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康兴六年
五年后。
按照约定,每年春花烂漫时节,平洲会回来小住些时日,而这些时日多半是与他云布雨施,行淫|乐长夜之欢,因聚少离多,他膝下也就凌玦一个小子,这小子今年八岁,在宫中受太傅教诲,十二岁的小皇帝对他格外照拂,我与望南都很欣慰。
春雨绵绵已经连着下了好几天,近来总是有些心绪不宁,纵然平洲已经传信回来,说是蒙古主动结盟,助大宋灭金,一洗前耻,这诱惑实在是太大了,举国情绪高涨,按照平洲信中所言,四月,我二十八岁生辰时,他定能凯旋归来,他已过而立之年,此番降了金国算是国耻得雪,我很想,他这次回来后,就将他留在我身边,真的很想,很想他。
湖上泛着一股轻烟似的薄雾,远望群山,隐约可辩出灰色山影,两条赤尾锦鲤在水中嬉戏,时而跃出水面咬上一口莲瓣,“滴答,滴答。”清脆的水滴声,在耳畔环绕,湖面荡漾着碧绿的水波,湖畔的垂柳倒映在水中,水景交融,薄雨湿春衫,茵茵媚眼如丝的望着他,像一剂催|情|药,让他难以自持,就好像是灵魂深处在渴求着什么,唯有将她拥入怀中,男女欢愉的交|织在一起,他才觉得心神俱安,荡舟在那烟波浩渺的湖面上,水波拍打着舟体,拍打着他的胸膛,一丝难以忍受的疼痛感,让他清醒了几分,他阖着眼,耳畔又是这个声音,“想起来了吗?”
“滴答,滴答。”
阴暗潮湿的地牢上方,有一个天井,正是玄月当空,一缕月光直直的照在水牢中,里面正注着水,水牢焊着冰冷的铁笼子,铁笼中锁着一个青年男子,他的发丝沾在布满伤痕的胸膛上,是要他想起什么呢?就算是在深度迷幻的情况下,他满脑子想的,也只有他的女人啊!他嘴角似是露出了一丝心满意足的笑意,若不是吃了这人的药蛊,他很久没有做过这么美的梦了,可这蛊,给他带来的还有蚀骨钻心的痛,这无尽的折磨,已经让他晕死过去很多次。
“凌平洲,被人欺负的滋味,怎么样?”黑暗中,立着一个面带金色面具的男子,他一袭暗色衣衫,几近与夜色相融。
“咳咳咳,呵呵。”平洲咳嗽着,朗声笑了起来,喉头的一抹的血腥被他极力咽了回去。
“只要你肯趴在地上求我,今日这蚀情蛊,便可为你免了。”蚀情蛊比情花毒还要害人三分,此蛊入体,只要念及所爱之人,便要遭受蚀骨食心之痛,而它比情花毒更加害人之处在于,它会主动撩拨起人的情愫,除非不爱了,否则,蚀情蛊不灭,唯一,让它肯休息一下的方法,就是当它感应到雌蛊的时候,它的思念会散发出毒素,让人陷入臆想幻境之中,而这种中毒的反应,比起食心之痛,算是恩赐了。
“别免啊!老子,喜欢的很,咳咳咳。”平洲强笑着,他想起来了,他刚做的不是梦啊!是他记忆里的场景,他近来,有些分不清现实和梦境了,只是不管是在现实中,还是在梦境中,他都没有办法,不去爱这个女人,看来,是注定要为这个情字而死了。
“好啊!那让我看看,你到底有多喜欢。”黑暗中的男子,行到水牢旁,他居高临下的看向凌平洲,缓缓扬起右手,微微招了招手指,隐在暗处的下属,启动机关,水牢中的铁笼翻转了过来,将凌平洲倒吊着,他的上身被淹没在水中,四肢被铁链紧紧栓柱,在水中,他已经憋气到了极致,脑袋越来越混沌,渐渐失去意识。
一望无际的蓝天上,只漂浮着几朵白云,雄鹰飞过,成千上万的骏马在草原汉子的吆喝声中,撒了野的狂奔,这片苍茫的草原上,有很多很多的蒙古包,马背上雄壮的男子,停在了最华贵的蒙古包前面,他高大的身躯踌躇在门口。
“是你回来了吗?”蒙古包里传来一个女子的声音,充满了无限的期待。
“阿巴还,是我。”男子声音有些低落,阿巴还是蒙古对公主的称呼。
“是你啊!那苍狼呢?他不是说,降了金人,就会回来了吗?”蒙古包内,女子身着高领绣花锦衣,沉重的发髻上装饰着珍贵的珠宝玛瑙,是一位漂亮又大方的女子。
“应该是快了。”男子神情凝重,只立在原地。
“快了,天天都说快了,快了是什么时候,我死之前,能见到他吗?”女子有些气愤的埋怨着。
她虽生长在草原,却因先天原因,她不能像正常人一样骑马,或是任何剧烈运动,她从小就是草原上最娇贵的公主,因为萨满说,她活不过二十岁,唯一放肆的一次,也就是十九岁那年,她带着精通汉语的古鲁扎去了一次中原,她本是想着,死前去看一看大宋的繁华,这样也不白活这一遭了,可当时的中原,被金人欺负的不像样子,玩是不可能的了,她只顺手救了一个中原男子,那人血肉模糊,身上几乎没有一块好肉,像一头流浪了好久又快要濒死的野狼。
