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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华夏新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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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主持人拿起了话筒,“下面我宣布第四场的比赛开始,红方是来自本国的里克,他是一位出道以久的选手,打过二十八场自由赛,战绩是十四胜十四负,胜率在百分之五十。而蓝方是一位来自华夏的新星,这是他的第一场拳击赛!下面请双方选手上台准备!”

    随着王烈和里克两人走到拳击场上,观众席上顿时议论声一片。

    “什么?华夏人?看起来一点都不壮实!”

    “从来没有参加过拳击赛,天啊,他会被里克打成肉泥的!”

    “也未必,不是有传闻说华夏功夫很厉害的吗?就比如那个叫什么阎罗双刹的!”

    “哼,阎罗双刹厉害也是厉害在暗杀,你让她们来打这种自由拳击,指不定连一个普通选手都打不过呢!”有人不耻的道。

    “诶,这个华夏王石,好像有点眼熟来着,哦,我好像想起来了,前段时间灭了血手党的,好像就是两个华夏人还有一个黑人……”

    王烈没有理会观众席上的议论声,当然,没有纳丁在一旁做翻译,他也听不懂。

    里克的眼神淡淡的扫了一眼王烈,露出了颇为不屑的眼神!在他看来,这种比赛就是比谁的拳头赢,比谁的身板硬实,而眼前这个华夏人,一眼看上去就是很弱鸡的样子。

    随着裁判一声口哨吹响,里克直接冲了过来,看到对方的拳头朝自己脸部而来,王烈不闪不避,冲上去直接就要对拼一拳。

    里克心头冷笑一声,居然和自己拼拳?看来新手就是新手,不了解自己的力量!

    其实里克的想法倒还真的没有错,按理来说王烈完全可以通过敏捷的身手和爆发力取得胜利的,但是因为第一次打拳的原因,他还是想通过这种对拼的方式来了解对手的力量。

    两个大小不同的拳头相交在一起,王烈的拳头有一阵微微的麻感,这不由得使他在心头暗自感叹,果然这些家伙的力量不错,一击下来,自己的身形都有些微微不稳。

    而反观里克,在惯性的作用下,他直接后腿了两步,同时手指关节传来剧烈的疼痛感。

    里克此时就像是看魔鬼一样的看着王烈,他不理解,一个看上去普普通通的华夏人体内怎么会隐藏如此之大的力量。

    里克不服,直接抬脚侧踢,比拳头不行,那比腿上功夫总不能输吧,毕竟自己的小腿都快有这个华夏人的大腿粗了。

    王烈自然是不甘示弱,既然对方要拼,那就如他所愿,也是猛的一脚踢过去。

    王烈收腿,只是在一瞬间就稳住了身形,而里克则是摇晃着身子,似乎重心有些不稳。

    如果王烈在此时上去发难,绝对可以重创对手,但是他并没有那么做,他要把眼前的里克当做一个磨刀石,从他身上慢慢了解这些本地土著的招式和技巧。

    随后王烈又和里克对拼了两记,里克的手和腿都感觉到快散架了,当自己落入下风的时候,这个华夏人也不出手对付自己,里克感觉相当的憋屈,硬拼也拼不过,想输还输不了。

    台上的人见到越打越怂的里克,开始大骂了起来,“混蛋,这个家伙是不是故意在给这个华夏人放水!”

    “哼,就是,还什么资深的老拳手,连个雏都打不过!”

    “怎么回事啊,按理来说里克的实力没有现在表现出来的那么弱啊,难道里克是在隐藏实力!”

    每场拳击赛都只有五分钟的时间,如果五分钟之后,两人都还站在拳击场上就会被判为平局。

    里克有意无意的撇了一眼大平台上显示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四分半,他想着如果在这么下去的话,或许两人就要打成平手了。

    当然,这规矩王烈也听达乌德说过,就在四分三十一秒的时候,王烈的眼神突然开始凌厉起来,试探也试探得差不多了,是时候快速的解决战斗了。

    王烈猛然抬脚横扫,里克眼角一抽,也是赶忙出腿对拼,只是这一次,他的身体直接倒在了地上。

    “混蛋,这个家伙之前还隐藏了实力!”里克心头又惊又怒,在这一刻他明白了对方的实力远远的在自己之上,之前做出和自己旗鼓相当的样子,都是假象。

    王烈一击得手,抓住了机会就把拳头往里克的身上狠狠的招呼,不到五秒的时间,里克的脸上就被打得鼻青脸肿的。

    “我……我认输……”里克突然说道,再不认输,指不定会被打成什么样子。

    裁判吹响了口哨,“我宣布,本场比赛的胜利者,是来自华夏的王石,今天是他的第一次胜利,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庆祝属于他的首胜!”

    “且,不就赢了个里克嘛!啧啧,瞧他高兴的!”有人见到王烈灿烂得有些欠揍的笑容,不屑的说道。

    “唉,想不到这个华夏人还真的有两把刷子,我可是压了两千美金里克赢啊,就这么输了!”一名混血中年人痛心疾首的说道。

    王烈回到了观众席上,纳丁不由的竖起来大拇指,“王石大哥厉害,想不到那个五大三粗的家伙都不是你的对手!”

    达乌德也是笑道,“王石兄威武,想不到你赢那个里克居然那么轻松,看来我之前的担忧都是多余的!”

    经过短暂的中场休息之后,台上的主持人拿起话筒道,“下面是我们进行自由场第五场的比赛,红方是来自q国的艾斯,和一般的力量型选手不同,他所擅长的技巧是擒拿,只要被他锁住脖子的敌人,几乎都只有认输的命,他参加过三十三场自由场比赛,赢下了二十四场,胜率很高,而且,他还参加过两场生死场!”

    “艾斯,艾斯!”台下有人开始欢呼,看来这的确是相当强悍的一名选手。

    “而他的对手,是一名来自华夏的新人拳手,名叫白虎!今天是他出道的第一场比赛……”

    “我晕,又是来自华夏的新人拳手!”有人吐槽道,话说今天是华夏人的主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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