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劝导
穿越前小短片可没少看过,她听得懂他们的对话。
沈绾柠哼了一声,冷眼看着他:“原来你是土匪,难怪那日受这么重的伤,我若是早知道你的身份,便不会救你,也不知道有多少无辜者在你们手里丧命!”
在她的印象中,土匪便是恶人,烧杀掳掠,无恶不作,她开始后悔当日一时心软救下了他。
林峰淦了一声,面色愠怒,盯着沈绾柠,要跟她分辨一二。
“小姑娘,你怎么能这么说话呢?土匪也有好人的,咱们云清寨是劫富济贫,我寨中的兄弟各个都是英雄好汉,绝不是你说的那样!旁的不说,你跟你娘的命也是我二哥救的,当日若非那四支羽箭,你娘早就被恶霸抓走了,你也要被卖给那什么员外当小妾!”
沈绾柠愣住,她看向沈煜朗,略有些不自在。
“那天是你?”
沈煜朗不居功,反而拱手向她道歉:“都是我们冒昧,吓到了沈姑娘,我代他们向你道歉。”
他温文尔雅,彬彬有礼,跟其他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沈绾柠觉得自己带着有色眼镜看人,方才说的话略重了。
林峰瞧瞧这个,看看那个,见那小姑娘垂着头,便起了捉弄的心思。
“现在真相大白,我二哥救了你,小娘子也应该投桃报李才是,应该报答我二哥的恩情。”
沈绾柠身无长物,除了那龙须草之外,也没别的东西可以赠送。
她脸微红,梗着脖子说:“那我也救过他,要报恩,也是他先。”
林峰眼珠子一转,哈哈笑了起来:“这个好办,你们两也别你报恩,我报恩的,干脆在一起得了!两个人不就都报恩了?兄弟们,你们说是不是!”
“是!”
“成亲!”
“成亲!”
三当家一声吆喝,其余人纷纷附和起来。
一声还比一声高,沈绾柠到底是个女儿家,在他们众多起哄声中,羞燥不已。
沈煜朗看了她一眼,高声道:“林峰,好了,不要胡说,女儿家的名节很重要,不可败坏。”
“二哥,你来我们山寨这么久,还是文绉绉的,说起话来总有道理,但做小弟的也是希望二哥好,况且英雄配美人,二哥你也不讨厌那小妮子,为什么不能在一起?”
“对啊,对啊,二当家考虑一下嘛,咱们寨子也好久没有喜事了!”
“二当家,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方圆百里就属这姑娘看得顺眼一点,能配得上二当家。”
越说越离谱,沈煜朗知道他要是解释,林峰等人会更来劲,为了平息事端,只能闭上嘴。
而原先沉默的沈绾柠站出来反驳林峰的话。
“三当家,在你眼里,只要是一男一女,在别人眼里看着般配的,不管有没有感情,都可以婚配?”
“当然啊,成家只为孕育下一代,是责任而已,要什么感情!”
林峰这话要是放在现代文明社会,一定会被打的,沈绾柠无语了一瞬,决定纠正他扭曲的三观。
“你说的不对,夫妻是陪伴彼此最长时间的人,当然要有感情,两人才能长久的在一起,而且爱情是很玄妙的事,我日后若要嫁人,一定会嫁一个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的人,而不是你们眼里的合适,般配。”
林峰诶了一声,叉着腰问:“小姑娘年纪轻轻,怎么好像很懂似的?”
真是对牛弹琴,沈绾柠没忍住白了他一眼,说:“跟你这样的人聊感情,实在糟蹋我的口水,你是不会懂的,一看你就是没有心上人。”
“小姑娘,这你可错了,咱们三当家可厉害了,他爱慕翠花姑娘好几年了,矢志不渝,到现在都未娶妻,就为了等翠花姑娘!”
这些弟兄纷纷出来说林峰的情史,你一言我一语的,林峰脸涨得通红,阻止他们。
“你们这群小兔崽子,三当家也敢编排!仔细你的皮!”
