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 火锅店开张
在谈完伤药的出口合作之后, 米国那边代表又将目光转向了“爱国者”手机,因为这个研究单位是一家私人研究所,所以米国代表觉得, 只要他们出的价钱够高, 还是很容易将技术给收购过来的, 或许将人给挖到他们国家也不成问题。
只是他们实在是想错了,谢钧这个研究者的态度过分的强硬, 无论他们这边派出的人开出什么条件, 他那边就是不松口,理由全都是说这项技术交给了国家了,是和国家合作的, 国家那边不同意, 就不可能将这项技术卖出去的。
米国派过来收购这项技术的人忍不住咬牙,难道他来的不是私人研究所的吗?私人研究所的人有那么高的情怀干嘛?进入私人研究所不就是为了研究出成果然后卖钱吗?他们米国给的价格高,卖给他们就是了。
因为这次的铩羽而归,米国那边的代表特意又让人去查了一下这个谢钧的身份, 最后发现怪不得他不愿意把技术卖给他们呢,原来是因为家里从政, 是什么红色家族的子弟,而这种身份的人, 一般是不可能将技术卖给他们米国的。
而这么一来, 他们就不可能使用那些威逼利诱的手段了,不然依着这位叫谢钧的年轻人的家族势力, 他们手段过激很容易引起华国政府这边的注意。
没有办法,这个手机又是他们此行的目的之一,手机已经露出了改变未来通讯方式的端倪了,前景广阔, 迟早是会风靡起来的。现在既然不能将技术给收购过来,那就只能转而谈手机的出口事宜了,总是得带回去点什么的。
华国这边政府对出口“爱国者”手机给米国是喜闻乐见的,赚钱的事情为什么不干?而这个价格嘛,自然是国内手机的好几倍了,米国要是不同意,那也没办法,他们这也是跟米国学的,几年前米国刚刚研发出的手机投入市场之后,出售给国外的手机可不是比他们自己国家内的贵了好几倍吗?
幸亏那个时候他们华国没有建基站,所以米国的手机并没有进入他们华国,他们也就没有当那个被宰的肥羊了。而现在手机最新的技术在他们华国,价格自然是要他们华国定了。
因为谢钧将手机出口的事情交给了政府,并没有私下里让技术被米国收购了过去,政府这边人很高兴,给了谢钧他的研究所不少补贴。而谢钧的舅姥爷段迁的生意因为有不少都和研究所的科技产品有关,所以政府也给不同程度地开了绿灯,段迁那边获得了不少政策上的倾斜,当然这就是后话了。
“你一定要过来吗?到时候会不会对你有什么影响”
阿浓和迟新梅几个女孩子开的火锅店装修了两个月,一切都准备好了,终于要开张了。而这个时候安安知道了,就提出要去火锅店那边唱歌,帮她们增加人气,吸引人流量。这个时候不少大饭店都会这么做,区别只是请到的人是什么级别的。
阿浓她总觉得让安安这么一个开大型演唱会,然后上春晚的歌唱家来火锅店唱歌非常不搭,担心影响安安的个人形象,虽然她也知道由于“名人效应”,要是安安真的这样做的话,的确会让她们火锅店的生意很好,后世那些明星开的或者是明星代言的店也实在不少。
出于各种顾虑,阿浓她拒绝了,她担心这事会对安安有什么不好的影响。
安安他笑着道:“你放心,我已经问过我的经纪人了,他说没关系,反而能让我的形象更加亲民呢。再者说,到时候要是有人问起的话,我就说这火锅店是自家的,为自家的火锅店在开幕的时候唱首歌,并不出格,外界的人也不能说有什么不对的。所以你就放心,不会对我的形象有什么不好的影响的。
之前开店的证件还是大哥帮你办的,现在你也给我一个帮忙的机会,让我出点力。”
因为安安自身的工作性质,全年有一半多的时间是在外面,跟阿浓这个妹妹相处的时间是越来越少了。本来他觉得除了爸妈,自己应该是阿浓心里最亲近的人了,但是后面阿浓和谢钧在一起了,谢钧那小子以前就会跟他抢阿浓的注意,现在成了阿浓的男朋友了,肯定在阿浓的心里地位会越来越重要的。
原本他安慰自己,这不还有大哥吗?他觉得自己在阿浓心里的地位肯定是比得上大哥的,可是随着他在家里的时间越来越少,他觉得自己的地位岌岌可危了。
就比如阿浓和谢钧谈恋爱的事情是大哥第一个知道的,阿浓开店也是大哥第一个帮忙的,就连出书,也是在家里包括大哥都知道了之后,他在外地才通过电话知道这事。
他现在必须要做点什么了,就算他的地位比不上谢钧,那怎么着也得比过大哥呀!要知道从小到大,比起大哥,阿浓一向都是跟他更亲近的!
所以安安他现在坚持要出台唱歌,一定要给火锅店帮忙的!
