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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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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烂尾房里本来就安静,林白榆说完这话之后,好像更安静。

    偏偏,她的表情比谁都认真。

    隋钦指尖稍稍用力,易拉罐被捏得发出声音。

    方云旗刚从台子上重新拿可乐回来,没忍住笑出来:“现在表白都流行这样了?新方法?”

    “阿钦,你在梦里见过这位仙女吗?”他揶揄道。

    林白榆蹙眉,“我问的是真的。”

    她仰着小脸,房子里的自然光线昏昏暗暗。

    隋钦毫不在意:“噩梦?”

    林白榆点头:“对!”

    那么惨的梦,又是穷,又是瞎,还被抓起来,就是噩梦。

    “……”

    “哈哈哈哈哈你这方法没用啊!”方云旗这回忍不住了,一口可乐直接喷了出来,连忙躲到一边。

    他从来没见过这么搭讪的,说是噩梦了,竟然还能继续搭。

    在夜色降临前,隋钦多看了林白榆两眼。

    长得像观音,但是不太聪明。

    可能这也是她家里富裕,却走到南槐街的原因。

    隋钦抬手准备喝,忽然想起什么,“你认识我?”

    林白榆想了想:“今天认识你的。”

    无论是少年的隋钦,还是梦里成年后的隋钦,都是在今天才出现在她的世界里。

    说完,她听见面前的男生哦了声。

    “一见钟情?”

    林白榆肤白貌美,家境不错,却不娇生惯养,脾气好,以前不说人人都喜欢,但追她的人从来不少。

    都是别人追她被拒绝,还从来没人让她追。

    她僵着背,确实自己这样子很容易被误会,但她不太想放弃:“你真没梦见过我吗?”

    隋钦微微低头。

    昏暗无比的烂尾房里,林白榆听见一声清脆响,一簇火光在她眼前突然出现。

    他点了打火机。

    隔着火苗,隋钦微微低头,与她对视,少女眉心的红痣更加惹眼,比他手心里的火还要热烈。

    “没有。”他声音很平淡。

    林白榆看见他突起的眉骨,高挺的鼻梁,想起梦中,她曾经亲手摸过的那张脸。

    他们好像是一个人,又不是一个人。

    林白榆有点失落,但又迅速飞扬起来。

    不认识正好,岂不是说明只是普通的一场梦,她还是那个爽文女主一般的林白榆!

    “哦,我知道了。”林白榆说:“那我回家了,你们也早点回家……”

    隋钦松开打火机,火光消失。

    方云旗蹭过来,“仙女,你住在哪儿?”

    林白榆下意识回了句:“54号。”

    隋钦眉梢一扬,“几号?”

    “噗嗤。”方云旗没忍住,“你是真的跟踪阿钦很久了吧,连门牌号都打听得这么清楚,你住54号,阿钦住哪儿?”

    “还说你对阿钦不是一见钟情,口是心非。”

    “……”

    林白榆张了张嘴,还是觉得走了最好,再说下去,说不定又要说出什么嘴瓢的话来。

    -

    南槐街不像是市中心主城区,到了夜里都还明亮如白昼,这里七八点就有的已经上床休息。

    她出去时,只有零星几家亮着灯。

    林白榆点开手机的手电筒功能,明亮的光线在一瞬间照亮了街道,在这里,显得有些特殊。

    夜风吹起她的裙摆,露出一截笔直纤细的小腿。

    方云旗问:“她不会是今天见到你,然后就一直追到这儿,还看着我们打人吧?”

    隋钦语调闲散,“是吧。”

    从街头跟到街尾。

    “你这么冷淡,人家一腔热血,回去说不定得哭一场,你看她走时多难过。”

    “没看。”

    “……钦哥你真不解风情。”

    林白榆冒冒然然的闯入就像是流星,不属于南槐街,也只存在于短短一瞬间。

    方云旗回过神来,看向隋钦的胳膊。

    “那母老虎又动手了啊,要我说,你要不搬出来吧,你又不是养不活自己。”

    在他的想法里,能对隋钦造成伤害的只有隋有志一家。

    “走了。”隋钦没回答,扔了空瓶,径直往外走,是和林白榆同一个方向。

    “你去哪儿?”