“三当家,我们又没说谎,再说这里的都是自己人,和自己人说说,又没关系。”
沈绾柠已经被他们划分到自己人的行列当中了,而她有八卦听,更是支起了耳朵。
“三当家,你不要害羞嘛,有喜欢的人是很正常的,你和那翠花姑娘为何不在一起,要是有难处,说出来,大家可以一起想想办法。”
小姑娘热心肠,翠花是林峰的伤心事,根本不能提,一提他心情就不好了。
林峰叹了一口气,神情落寞:“我对翠花是一见钟情,只是她宁愿嫁给年逾过百的老头做妾,也不愿意跟我在一起!那个老头啊!都可以当她爷爷了!我真是不懂女人是怎么想的,我对她那么好,她说什么就是什么,想要什么我就会买给她,可她还是要离开我。”
原来是伤心人,看着林峰这样,沈绾柠的同情心冒了出来。
“三当家,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呢?你是个好人,日后定能找个好姑娘成家立业。”
“对!我乃云清寨堂堂三当家,还怕找不到媳妇么!”
沈绾柠点头:“说的对,大丈夫何患无妻!”
林峰经过沈绾柠的劝导,是越看她越觉得顺眼,伸出手重重地拍了拍她的肩膀,转头跟沈煜朗说:“二哥,今天这么高兴,咱们开怀畅饮,不醉不归好不好?!”
沈煜朗看他这样急切,不由摇了摇头:“不妥当,沈姑娘是女儿家,怎么能跟我们在一起喝酒吃肉呢?”
咕咕咕,奇怪的声音乍然响起。
众人的眼神落到了沈绾柠的身上,她脸微红,因为饥饿,肚子在叫。
不过也不能怪她,她一个晚上没吃东西,五脏庙都揪在了一起。
沈绾柠摸了摸自个的肚子,举手道:“其实……其实我有点饿了。”
“二哥,沈姑娘来我们寨子做客,总不能连饭也不给人吃饱吧,让人饿着肚子,真是失礼。”
林峰有一肚子的歪理,沈煜朗真是拿他没办法,他看看沈绾柠,略一沉吟。
“好,我去打猎,你们在此处等我,不要走,我一会回来。”
说完之后,沈煜朗拿着弓箭离开了山洞,林峰怎么会乖乖听沈煜朗的话呢?他前脚刚走,后脚带着手下回寨子里拿酒。
山贼靠山吃山,山中的飞禽走兽都可成为他们腹中物,沈煜朗身法了得,短短一个时辰,猎得两只肥美的兔子,还打死了一头豹子。
留守在山洞的兄弟们,看到天空绽放的烟火,就知道是二当家放的信号,当即前往沈煜朗所在的地方,将猎物搬回山洞。
篝火深深,拔了毛的兔子被绑在棍子上,架在火上烤。
沈绾柠利用余下的一点点积分兑换了调料,孜然,胡椒粉,辣椒粉。
等兔子肉烤的偏焦,滋滋冒出油来,她用刀在兔子肉上划了几刀,再烤两分钟,随后将调料撒在了肉上。
香味就飘散开来,林峰本和兄弟们在喝酒,玩行酒令,被烤肉的香味所吸引,挪到沈绾柠的身边。
“小柠,你怎么烤的,好香啊,我能不能……能不能……”
沈绾柠伸手扯下一只兔腿,放到荷叶上,她的指尖都烫红了,放在耳朵上搓揉。
“这是我独门秘制法,寻常人不会的,你们拿去吃吧,就当我的谢礼啦,不过……作为交换,你们能不能给我一点点酒啊?”
在现代沈绾柠是会喝酒的,来到这儿她还没有机会,现下想尝尝古代的美酒是什么滋味。
林峰当然没意见,随手拿过身边的酒壶要递给沈绾柠,在一旁的沈煜朗咳嗽一声,他停住动作,挠了挠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