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订婚
中年大叔还在外面等着,任芝初却在家里翻箱倒柜。
黎珠等了半天,忍不住问她,“你在找什么?”
“唔,”任芝初支支吾吾,“就一个普通玩意——嘿,找到了1
黎珠定睛一眼,很好,是个放大镜,而且下一刻就杵到她跟前……
黎珠:……
“我会告诉你我在哪儿。”
“那我也未必看得到埃”任芝初说,“有放大镜就好办了。”
黎珠:……算了,不和她计较。
“对了,”黎珠又问,“上次给你的空间袋,还在吗?”
黎珠默默递出去。
任芝初看到了她递的动作,但是一个拇指大的小人,拎着一个不到一毫米的东西——任芝初又举起了放大镜,“算了,还是你拿着吧,回头掉进我衣服缝隙里,再丢了。”
黎珠:……
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好生气!
吩咐闻玉在家等着,让朱老板来照看一下,任芝初这才带着肩膀上的黎珠一起出门。
黎家的交通工具,是一个巨大的圆形舱,舱身上刻着一对环形弯角型图案,尖角朝上,下部分印着一个被圈住的字母“l”。
那对尖角,和黎珠脑袋上的很像!
任芝初忍不住看一眼肩膀,却发现黎珠已经躲去她耳朵后面,似乎并不想被人看到。
可惜黎珠实在太小,任芝初没能仔细看。
想想闻玉好像也出现过角……
这些人真是奇奇怪怪,以长角为荣吗?
任芝初想,有空自己也搞一对角玩玩,很有趣的样子。
进入圆舱后,大约二十分钟左右,任芝初没有感到丝毫的动静。
但舱门已经重新打开,“任小姐,中心城到了。”
不得不说,贵族的玩意就是不一样,任芝初想,这圆舱平稳的就跟没动一样,但转眼已经从梅镇到了中心城,要知道,中心城距离梅镇可有几百公里之远!
这还是任芝初第一次到中心城。
环境是真好,脚底下是一条绿道,道路两旁是摇曳的花草。
花草不稀奇,稀奇的是,这些花草在不断生发,短短几秒钟,能看到它们从生长到凋谢再到复苏的过程,这和海石城没变异前的混乱花草倒有些异曲同工之妙。
见她出神,黎珠在她耳边说,“这些,就是根据海石城的花草改造出来的,不像人体改造,花花草草总是很容易就被改变了性质。”
中心城宛如一个巨大的空中花园,赏心悦目之极。
而正中央悬浮着一座庞大的宛如宫殿般的辉煌建筑,是科技中心。以科技中心为圆点,周遭又漂浮着大大小小五六个小城堡,呈众星拱月之势,均有近乎透明的蜿蜒阶梯连接着地面,可谓把空中楼阁发挥到极致。
“这也太反重力了吧1任芝初忍不住吐槽。
黎珠笑笑,“这是障眼法,每栋建筑下面,都由数十根透明立桩支撑,并非空中楼阁。不过,经过多少代的建材更新改造,这些建筑包括立桩都又轻又稳,尤其那些立桩,从下面经过时,看起来只会觉得像光柱,完全不会想到它直入半空的部分,支撑着偌大的建筑物。”
“那你们都住在哪儿?”任芝初问,“没有房子吗?”
这周边都是花草,根本看不到的住宅的影子。
“不是花草,”黎珠说,“这两边,花草是中心城的硬性指标,看起来像中心花园,其实每个大型花草聚集地,都是一栋房子,只不过这里的中心城偏爱自然,所以建筑风格大同小异。要是换个地方,比如章鸣——章氏中心城,他们就不喜欢花草,而喜欢金属,所以进去就是一片金碧辉煌,亮瞎眼。”
而黎氏中心城,就连交通工具都是一条花船,穿梭在河流与花海之间。
黎珠难得耐心地介绍,任芝初安静的听着,很快就到了一栋巨大的花门前。
那些花好似有生命一般,见到她们就自动汇聚成门状,而后各自朝两边撤出一条路来。
“到了。”黎珠给她指路,一起站到一处草坪上,“别动。”
而后草坪浮起,送她们上了半空……
任芝初只觉得,果然和平民城镇不是一个世界。中心城,好浮夸啊!
黎家家主黎况竟然也是个中年人,看起来也就四十出头,穿着一件草绿色外衫,还带着遮阳帽,乍一看像海边旅游完刚回来。
说实话,这个打扮,和任芝初想象中的“家主”形象相差甚远。
但他瞪着任芝初,又看着任芝初递过来的放大镜,又让任芝初心里虚得厉害,“叔叔,您先拿着。”
黎况不明所以地接过来。
任芝初朝着肩膀伸出手,而后,黎珠才不情不愿地跳到她手心,被任芝初捧着递到黎况面前。
黎况:……
???
