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坦然自若
“好!好!”
“好!好!”
他带来的弟兄特别给面子,纷纷应和起来,那气势十分的摄人。
“不要啊,不要啊,我们皮糙肉厚,肉不好吃的,各位当家,求求你们,饶了我们吧!”
李二狗吓死了,他只是好美色,可不想为了女人而死在这儿,当即指了指三麻子:“其实不关我的事,所有的主意都是他出的,我只是来凑个热闹,不是存心想要伤害她们的!”
“好你个李二狗,你说什么?你把什么事都推到我的身上,你还有没有人性啊!”
“什么人性,我是恶霸!我有那种东西么?”
狗咬狗一嘴毛,两人你吵一句我骂一句,恶从心上起,火气上来了,两人扭打在一起,脸上纷纷挂了彩。
林峰看着他们这样,十分高兴,哈哈大笑起来。
“好了,你们想要活命,也有个法子。”
他话音刚落,两人扭打的动作停下,异口同声:“大爷,什么法子啊?”
林峰招呼手下,拿出一捆麻绳,丢到他们的面前,指了指李二狗。
“三麻子,你把李二狗的手脚捆起来,在地上拖行,绕屋子跑三圈,跑够了,我就放了你们。”
“好,好!”
三麻子立刻捡起绳子,要去捆李二狗,李二狗骂了一句:“你有病啊,你真的要捆老子?”
“能活命就已经很好了,受点屈辱算什么?先离开这儿啊!”
没有办法,李二狗只能任由三麻子绑住手脚,在地上拖行了三圈,林峰才大发慈悲的放过了他们。
危机解除,沈绾柠上前一步,跟他们道谢。
“你们又救了我一次,只是你们怎么会到这儿来的呢?”
林峰笑了笑,手指了一下沈煜朗,说道:“你问我二哥,他喊我们下山的,我只是照吩咐行事。”
沈煜朗睨了他一眼,转而温和道:“你别听他胡说,我们兄弟几个是去山下办事,正好碰见了这事,所以才出手相助。”
沈绾柠咦了一声:“下山办事,需要带这么多人吗?”
林峰凑过来,拍了拍沈绾柠的胳膊,小声的和她说着悄悄话:“我二哥是怕你一个人下山不安全,所以一路跟着你呢,随行保护。”
“林峰!不许胡说。”
沈煜朗低声斥了一句,林峰耸了耸肩,闭上嘴。
“小柠,他们……他们是谁啊?”
陈氏扶着门框,看见女儿跟一群男人说话,而这些人各个长相粗犷,不似常人,顿时心生惧意,她同时也害怕女儿结识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
沈绾柠替沈煜朗他们引见:“娘,他们是我的朋友,这位长相斯文的是云清寨的二当家沈煜朗,这位相貌精明的是三当家林峰,他们虽然是山匪,但是好人,娘,你不用怕他们的。”
“哦,这样啊,二位好,请进寒舍吃茶歇息一下吧,咱家没什么好招待的,家里还有一些猪肉,不嫌弃的话,用一点吧,让我好好答谢你们。”
“好啊,好啊。”
林峰一口答应,沈煜朗不赞同的看了他一眼,说:“林峰,不得无礼。”
“二哥,人家盛情款款,咱们拒绝好像不太好吧。”
沈绾柠抿着唇笑,出来帮腔:“二当家,我娘是一片好意,你们用完饭再走吧。”
盛情难却,沈煜朗便答应了,手下在沈家的门口守着,不让闲杂人等过来打扰,陈氏就在厨房忙活,沈绾柠烧了一壶热水,找出家里最后一点茶叶,给他们泡了一壶茶水。
“条件比较简陋,你们将就一点。”
林峰环顾四周,看着简单的陈设,桌椅板凳也不是全套的,都是东拼西凑捡来的物件,可想而知沈绾柠过的是什么日子了。
原来的日子还要困难,沈绾柠卖蘑菇酱之后,已经有所改善了。
“没想到你这小姑娘这么能吃苦,家里清贫,你看看这房子怎么住啊,什么东西都没有,二哥,不如我们好人做到底,带她去镇上采买,帮她添置一点东西吧。”
沈煜朗嗯了一声,沈绾柠挠了挠头发,有些许不好意思,但想到自己猎得的野猪,正好要拿去集市卖,于是就答应了。
人尽其用,林峰帮她抗野猪,连沈煜朗都帮她拎着背篓,其余人就留在沈家保护陈氏。
几人脚程快,不到一个时辰,就到了镇上。
有人见过云清寨的山匪,一见沈煜朗和林峰的装束,吓得不清,不知道谁喊了一声“土匪来了!”
