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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陌上人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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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记包子铺的包子,城外“迎香”酒馆的酒。

    确实是很好的搭配。

    太史阑拎着一纸袋的包子,那男子拎着酒,两个人是一路逛着出城的,太史阑从小到大,一向什么事都亲力亲为,正准备一手包子一手酒,酒坛子已经被男人平静而坚决地提了过去。

    “有男人在的地方,怎好叫女人拎酒坛。”他说。

    太史阑眼睛微眯,想着此刻如果三个死党在,八成要笑得贼兮兮互相拍肩膀,咬耳朵夸一声“天生的绅士”,景横波一定会立即勾住那家伙脖子问人家姓名年龄工作工资家住哪里是否父母双亡是否没有大姑子小姑子……

    不过太史阑喜欢的却是他包容一切的态度——关键并不在于他帮女士拎酒坛,而是在这男尊女卑,女人抛头露面都难的男权主义社会,他平静接受了一个女子关于喝酒的邀约。

    此刻他走在她身边,并行,修长的手指扣着酒坛,散逸而出的酒香,不抵他唇边笑意醉人。

    “这里不错。”他指指前方一处茵翠的小山坡,刚被春风抚绿的土地,点缀淡蓝的小花,坡下垂柳依依,和流过的溪水一般线条柔软。

    看起来很配他,像他喜欢的地方。

    太史阑席地坐了下来,以为他不会坐,结果他在她身侧自如坐下,伸直修长的双腿,比她还要惬意。

    纸袋打开来,王记包子铺的包子果然不错。

    皮薄馅大一包油,雪白的褶子因浸润了汤汁而微微透明,一点翠绿的葱花,从精美的褶口探出来。

    太史阑也不让他,慢慢吃了一个,要去拿第二个的时候,一双手忽然伸了过来。

    是他,倾过身子,手中不知何时已经多了一根细树枝,剥去了树皮,露出干净的白茬,他用这个做筷子,小心地挑去包子口上的葱花。

    太史阑手一顿。

    她刚才吃第一个包子的时候,对葱花多看了一眼,这样他就知道自己不喜欢葱花?

    他却很专心,抿着唇挑去葱花,此刻两人靠得极近,他半个身子倾在她面前,气息浅浅,并没有现今男子流行的熏香,只有一点极淡的木香,极干净极醇和的那种,闻起来让人想起冬日里温暖而干燥的木屋,被深红的火堆逼烘出属于千年木质独有的暖香。

    一缕乌发散在他额头,被日光打亮,透过镀成淡金的发丝,看见睫毛纤长,碎光迷离。

    四面忽然太安静。

    鸟不鸣,花轻歇,溪水静谧,风如低吟。

    太史阑没有让,也没脸红。

    “你的名字?”她忽然开口,还是平日语气。

    “李近雪。”他挑去所有葱花,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随意地坐回,答。

    “为什么把所有葱花都挑掉?你也不喜欢?”

    “我喜欢。”他说。

    太史阑看他。

    “可我不知道你下一个挑选的包子是哪个。”他笑,“或许你看这个比较白胖,或者你看那个秀气点。”

    “包子都是一样的。”她摇头。

    “不,不一样,不仅是包子。”他笑意若深,“世间万物,无一相同,单看你有没有那份心情去辨别并从中得到乐趣。”

    “什么样的心情?”她默然半晌,问。

    “闲适而善于发现美。”他答。

    她又不说话了,这回却仔细找了一个包子,看起来很可爱的。

    雪白的包子让她想起了什么,便问:“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和你本人有点不搭,雪那么冷。”

    “我是孤儿。”他的语气就像在说他出身良好,毫无不适,眼睛弯弯甚至还带笑意,“养父发现我时,我躺在树下雪地中,养父是个私塾先生,通达文字,因此给我取名近雪。”

    她喝了一口酒,古代的酒淡,所谓佳酿也不过就是甜米酒,她皱皱眉,放下酒坛,道:“好名字。”

    “我也觉得是。”他喝一口酒,吃一口包子,忽然偏头看她,“不喜欢这酒?”

    “不喜欢。”

    “我可以猜猜为什么吗?”他语声轻缓,“你喜欢烈酒,火一般的灼热,喝下喉咙像撒进一把钢针,从咽喉一直戳到胃里,然后砰一声,烧起来。”

    她沉默一会。

    “很好,很形象。”她说,语气有点冷,“但我不喜欢别人这么猜我。”

    “不是猜你。”他轻轻吁一口气,“好,既然你不喜欢猜,那我就直接问你,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说。”

    “你不像一个爱管闲事的人,也不像一个会被轻易感动的人,那你为什么会跟着我,会因为我给了那孩子十文铜钱而请我吃饭?”