    “回家。”

    将那样一个地方称为家,是讽刺。

    -

    林白榆坐上了39路公交车的最后一班。

    隋钦回到了南槐街54号。

    傍晚被砸碎的碗的碎片还是在门口,黄红英根本就没收拾,他将碎片都捡了起来。

    “哟,还晓得回来啊。”听见开门动静,黄红英的眼睛吊起来:“我就说,饿不死。”

    隋有志不耐烦,“回来就回来,吵什么。”

    黄红英大声:“你就不想知道你这侄子哪来的钱?你说他哪来的钱!哪来的?!”

    她跨过椅子,看到他抬起的手上的碎瓷片时,又下意识收住了脚,这小崽子可是个疯子,都敢对自己动手。

    是的,黄红英一直觉得他的伤口都是自己弄的,好往她身上栽赃陷害——

    她丝毫不记得她做过的事。

    对上隋钦那双眼眸,黄红英原本的话都忘了怎么说,等她回神,少年已经越过她去了厨房。

    “行了行了,外面人都听着呢,那么大声干什么,还嫌自己不够出名啊。”隋有志躺下去。

    “老娘虐待他他还能活到现在?”黄红英看他这懒样就窝火,“怎么不和他爹妈一块走了算了,都怪你,非带他回来,咱小泽的口粮还得分他一半。”

    小泽是他们的独生子,放假回了奶奶家。

    隋有志嘀嘀咕咕:“不是拿了钱吗?”

    提到这,黄红英骂骂咧咧:“放屁,那点钱早花完了!”

    习惯了大嗓门,再怎么压低音量,也不会低到哪儿去,在厨房的隋钦听得一清二楚。

    他面无表情,将黄红英藏着的肉从梁上拽了下来。

    她个子矮,总觉得挂着这个高度就很安全,殊不知,他的身高早就到了她没注意过的程度。

    听见厨房里磨刀和剁肉的声音,黄红英的尖锐嗓音卡住,伸手扭着隋有志的胳膊。

    她可不敢去厨房里,万一被砍了。

    -

    南槐街54号。

    是隋钦的噩梦之处。

    -

    林白榆回到家已经是八点多。

    柳芳看她心不在焉,忙问:“怎么啦?”

    林白榆摇头,“没事,今天坐车不小心睡着了。”

    柳芳也没怀疑。

    林白榆分得清梦境和现实,她做过很多梦,好的坏的,从来没有过这么真实的一次。

    眼前的母亲是真的存在。

    不该把这么奇怪的梦放心上的。

    “等后天,你就可以去学校了,虽然是插班,但是老师很负责,所以你要好好学习知道吗?”

    “知道。”

    搬来丰南市后不久,林白榆就转学到了八中,不过正好赶上放国庆假,所以校园卡什么的早充值好,就等假日过后去上学。

    接下来的两天,林白榆都没有睡好。

    倒不是又做梦了,是她没想明白,自己以前都不认识隋钦,也不知道南槐街,是怎么做那个苦情剧的梦的。

    像电影情节似的。

    不过林白榆想了想自己从小到大身上莫名其妙消失的伤口,释然了,连这个都能发生,梦那个又有什么奇怪的。

    说不定是哪个神仙看自己过得这么舒心,心里不爽,把噩梦塞进她脑袋里。

    -

    八中并不强制穿校服,但大型活动,比如升旗仪式时,是必须要穿校服的。

    校服是白绿相间,饱和度不高的绿。

    林白榆挺喜欢这种颜色,感觉比自己初中那个荧光蓝好看多了。

    她和班主任出现在一班门口时,后门处一向不学习的男生们率先发现了她。

    林白榆站在老师边上,睫毛长长,肌肤雪白,光洁额头上的红痣像是庙里婆婆亲手点上去的,一点偏移都没有。

    他们顿时互碰手肘。

    “看,转学生!”