“是这样的,我们在海石城遇到意外……”任芝初硬着头皮,说着黎珠的情况。
黎况一边听,一边眉头越皱越紧,等听完,已经脸色铁青。
任芝初越发觉得压力倍增,“所以,我们回来,想问问,有没有什么办法,能把她变回来……”
“海石城的力量远在我们之上,”黎况阴沉着脸,“只能尽力试一试。”
于是吩咐身边的助手带来一支不知道什么针剂,要给黎珠注射。
虽然黎珠很小,但针管更小,助手解释说,“这是仿照蜜蜂科动物研制的微型针管,平均最小能对一毫米的物体进行注射,一般进行微小生物研究。”
黎珠分别被注射了三次,持续三天,也睡了三天。
“我只有一儿一女,儿子失踪,女儿又变成这样——”黎况眼神锐利,看向任芝初,“拳师小姐好本领,竟然完好无损。”
任芝初摸了摸额上的冷汗,“运气好,我运气好1
黎况笑笑,“如今,既然海石城的世界已经开始向外拓展,威胁到我们这个世界的安全,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尽一份力,尤其像拳师这样有大本领的,自然是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拳师小姐是识时务的人,如今又是珠儿的妻子,便是一家人,我们中心城的资源可任由任小姐取用,只要能保一方平安,便是最大的造化了。”
话里话外都是要把任芝初和黎氏中心城绑到一起。
任芝初听得十分不适,恨不能当场甩袖离去,但她又不能就此丢下黎珠。
于是三天的时间,黎况一边像个复读机一样,变着花样的试图笼络任芝初,一边又像个脑袋里装满十万个为什么的小学生,询问任芝初海石城的情况,每一句都要记下来。
更夸张的是,他还想抽任芝初的血液样本,被任芝初果断拒绝。
但黎况并不死心,几乎每天都要问一次,颇为恳求的模样,“只要少量血液就可,绝不会对你造成任何损害。”
任芝初不信。
“家主,拳师的血液样本,你就别想了。”黎珠从房间里走出来,人已经恢复到——幼童大小,“她原来受了伤,一直没好。”
任芝初动动唇,本想说自己早好了。
但看着本该牙牙学语年纪的黎珠,却稳稳地走着路,她真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就是人小步子也小,平时一步能跨过的距离,现在黎珠要走好一会儿。
任芝初忍不住迎上去,蹲下来说,“要不,我抱着你走吧?”
黎珠:……
她忍耐着,以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咬牙切齿地回答任芝初,“不用,谢谢1
而黎况看一眼她们,也没反驳,竟好似他这个家主,还要听黎珠的话一般。
“既然如此,那你们好好休息吧。”黎况说,“但婚事一定要先办了,不然,等孩子生下来,没名没分,成何体统1
黎珠这回没说话,反而看向任芝初,“拳师,你觉得呢?”
任芝初顿时紧张起来,“要这么快吗?”
黎珠沉默片刻,就对黎况说,“容我们考虑考虑。”
黎况收起纸笔,人就变得端庄起来,“你们只有时间准备,无论怎么考虑,名分都要定下来。”
他不容置疑地说完,转身走了。
这会儿看起来,又像个家主的样子了。
任芝初沉默半天,决定换个轻松的话题,比如——
“你还要再注射针剂吗?”