百姓们纷纷散开,跑回了自己家,不敢出门。
沈绾柠哇了一声,有些许无奈:“你们也挺出名的,吓得人都跑完了。”
沈煜朗神色平淡:“世人愚昧,人有好坏之分,土匪也有,只是他们带有偏见,先入为主将我们当成恶人,也是情有可原。”
世人愚昧,容易被假象所迷惑。
沈绾柠没想到沈煜朗面对自己的身份,如此坦然自若,不由多看了他一眼。
林峰东张西望,走起路来大摇大摆,见百姓惧怕他们,有些不悦,嘴里嘟嚷着下次出来,要换身行头,免得再遇到这种情况,沈煜朗没搭话,只是走到来卖糖人的铺子前。
那老板矮小又瘦弱,缩在摊子后面不停的颤抖:“各位土匪大爷,行行好,我做的是小本生意,不赚什么钱的,我没有钱财可以被你们抢的。”
被误会,沈煜朗没有解释,而是拿了铺子上三根糖人,问:“老板,糖人怎么卖的?”
“啊……三……三文钱一根。”
“我要了,其余的你都帮我打包,这一锭银子,应该是够了吧?”
老板有点懵,心想自己不是在做梦吧,他遇到的不是土匪,遇到大善人了?“大爷,你要这么多糖人做什么?你们三也吃不了那么多哇。”
“自然是送人的,老板你只管买就行了。”
沈煜朗买下了所有的糖人,其他摊子的老板看着也蠢蠢欲动起来,纷纷跟他搭话。
“大爷,你要不要看看我铺子上的胭脂水粉,很好用的,送给媳妇,保管你媳妇满意!”
“哎呀,我这里的瓷器都是自己家烧的,是好东西,大爷要不要看一看?”
“……”
一时间,沈煜朗成了人人争抢的香饽饽,他回过头看了看沈绾柠,仿佛在说,你看,只要心善,不作恶,偏见是可以被改变的。
沈绾柠莞尔一笑,她想沈煜朗真的跟他寨子里其他人很不一样,他温文尔雅,有礼数,又知进退,瞧着像读过书的,是个有本事的人。
沈煜朗将买来的糖人递给了林峰,让他送给附近玩耍的小孩,林峰被指使着干活,不由丧着脸:“有没有搞错,一个叫我卖野猪,一个让我去送糖人,你们两个倒是相得益彰,就是苦了我,早知道是来给你们当苦力的,我就多喊几个兄弟陪我了!”
“那你去还是不去呢?”
沈煜朗轻飘飘的扫了他一眼,林峰哼了哼:“去,谁让你是我二哥呢,我立马就去!”
说完他准备将背在身上的野猪交还给沈绾柠,还没开口,沈煜朗自然的接过,沈绾柠见状,不好意思道:“又要你帮我背药草,还要背野猪,会不会太累了?”
“我是习武之人,这几十斤东西不算什么,倒是你,你是个女儿家,哪有力气拎这些重物?”
沈绾柠囧了一下,心想她还真的跟别的姑娘不一样,她拎的动,这头野猪就是她从山上背回家的。
话说沈煜朗一直跟在她的身后,那是不是也看到她抗野猪了?不知怎的,沈绾柠觉得脸有点热,她心慌慌:“那什么……沈大哥,时候不早了,咱们先卖野猪吧,这里没有猎户,很少有人能打到野味,去酒楼卖,应该会比较好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