    “高三了还有人插班?”

    “比秦北北好看。”

    “不一样,都挺好看啊。”

    就连女生们都觉得这个世界偏爱林白榆,她的皮肤上干净得不留任何瑕疵,清灵又漂亮。

    大约是班主任觉得好看的女孩子要坐在一起,把林白榆安排到了一个叫秦北北的女生身边。

    新同桌是齐刘海,短发,卷在下巴处,一双狐狸眼。

    林白榆坐下时,还能看到新同桌一抽屉的情书。

    同桌真是个很受欢迎的女孩子。

    林白榆看到她露出来的胳膊上好像有淤青,秦北北说:“这是种病,见过吗?”

    “没见过。”林白榆将信将疑。

    秦北北笑起来:“骗你的,撞到桌子了。”

    她捋下校服外套。

    “你这个痣是真自己长的吗?”秦北北好奇。

    “是。”林白榆从小到大被问得不少。

    “这么正,我堂弟出生后不久,奶奶就在他脸上点红痣,都没你这个正呢。”

    “可能你奶奶手抖了?”

    秦北北愣了下,“噗”一声笑出来。

    -

    早读时间过半时,后门被从外面推开。

    林白榆闻声望去。

    一个穿着校服的男生走了进来。

    昨晚天黑看得不清楚,今天白天看,隋钦的丹凤眼很吸引人,薄唇,尖削的下巴。

    他出色的长相和周围的普通学生区别很明显。

    和昨晚相比,今天一尘不染。

    隋钦撩起眼皮看见林白榆时,目光顿了一下,然后波澜不惊地挪开了视线。

    就好像是第一次见她。

    倒是方云旗惊奇,乖乖,这追人都追到学校来了,还成了前后桌,真是锲而不舍。

    “看见转学生了吗哥?”

    “这么大个人,还用得着你说?”方云旗和林白榆隔了过道,他探身过去,“你这速度也太快了吧,才两天就直接转到咱们班上来了。”

    林白榆想翻他白眼,“你想多了。”

    方云旗:“我不信。”

    秦北北扭头,“你们俩认识啊?”

    方云旗乐不可支:“认识啊,不仅我认识,阿钦可能也认识呢,说不定还在梦里见过。”

    “……”

    林白榆无言以对,这还真蒙对了。

    她正要说话,听见后面有男生叫道:“好大一个口子,又是哪个不长眼的!”

    她听见隋钦漫不经心的回答:“自己磕的。”

    身后有椅子拖动的声音,林白榆按捺不住好奇心。

    她从包里掏出一面小圆镜。

    这镜子是转学前的好朋友送的,正面是镜子,背面是好朋友最喜欢的男明星。

    林白榆不追星,但也不会讨厌。

    镜子里的少女依旧明艳艶丽,眼睛只要一笑,就会弯成月牙。

    林白榆将小圆镜对准隋钦。

    他捏着袋面包,手指白皙修长,略带薄茧。

    林白榆发现他腕骨上方的伤口,刚结出一层痂。

    她从来不知道结痂是什么感觉,因为总是在刚体会到伤口的疼痛时,它就消失无踪了。

    镜子里的男生忽然看向她。

    林白榆做贼心虚,将小圆镜握在手心里,想要藏起来。

    身后椅子被勾住,隋钦懒洋洋地伸手,修长的手越过她的肩膀,摊开掌心。

    “东西。”

    林白榆回头,“什么?”

    隋钦看着她的脸好像比他的手还小。

    他声线散漫:“手里的,你要藏哪儿?”

    尾音上挑几分,带了点压迫感。

    林白榆又想起那个梦。

    梦里的隋钦会用相同的声音温柔地唤她:“星星。”

    会在她因为瞎了乱碰时叫她的全名:“林白榆。”

    虽然是早读时间,是在最后几排,周围也有人注意到这里。

    林白榆干脆递给他。

    “不小心照到你了。”

    隋钦嘴里叼着面包,两口就吃完,空出一只手,两根手指随意拎着丁点大的小圆镜。

    “作案工具,没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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