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第六章我在丽江很开心
在黑暗中生长的花,往往透露出隐忍与坚强!
随着一块巴掌大小的石头,狠狠的落在一名男孩的头上,张宝贝内心那仅剩的柔弱已然被她藏进了内心最深处的某个角落。
男孩们尖叫着四散奔逃,她看着手里那块还沾染着丝丝血迹的石头,也是被吓得有些呆滞,几秒钟以后,自喉咙里传出的哭声,竟是比那被打的男孩还要撕心裂肺。
所幸,那个年代,生长在县城里的孩子,生命力都是相当的顽强,或许也是不过五六岁年纪的小女孩,并没有多少气力,那男孩医院都未曾去过,不过是抹了些红药水,过了一两天又活碰乱跳起来。
只不过每每遇见张宝贝的时候,瞳孔深处,一抹恐惧都会闪掠而过,偶尔不服气的辩解几句,都会被前者拿着石头或是扫帚追上好一会儿。
“你看你看,就是她,这么凶巴巴的,听说她妈就不是好人。”
“我知道,我听张辉强说了,她妈妈可坏了,还联合老师们撒谎。”
………………
那原本应当受万千宠爱的小姑娘,在这群人的逼迫下,硬生生的独自成长了起来,对此,父亲从未所知,她在家中依旧那般乖巧懂事,同学们给她带来的排挤从未减少,但她至此以后,都是没有再向父亲抱怨过。
那颗天真的小脑袋瓜里想着,只要不让爸爸看到我被人欺负的样子,他一定就不会难过了,在他面前,我要每天都很开心,绝对不要在哭鼻子啦。
她暗暗的向自己发着誓,伴随着时间的推移,那曾经软弱的,爱哭的小女孩,也逐渐的成长为了别人眼中,那惹不起的彪悍存在。
在面对童年的欺凌与让人无力反抗的流言蜚语时,有人消极厌世,有人破茧重生,但所幸,她……是后者。
她用犀利的言辞武装着自己,宛如一头受了惊的刺猬,但每每回到家,便马上会变为那乖巧的邻家少女形象,似乎叛逆这两个字与她从未有过任何关系。
当年那眼里时常流露着胆怯的小姑娘,仿佛是在一瞬间,便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
林念和张宝贝相识的时间并不算很久,如果不是两人都嗜酒如命的缘故,他也绝不可能知道这些往事。
她们相识在丽江,那个传闻中风花雪月,号称是艳遇之都的地方!
但林念发誓,他绝对没有对她产生过任何的邪念,当然,也绝不是他早就做到了四大皆空,内心纯净。
实在是没有那个勇气。
你怎能去想像,一个看似娇滴滴的小姑娘,张口就是屎尿屁,闭口不离他妈的。
刚认识的十分钟,林念不仅对她放弃了任何的想法,同时开始担忧,这样的姑娘,别说嫁出去,真的会有朋友吗?
事实证明,不是没有,而是很多,当然,十个里面,怎么的也有十几个是男性吧。
他们美名其曰,这种性格的女孩,招人喜欢,相处起来,乐趣无穷,却是闭口不提她那酷似黄圣依的绝美脸颊。
当然,熟络以后,她也会表现出其他样子。
比如,为了能吃上你碗里的那个螃蟹,她也会娇滴滴的用“韩语”撒娇:“欧巴~啊,草腻麻~~。”
当你正想解释,这句韩语全世界只有她自己在用时,马上就能感受到那冰一样的杀气,然后把螃蟹双手奉上。
另外,更不会让人相信的是,这个货居然学了十几年的舞蹈,虽然林念在看到她跳舞前,一度好奇,甚至脱口而出的问:“是斧头帮跳的那种吗?”
当然,这句话的后果是他的后背多了一个红肿的巴掌印。
没有人知道她的过去,只有她喝多时,零星的记忆会从那满是酒气的嘴里传出些许。
不过那种虎口拔牙的事情,林念倒是没有少做,直到那一天,他贱兮兮的试图从她嘴里在撬出什么秘密时,回应他的,居然是通红的眼眶,以及之后缓缓流下的眼泪。
那一天,她哭的很厉害,或许是压抑了太多吧!又或许是林念犯贱般的询问,当然,犯贱是要付出代价的,那一场过后,林念被哭湿了一件长袖,以及被灌的不得不戒酒三天。
这样的姑娘时而让人恐惧,时而却又让人有些心疼,不过,你想看到心疼她的画面,也得付出不小的代价,那就是得喝过她。
这种说法,让得无数猛男跃跃欲试,想要找她一较高下,但几乎都是不战自退,倒也不是她酒量好到了哪种出神入化的地步,不跟你喝,你有什么办法?
