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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幸福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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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打眼镜男开了在酒馆说故事的先河,每天晚上都会有人讲故事,更有趣的是,只要有一个人讲了,就不会再有人接着说。今天讲故事的是一位老者。“今天,给大家讲一个我们那个年代的爱情故事吧!”老者端着酒杯,面露回忆道。

    我们那个年代穷啊!人们每天想着都是怎样填饱自己的肚子。饿呀!从年头忙到年尾,勉强只能混个半饱。有胆子大的上山捕猎,投机倒耙的也有,只是这样的人少。

    柱子倒是个胆子大的,偷摸着上山打猎,他干;投机倒耙,他也干。柱子重感情,这村子里的人呐,又或多或少都带着那么一点亲缘关系,他干这些啊,都带着乡亲们一起。大家的日子好过了,也不会有人举报——谁会和自己的肚子过不去?柱子干的这些事呢虽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但他不仅能填饱自己的肚子,还能带着大家一起填饱肚子。

    村子里的姑娘啊,都想嫁给他(毕竟嫁给他了,就能填饱肚子)。可柱子有个心上人,叫芳芳。她不是村子里最漂亮的姑娘,却有着一手,好厨艺。柱子吃过一回,一直还想再尝一回,就想着念着便入了心。那个年代的人呐,哪像如今,柱子悄咪咪的帮了人半年忙,也没敢让人家姑娘知道,还是柱子娘发现了,这才上门说亲。

    柱子和芳芳成亲后感情极好,毕竟一个是村里所有姑娘的梦中情人,一个是自己想着念着要娶的姑娘,感情能不好?峰峰做事勤快麻利,又有着一手好厨艺,性子又好,颇得柱子爹娘的喜欢。尤其,是柱子娘,逢人便夸自己的儿媳妇有多能干。

    农家事多地里的,田里的还有家里的,做的慢的,人家可以从早忙到晚。柱子爹和柱子都是没让心疼媳妇的,田里的事没让柱子娘和芳芳沾手。芳芳做事麻利,才半上午呢,鸡、鸭、猪全都喂了,屋子里里外外都打扫了一遍。坐下歇了一会儿,又拿出针线,开始补衣服。半晌,芳芳起身,准备将叠好的衣服放进衣柜里,结果眼前一黑,差点摔倒。这一幕刚好被柱子娘看到了,一边责怪她不关心自己的身体,一边硬是拉着她去了卫生所。

    柱子刚回到家,就听人说自己的媳妇进了卫生所,急得不行。扔了东西,就火烧火燎的往卫生所跑。好不容易到了卫生所,一问,人傻了——他媳妇怀孕了。这一下柱子可谓是高兴有,兴奋有,担忧也有——媳妇都进了卫生所,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意识到这一点,柱子也不犯傻了,跑到媳妇床前忙前忙后,嘘寒问暖。

    这体贴的模样,使得芳芳的脸都羞红了。还是柱子娘看不惯自家儿子犯蠢的样子,强行将人扯到门外说了几句话。结果柱子知道媳妇的身体没事又乐傻了。柱子娘看着儿子变得更蠢了,懒得搭理他——儿媳妇还没吃午饭呢,现在她可是双身子的人了,要好好补补。

    那边柱子娘急哄哄地回家煮糖水蛋,这边芳芳看着出门一趟变得更蠢的男人,一脸无奈。这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柱子和芳芳的感情不仅没变淡,还变得更加粘糊了。五年生了三个娃——柱子娘本就喜欢芳芳勤劳大方,这一下可把芳芳当成了个金疙瘩,婆媳关系十分融洽,平日里相处的好似母女。

    这样的生活虽然有些平淡枯燥,可以不乏宁静温馨。又不缺吃喝,时不时还能上山打猎,打打牙祭。可是有一天,村子里落了一个“雷”——征兵。这个“雷”将向来宁静平和的小山村炸得“鸡犬不宁”,家家户户都在热烈的“讨论”。唯有柱子家还是安静,柱子爹娘只有柱子一个孩子,没得选择柱子,必须去参军。自听到征兵的消息,芳芳就变得格外沉默,柱子的心里也不好受,可他没办法呀!他不知该怎么安慰,只能守着芳芳,跟着她忙前忙后。

    自二人17岁成婚到现在,五年的时间从没分开过。只是柱子有时会去镇上送货——至多也不过一两日。可这是去当兵啊,短时间内肯定回不来。这一去,短则五六、年,长则十年往上走,归期不定。也许是家里的氛围实在是太过于沉重压抑,孩子们也变得格外听话,不哭不闹的,也不闹着出去玩。

    柱子还是走了,背上芳芳准备的行囊——从得到征兵的消息,芳芳就开始忙了。行囊很大,却也很结实。柱子背着它,坐上了去往北方的火车。柱子走了以后,芳芳每天都数着日子——她买了一个本子每过一日,就画一横。每天一道道的从头数,收到4132横的时候,柱子终于回来了。

    柱子回来了,只是伤了腿。兰兰看着风尘仆仆、瘸着腿,却一脸傻笑的柱子,突然想起当年和柱子结婚时的场景——那时这人笑得也是这般傻。

    离家八、九年,孩子们都长大了,胆子也挺大的。确认柱子就是自己亲爹后,就缠着柱子问当兵时的事。小孩子好奇心重,柱子被问的一个头两个大。最后还是芳芳出面,让孩子们自己出外面玩。柱子是因伤退伍,部队给他办理了转业——在一家工厂当保安。工资不高,胜在轻松、离家也近。此后,柱子和芳芳便这样也没有分开过——长时间的分离和思念,有过一次就够了。

    芳芳小时候吃不饱饭,伤了根基,身体一直不大好去年便因病逝世了。柱子的长子不放心,老父亲一个人在老家,并将他接来了城里。

    “我的故事说完了,谢谢各位,听我这个老头子讲故事。”老大爷说完,慢悠悠的喝了一口酒,眼里带着浓浓的幸福与思念。莫行云看着老大爷说了一句:“这样长相守的爱情可真令人羡慕。”老大爷回道:“我们那时候什么都不发达,写一封信都要几个月半年才能到,自然舍不得分离。”

    【作者题外话】:从下一章开始,讲故事的方式会变一下,我的设计是这样的:一开始是没有名字,然后是有名字,然后是有情节,因为我觉得这个酒馆是新开的,所以演变也要有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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