毕竟,这种婴幼儿体型,实在太辣眼睛了。尤其黎珠现在又是一副大人模样,漂亮的小脸上没什么表情,看着又好笑又奇怪。
黎珠迎上她的目光,脸色更不好了,“收回你那种奇怪的怜爱眼神!我还会变回来的1
“那——”
“不需要再注射针剂,”黎珠也有点丧气,“他们已经尽力了。”
任芝初愈发怜爱起来。
黎珠扭过脸去,不想被她看,“也许,去海石城会有办法。”顿了顿,又说,“我们结婚后就走。”
黎家已经紧锣密鼓地为两人的婚事做准备。
就是这个准备的时间,似乎也没给多久。
第四天,黎况就让人传来消息,说三日后在科技中心的广场上,为两人准备盛大的结婚仪式。
任芝初越发紧张不安,黎珠看她这般模样,只好道,“实在不行,就先订婚吧。我们现在需要中心城的帮助,少不了得做出点妥协。”
或许这能最大程度减轻任芝初的慌张,也多少堵住家主的嘴。
任芝初很为难,愧疚难当,“……真对不篆…”她是真的没有做好结婚的准备。
黎珠表情淡淡的,“没什么,本来此事与你无关,强扭的瓜不甜。”她起身,“我去和家主争取下,三日后改成订婚仪式。”说罢,从沙发上跳下去,迈着小短腿坚定的离去。
任芝初呆在原地,看着她小小的背影,一时心乱如麻。
虽然平时努力给自己做心理建设,说要做个好对象、好妈妈,可是,真的临门一脚的时候,又只觉得泰山压顶,令人喘不过气来。
她觉得原本那种自由自在不受拘束的生活,真的要远离自己了。
任芝初很怀疑,自己到底能不能接受两个人的生活。
这让她不由想到了孙青。
从小到大,唯一能算是任芝初朋友的,就只有一个孙青。
孙青虽然也是平民,但生的漂亮,水一般温柔,手掌柔软的捏起来简直像一团棉花。
小时候,任芝初最喜欢捏孙青的手,又软又滑,特别能缓解她暴躁的情绪。
她和孙青,算是青梅竹马。
甚至于,孙青还是她的性启蒙人。
毕竟,像孙青那样水做的女人,又生的美丽,自然追求的人数不胜数。
不仅有男人,还有女人。
但孙青只受同龄人追捧,在梅镇的大人眼里,却是个灾星。
据说孙青的妈妈未婚生子,跟某个野男人苟合生下了她。
而孙青,别的都好,唯独在对待男人这方面,有一股天然的优越感。她视男人如玩物,甚至就连和男人发生关系,也不甚在意。
这愈发让梅镇的大人看轻她。
可巧,任芝初因为脾气不好,心思敏感,别人欺负她,她二话不说就打回去,因此在小孩子里名声很不好,大人也不大喜欢这样爱打架生事的姑娘,不够乖。但任三性子极隐忍,每次任芝初打架,他都要带着任芝初挨家挨户认错,也不管是不是任芝初的错。
梅镇的人,对任三印象还不错,只是不喜欢任芝初这种一点也不文静的姑娘。久而久之,就没有同龄人愿意跟她玩,家里大人还会特意嘱咐孩子离这种女孩远点。
于是,她和孙青,都成了“这种女孩”。
孙青貌美,哪怕安分又文静,也挡不住无数扑过来的追求者。
任芝初好打架,因此成了孙青的“保护神”。
两个小姑娘,因为同样被排斥的际遇,结成了近十年的深厚情谊。
然后,任芝初十四岁那年,孙青怀孕了,和她妈妈一样,不知道怀上的是谁的孩子。
是真不知道。
梅镇哪里还容得下她?
孙青带着身孕远走他乡。
任芝初本想收留她,但孙青说,“这里的人视我如眼中刺,我要是住在你家,保不定肚子里这个孩子,就变成你师父的了。”
依任三那个沉闷的性子,要是这一盆脏水泼下来,估计要郁郁而终。
任芝初问她,孩子到底是谁的?
孙青看着她,回答的很认真,“我的。”
“父亲呢?总得有个男人吧?”任芝初烦的不行,只要孙青肯说出那个狗男人的名字,任芝初一定会把人揪出来,让他娶了孙青。
得知她这个想法,孙青吓得连连摆手,“娶我?想得美!我不过就是借个种,想要个自己的孩子,到底是哪个男人根本不重要!难不成还要我像其他女人那样,因为一个孩子搞得跟畜生一样给人家当牛做马?你可千万别把我往火坑里推1
孙青说这话时,神情非常真挚,以至于任芝初真切的从她的神情语气里,感到孙青对男人的不屑一顾,以及对嫁做人妇这件事的厌恶。
这倒和孙青一贯的三观很吻合,“生孩子是女人的天职,嫁人可不是。我也不知道现在的人都怎么了,生孩子是生孩子,性是性,怎么就把这两件事和嫁人绑在一起,好似做了这两件事而不嫁人,就应该被围剿、被群起而攻之一样,太荒谬了1
任芝初:……
虽然不是很懂孙青的脑回路,但对于懵懂时的任芝初来说,至少孙青给她的生命划下浓墨重彩的一笔,让任芝初对男人、女人和性、生育的观点都有了雏形。
就比如——怀孕未必要结婚。
而现在,她正面临着一桩因怀孕而非结婚不可的事。
她是可以尽心照顾黎珠,但真的不代表她就从此和黎珠绑在了一起,不出意外还可能一生一世那种。
受孙青影响,在任芝初看来,婚姻更像是枷锁,而远不是一种承诺和一个仪式。
而以任芝初现在对黎珠的喜欢,还远远不足以支撑起一辈子的重担,以至于她越发靠近订婚日——那个要戴枷锁的日子,便越发焦虑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