她将男子带回了草原,可男子好像什么都不记得了,问什么,都不答,连名字也没有,本以为他是个哑巴,可他说话了,不过是在梦中,他反复喊着一个女子的名字,“茵茵,茵茵。”古鲁扎说,这可能是他爱人的名字,所以,他在中原,应该是有妻室的,她的夫人一定是个很美的女子吧,可惜美丽的女子,在这乱世中,怕是活不下来了,后来,他用了苍狼这个名字。将他养在身边,本是和养一只普通的小动物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养着养着,他好像越发好看了,比自己见过的任何一个人都要好看。
苍狼精通中原的武学,为父汗征服了好几个部落,可他的目标从来不是这些草原部落,是整个强大的金国,虽然二十岁的时候,阿巴还没有死,但是她知道,自己活不长久了,她的命是靠几只虫蛊吊着的,她从小便与这些中原来的蛊师打交道,所以她对中原充满了兴趣,对她来说,那是一个神秘的地方,续命蛊来自中原江陵地带,那里的人擅长养蛊,还有一种叫相思蛊的虫子,据说将这种蛊虫种在心爱的男子身上,他们就会一辈子留在自己身边,阿巴还很想对苍狼种这种蛊,可她不忍心,她知道自己快要死了,她不希望苍狼会和她一起死去,如今,她体内的续命蛊通常活不了几天,记得第一次种的续命蛊,足足活了四五年之久,现下是到了油尽灯枯的时候了,如果真要死的话,她很希望能死在苍狼的怀中。
苍狼蓄谋灭金,应该是为了报仇吧,她想要活下去的愿望越来越重了,她想看到苍狼得偿所愿的样子,那样,他也许就会笑一笑了。
“阿巴还,我会让你见到他的。”雄壮的男子转身向太阳升起的方向行去,他叫哈丹木尔特,是阿巴还的青梅竹马,在草原上,他最讨厌的就是苍狼,可他心爱的阿巴还,被这个苍狼迷的神魂颠倒,他想,是不是只有苍狼死了,阿巴还才会看自己一眼,所以,苍狼就算灭了金国,自己也不会让他活着回到草原的。
十五天前。
天际铅云翻卷,干吼着几声闷雷,漫天的血腥味肆意的侵蚀着他最后一丝意志,耳畔潺潺流淌着水声,确切的说,是血流成河,这片泥泞中流淌着金人,宋人,还有蒙古人的鲜血,汇聚在一处也无甚不同,凌平洲手中的龙渊剑,正滴着血,死在他剑下的人已经数不清了,他眼眸充血泛红,这一次伏击,像是在和死神较量,像是被人排演过无数遍,从他踏进这一片土地开始,他就被人盯上了。
事实也确是如此,为了能够擒住凌平洲,苍狼早已准备了三年之久。
计划的第一步,设局。
苍狼率先攻入金国都城,将金国皇帝完颜胜,套上马缰活生生的拖了数十里,拖到一个叫绝命崖的峡谷,很多年前,他以为自己会葬身在此处,但老天让他活下来了,他以蒙古统帅的身份约了凌平洲,一起屠杀完颜胜,凌平洲不是胆小之人,可这山崖很容易设伏,他虽然看到了完颜胜的身影,但他没有上前,苍狼只能将完颜胜拖着,向他走来,他没有想到,不止是山崖下方,连带着他踏上的这片土地,早是机关重重,布满瘴气。
计划的第二步,下毒。
苍狼从不介意手段,只要能够擒住凌平洲,再卑鄙龌龊的方法他都愿意试,下毒无疑是最有效的,可他还是小看了凌平洲,这瘴气对其他人来说,早是倒地不起,可凌平洲被围剿了好几个时辰,手下就要被他杀光了,他还是不肯倒下,他身上被射中的那几箭抹了剧毒啊!沁入心肺是必死无疑的,他要是再不倒下,自己怎么给他上解药呢,苍狼只能亲自上场,倒也不是想和他光明正大的打一场,只是他想擒住凌平洲,想了太久,他开始有些迫不及待。在死士的冲锋下,尖锐的铁钩穿入了凌平洲的琵琶骨,同时,苍狼手中的剑刺进了他的腹部,“今日,你便再受我一剑吧。”苍狼拔出宝剑时,血溅了好远,他终是倒下了,唇色有些发乌,漫天的血腥味肆意的侵蚀着他最后一丝意志,耳畔潺潺流淌着水声,确切的说,是血流成河。
计划的第三步,囚禁。
他当然不能让凌平洲就这样死了,他要慢慢的折辱他,不急啊,日子还很长,对仇人当然是血债血偿,不止是凌平洲,还有金人,他将沾满血渍的面具摘了下来,用一抹邪恶的笑意望向完颜胜时,完颜胜瘫跪在地,这张妖冶的脸,像是从地狱里出来的妖魔,他缓缓向完颜胜走去,接下来,就先拿这个金国皇帝,练练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