    太史阑注意到他提及那乞丐时,用的称呼是“孩子”。这让她改变主意,决定回答。

    “答案很煽情,我不喜欢说,但我可以告诉你。”她一眨不眨看着虚空,眼神直直的,像刺,不管前面是什么都要刺过去,“我和三个同伴,以前都是孤儿,我是她们中最大的,她们被抱进所里时还是婴儿,我却已经三岁。三岁,记得很多事情。”

    她一顿,他递过一个包子,她咬一口,狠狠地。

    “我记得我是个乞丐,在天桥下和母亲睡在一起,白天她都会出去,晚上给我带来吃的,我们日子过得不差,因为我会一点点本事,她能靠我这本事卖点废品,混个肚饱。”

    “因为她在乞丐中算混得好,引起一些人嫉妒,乞丐也是要被收保护费的,那条街的大哥来收钱的时候,别人就说她有钱,让多收点。”

    风有点凉,包子应该冷了,他递过来的包子却还很热,散发着喧腾的香气,她也没在意。

    “那天我抱了只狗回来,妈说那狗像名贵品种,乞丐养了怕要招麻烦,我不肯,正在这时,收保护费的来了。”

    她抿着唇,眼神静而冷,是一片早已凝结的冰。

    往事砸碎岁月时空,狠狠撞来。

    “没钱?”那青皮混混拎起幺鸡,大笑着旋转,“没钱交费,有钱养狗?还是这种阔太太养的狗?你他妈的敢骗我?”他语气忽转狰狞,狠狠将幺鸡往地下一掼!

    “别打我的狗!”她扑过去,被那混混一脚踢开,撞在桥墩上一声闷响。

    “别打我女儿!”原本谦恭赔笑,一脸哀求的女子顿时尖叫一声,也扑了上来,指甲在对方手背上留下几道深红的印痕。

    “哎哟!敢挠老子!”混混一把揪住她头发,龇牙咧嘴,“你他妈的去死!”抡住她瘦弱的身子往外一推。

    恰在此时,一辆小车呼啸而过。

    从此后她梦端,常见一片飞溅的血红。

    ……

    她的沉默令他也沉默,似乎明白她此刻心情,并没有追问,倒是太史阑很久之后,自己道,“我报了仇。”

    “那小混混后来跌倒了,落地的时候,地下有一块尖头朝上的碎灯管。”

    言语很淡,心却微微的凉,眼前春光明媚,却又仿佛是那年冬天飘雪的街角,那街角很冷,地上并没有尖头朝上的碎灯管,有的只是一块碎成无数的玻璃,那小混混搡出她母亲,却因为用力过大,自己也失去平衡,倒下去时,她在刹那间伸出手,覆盖在那块碎玻璃上,轻轻说:“回来。”

    半截灯管在一瞬间回复原状,先刺穿了她幼嫩的手掌,再刺入倒下混混的后背。

    那日浑浊的鲜血流遍她手掌,连带她的胳膊也被压折,她面无表情听着被刺穿骨骼被压碎的声音,咬破了唇。

    那日研究所正好有人路过,看见了她恢复灯管那一幕,将她抱回了研究所。

    从此开始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的新人生。

    ……

    她说话只分想说和不想说,从不掩饰,因此她说“我报了仇”而不是“老天帮我报了仇。”

    苍天不仁,凭什么给它担好处。

    他不知道听明白了没有,慢慢咬了一口包子,唇角的笑意散了些。忽然再次将酒递过来,柔声道:“喝一点会舒服点。”

    太史阑有点诧异地看着他,虽然相处时间短暂,但她看出李近雪是个非常善解人意的人,向来只有为别人着想的,再不会勉强人,她已经明确表示不喜欢这酒,他竟然劝她喝。

    不过此时心中忽起燥热,忽觉这酒似乎也很有诱惑力,她接过,咕嘟咕嘟灌了两口,那种燥热立时平复许多。

    眼看天色不早,她也打算告辞,还没开口,李近雪忽然脸色一变,“小心!”

    眼前一花,他身形已经到了面前,淡淡木香传来,下一瞬太史阑已经被他拉起狂奔出数步,只听得身后夺夺连响,风声劲捷,李近雪头也不回拉着她跑,太史阑却执拗地回头向后看,只来得及看见刚才两人坐过的地方,齐刷刷插着一排羽箭。

    李近雪的手托在她腰侧,妥帖而又不失分寸,她觉得一股热流从腰间传入,顿时身轻如燕,跑起来丝毫不费力气——这就是传说中的武功吗。

    “往山上走!”李近雪一声低喝,牵着她直奔不远处的鹿鸣山,她来不及多想,身后人不依不饶追上来。

    “咻!”,一道羽箭呼啸割裂空气,深青的箭头狠狠旋转着,扑向她肩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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