘嫁的是村中最有学问的吴秀才。吴秀才在村学当教书先生,十里八乡的孩子都送到他家里开蒙,学几个大字。因而吴家也算富足,可比起邓家却差了一等。
邓父原名邓福,很小便跟着养父一起跑商,把南方的货物贩到北方售卖。邓家在城里有宅院有铺子,上有一寡母,也是性情宽厚随和之人。霍青娘嫁过去,便是当家奶奶,有丫鬟婆子伺候着,什么粗活都不粘手。反倒是沈二娘年轻时,没少被婆婆刁难,被嫂子排挤,日子过得不大顺遂。
直到后来邓父跑商途中大病一场,差点客死异乡。最后虽然侥幸回到家中,身体却不行了,自然也不能再跑了。邓福也不打算让孩子南来北往的跑买卖,便把城里的铺子宅子都赁了出去,又在桃源村置田置地,一家人搬过来过活。
邓家如今只剩下一对无处可去的老仆人,做些粗活。邓母本身就是个能干的,家中一应事务如今都由她一人打理。邓父身体不行,很少出门走动。每逢春秋两季,都要大病一场,少不得要花一大笔钱。邓母为了帮他调养身体,隔三差五便要炖肉吃。单这项花销,就不是普通人家承受得起的。
去年开春,邓媛抱了两只兔子在家里养着。一开始只当作玩意。谁成想两三月后,满院都是兔子。自那以后邓家便不向外买肉吃了。后来实在吃不完,邓父便做主把邓媛养的兔子,送到城里的酒楼里。
酒楼万东家说是跟邓媛有缘,同时也是给邓父几分薄面,给了一个极好的价钱。
村里也有人眼红这笔买卖的,只可惜谁也没有邓媛会养兔子。也有人厚着脸皮跑去邓家学,却发现邓媛养兔十分繁琐,还不如养猪更划算些。对这笔买卖也就可有可无了。倒是老辈人常说,邓家丫头一看就是个有福气的。
在吴三巧被关在家里富养之前,邓媛算是村里最出挑最能干的小姑娘,无人出其右。
后来沈二娘百般宣传,吴三巧的刺绣手艺也是顶好的。她绣出的帕子早已能送到绸缎庄卖个好价钱了。这可比邓媛养小兔子体面得多。再加上吴三巧模样不俗,又有家中大力培养。她如今反而稳坐桃花村村花的宝座。
邓媛对此倒是没太大感觉,可邓母却恨死吴三巧抢她闺女风头了。
邓家和吴家除了有两个女孩,各自还有一名长子。吴家长子吴城随了他父亲,打小读书。今年十二岁,正在城里青山书院学习。据沈二娘说,她儿子很得院里先生青睐,将来是要考科举的。她说的天花乱坠,村里人也觉得吴城有出息,前途不可限量。
邓媛上面也有个哥哥,名叫邓喜,小名喜子,如今十三岁。邓喜从小也在吴秀才家里读过书,只不过他心思根本不在这上面。还是靠着邓媛卖萌求指教,邓喜子才识了不少字,学会了算学。
好在邓喜与邓父完全不同,身体强壮,天生有把子力气。前两年因缘巧合之下,被城里的刘捕头看中,后来收了他做徒弟。平日里邓喜便住在师父家中,将来大小也算有个公职。
邓媛听着母亲絮叨吴家,果断放下了碗筷。走到后院,拿起草便开始喂兔。
远远看去,兔子大部分都是雪白的,一团一团就像棉花糖。零星也有一二只黑的灰的,却不怎么打眼。
邓媛一边干活,一边思量着,她和吴巧儿也算同村对照组了。
两家母亲斗鸡一般,见面就要嘴炮。孩子们时不时便被拿来攀比。吴巧儿那边不知如何,邓媛却懒得同她作比较。
邓媛其实是胎穿过来的,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八年了。关于上辈子,她只记得自己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为了争口气,蜗居在大城市。日日奔波,加班已是常态。收入看着不少,永远赶不上房价。邓媛最后硬生生累死在工作岗位上。
再一睁眼,她便投生在大庆朝桃源村邓姓人家。
重活一世,没了手机电脑,脱离了大城市的喧嚣和辐射尾气。终日与山水为伴,吃着简单原生态的美食,喝着甘甜的山泉水。行走在乡间小路上,吹着林间小风,随手养了几只兔子。邓媛总算找回了久违的宁静平和。
这捡来的人生,早就没了那份争强好胜的心,邓媛只想在父母的庇护下好好长大。因而任由母亲再怎么念叨,邓媛也是躺平任嘲,拒绝村花内卷。
就算吴巧儿开挂,一路做到王妃,又跟她这小村姑有什么关系?
白天里,邓母一直忿忿不平,没少催促邓媛上进。邓媛一耳进一耳出,倒也不去反驳。好不容易到了晚上,洗好澡躺在床上,邓媛只觉得舒服又自在。唯一惋惜的是白天里没能顶住母亲的压力,多吃几口鸡肉炖蘑菇。
临睡前,她还盘算着,等哥哥下次回家,可以拿半只兔子半只鸡做个锅子。
那一夜,邓媛做了一个梦。梦中的情节源自一本三观尽毁的小说。故事也发生在桃源村,村中也有吴姓邓姓两户人家,两家也是对照组。
吴三巧作为书中女主,开局只是个普通的农门女子,却意外救了落难男主,从而得了男主一家的青睐。
男主看似只是个落魄回乡的小青年,实际上却是前太子的遗孤。从小看尽人情冷暖,暗中蛰伏,卧薪尝胆。待他羽翼丰满之时,便会走上反叛之路。
在他的暗中庇护下,吴家一路顺风顺水。
反观邓家,邓喜因为暗恋吴三巧,与男主成了不死不休的死对头。邓媛更是疯魔似的爱慕男主,甘愿给他当舔狗。
后来男主欲成大事,却苦于无钱。吴巧儿偶然间提到,邓家世代行商,银钱定是多得花不完。
男主对邓氏兄妹厌烦至极,再加上急于成事。便连夜带了几个手下,佯装成一伙强盗,把邓家给抄了家灭了口。
男主也不曾想到,邓家看似一户普通乡野人家,地窖里却藏满了金子。有了这笔钱,他招兵买马,一路北上打到京城,斩杀疯王,重新夺回了属于自己的王座。
吴三巧儿也因跟男主青梅竹马的情谊,又深得男主母亲的喜爱。待男主称帝,便把她接到皇宫做了妃子。
至于后位,吴巧儿自是做不得,身份上就配不上。
男主也因此觉得亏待了吴巧儿,便给了她无尽的宠爱,她的家族也被大力扶持。
男主曾经动情地说道:“巧儿贤良淑德,她便是我最后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