即便是林念这样,拥有着好几年酒吧老板的经历,也不过堪堪自保,偶尔她状态爆表的时候,丽江晨曦的街头,都会躺着一位浑身酒气的美少年。
…………
林念和她相识在丽江的一家剧本杀社,作为一名狂热的剧本杀爱好者,自打那店开业一直到林念离开丽江,他几乎是每天泡在里面。
而张宝贝,则是里面的dm(主持人)
她号称是带情感本的天花板,经她带过剧本的人,听说是没有几个不哭的。
当然,以林念那贱兮兮的性格,怎么可能不亲身感受一下,试图打破这个传言,虽然后果是哭湿了整整半包的纸巾。
“我没哭这么久,是这货给我吓哭的!”
玩本结束,林念搓着已经有些红肿的眼眶,辩解着。
张宝贝身上似乎有种魔力,嗯,姑且称为魔力吧。
她极易带动人的情绪,特别是林念这种较为感性的人,声音时而高亢,时而低沉,时不时还要近距离的走到你身旁给你嚎一嗓子,即便是再菠萝头(没有情绪的人)玩到最后,也都会带着丝丝的抽泣。
这可能是她极少数优点中的其中一个了,似乎是只有玩剧本杀时,她身上的那股子悍匪气息才会消去,转变成了角色中的某个人,当然,每天能从早带剧本到晚上,林念绝对有理由相信,很大一部份人都是想看她身着古装的样子。
剧本好不好玩重要吗?花几十块钱,就能看四五个小时的古装美女,就算啥也没有,那也能值回票价了。
怎么说呢,她身着古装的样子,确实相当漂亮,起码林念在第一眼见到的时候,愣神了好久,直到她轻飘飘的声音传过来:“眼珠子不想要了?”
“她要是个哑巴,那就完美了!”林念心里暗暗的想着。
而真正和她熟悉起来,还是因为酒,作为两个嗜酒如命般的人,在这样整日的相处下,怎么可能少了这个东西。
不夸张的说,林念在开酒吧的那几年,和各种姑娘喝酒的次数,没有一百,最少也是八十,但张宝贝绝对是其中最能让人印象深刻的。
山东青啤,西藏拉啤,云南风花,福建雪津,新疆夺命大乌苏。
只要你能拿的出,她一律来者不拒,无数次的彻夜狂欢,让林念想要看她耍酒疯的心思逐渐消沉。
凡是也有例外,据说有那么一天,她也不负众望的把自己喝成了傻子,但在这之前,林念已经在沙发上睡了两个小时。
她笑得像个疯子,在丽江凌晨四点的街头狂奔着,两三个汉子都追不上。
她跑了一会儿,似乎是跑累了,找了个长椅坐着,开始抽泣起来,哭声越发扩大,逐渐的撕心裂肺起来。
她在笑什么?
可能是在笑自己年少时的乖巧懂事吧。
她从不像其他单亲家庭的孩子那般抱怨
她有独立人格,没有朋友,没有青春期的爱情,也可以过的有滋味,并且心安。
她对爱情依旧有着憧憬,每逢酒过三巡,也会满眼期待的形容着自己未来可能会出现的白马王子。
“我应该做的已经很好了吧!”她奔跑着,嘴里轻声呢喃。
是啊!
她做的似乎已经足够好了,没有抑郁,没有自闭,没有自卑,没有自责,就连那无数人都可以理解的叛逆,在她的身上,都看不见任何踪迹。
只不过是为了他的父亲能够不再深夜买醉,不再愁容满面,她把自己活得像是性格分裂,这样会累么?
我想会的吧。
她的笑声,带着满足,带着对自己的肯定。
她的哭声越来越大,她想起了那年毕业,父亲和她说的话。
那是父亲第一次和她像个朋友一样,桌上摆了几瓶啤酒和一瓶白酒,两人像是许久未见的老友般推杯换盏。
“记得吗?你那年才六岁,整天被人欺负的像个小乞丐,浑身都是泥土,然后哭着跑到我怀里,我总以为是你们小孩子的打闹!”
“我听到他们说你妈的时候,好想把那几个小崽子都狠狠揍一顿!”
“你妈是个英雄,值得所有人敬仰的英雄,我却不是,她在天上看到了一定会怪我没保护好你把!”
“你一直都这么让我放心,我这个爸,什么也没能教给你,做的也真是失败呢!”
“有什么想做的,就去大胆的做吧!试着做一做自己,不要给现在留下遗憾!”
“这些年……呵呵,年纪大了,总是话也特别多!”
“我知道的,都…知道的!”
“………………”
他一口接着一口的喝完杯子里的白酒,像是想要把这些年没有对她说的话尽数吐露。
时间过得好快,真的好快,他的脸上不知不觉的多了无数道沟壑,头上多了些白发,但眼眸之中的宠溺依旧是那般的浓郁。
“爸爸没什么能教给你的,只是希望你以后如果累了,记得回来看看,外面什么都会变的,家…不会!”
………………
她看着满天的星空,拭去那满脸的泪水,掏出手机,按下了那个熟悉的号码,沉默了许久,缓缓的将手机塞进口袋,闭上双眼,感受着那微风轻拂着脸颊。
“我在丽江,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