阿浓最后拗不过,只好答应了,不过因为有了安安这个变数,阿浓特意加强了火锅店那边的安保,毕竟安安现在已经是大明星了,连上两年春晚了,唱片已经出了好几张,现在的知名度一点都不低。
要是火锅店那边的安保不加强,到时候现场肯定是不好控制的,别以为只有几十年后有追星的,在这个年代也是有的!他们追星的热情可一点都不低。
而除了安保,火锅店那边的宣传也是不能落下的,阿浓特意去找工厂印刷了几十张安安的等身海报,提前张贴在火锅店外面的墙上,除此之外还有等身立牌,可以说是很有几十年后的那种宣传感觉了。
因为安安的缘故,火锅店开幕的那天,比阿浓和迟新梅一开始预想的要火爆的多了,还没有开始剪彩,外面就已经是人山人海,挤得人透不过气来了。
待到剪彩完成之后,安安开始唱歌,唱的正是他的成名曲《森林》,这个时候气氛达到了高潮,下面不少人都跟着一起唱了起来,声势震天,一时间居然分不清这到底是火锅店开幕还是演唱会现场了。而这也吸引了一群路过的人凑过来,他们在外围看不到里面的情景,就还以为这边在开演唱会呢!
因为担心人群拥挤,影响后续火锅店的生意,所以在安安唱完歌之后,阿浓就已经安排好车让他赶紧走了,不然接下来的场面就可以预见了,今天火锅店门口是别想消停了。
在安安走了之后,那些聚集过来的路人和粉丝也都安静了下来,然后终于开始进店消费了。人太多了,就算她们这个火锅店的规模已经很大了,但是还是容纳不了这么多的人,幸亏阿浓她们提前准备了号码牌,秩序还是可以维持的。
她们现在开的这家火锅店本来就是以服务为中心的,这些在排队等待的顾客当然也是要认真对待的,所以原本安排的好的几位服务生立马拎着准备好的礼品袋走了过去。
“对不起,让您久等了,这是本店送您的礼品,希望您愉快!”
“奥,您是带着孩子来的啊,请跟我往这边走,您可以带着孩子现在亲子区玩一会儿,那边有时下最流行很受孩子欢迎的玩具,或者您也可以将孩子交给我们这边的服务员,我们可以帮您带着。”
“这是的水果和零食,您在排队等待的时候可以随便吃,里面还有美甲和理发服务,如果您感兴趣的话,可以进去试一试,等店里这边火锅排到您的时候,我们会叫号!”
火锅店这边单是培训如何招待顾客就培训了半个月,务必给予顾客宾至如归的感受,让顾客满意地来,满意地走。当然,服务员的工资也是很高的,在这个年代应该算是数一数二了,比厂里的工人要高一倍还多呢,毕竟在这样的高标准服务下,他们也是很累的。
而这个年代的人哪里见过这样的阵势,以往他们去啥店,人家店里的人笑着跟他们说话,他们就觉得服务态度很好了,而阿浓她们这个火锅店的服务,可以说是刷新了他们的认知了,要不是服务员再三保证,那些给他们提供的水果零食,他们都不敢吃呢。
而那美甲理发,一开始还怀疑做了就要收钱呢,直到有人上去试了试,发现享受完这个理发美甲服务之后,真的没收钱,后面的人在排队的时候才敢也过来尝试。这个时候虽然美甲已经在国内风靡,但是正经的美甲店屈指可数,所以火锅店里的美甲服务,对于女孩子的吸引力是很大的,对于她们来说,就算是为了做美甲,也要来这家火锅店啊。
所有从新浓火锅店出来的人,就没有不夸。这样一家服务好得整个首都都找不到第二家的火锅店,怎么可能不受欢迎呢?
“啥?你还没排到号就吃饱了?人家开店的还能这样啊?不亏钱吗?你别是哄我的”
“哄你干什么!当然是真的了,亏不亏钱我是不知道,反正这东西人家是真的给了,我一吃完人家就硬是送给我呢,我说不要,人家还劝着我吃呢。对了,走的时候人家还送了我一个礼品袋,里面装的东西可真不少呢,给你看看!”
“啊!居然是真的,我下次也去吃吃看!”
“兰兰,你这指甲是谁给你做的啊?这么好看,得花不少钱?这是贴片的还是指甲油啊?看起来好精致。”一个女孩子拉着朋友的手不放,左看右看,羡慕得不得了。
“花什么钱啊!一分钱都没有花,这是我在新浓火锅店做的指甲,的,就是在排队的时候做的,因为队伍太长了。我看里面款式挺多的,你可以去试试,不花钱,就是最近人多,得排队。”现在有不少的人去火锅店吃饭就是为了做美甲,所以就算美甲窗口多了好几个,但因为人太多,也不得不排队。
这个女孩子说的时候有些忿忿的,之前只有她发现这家能做美甲的火锅店的时候,美甲那边的人还是很少的,现在知道的人多了,她再也不能像第一次做美甲的时候那样,连队都不用排,可以慢悠悠地选款式了。
另一个女孩子听得很心动,谁能抵抗得了的美甲呢?
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只过了不到一个星期,火锅店就爆红了,这个时候整个首都有一大半的人都知道了有一家叫做“新浓”的火锅店,里面的服务很不一样,对顾客态度非常好,各种服务能让人竖起大拇指夸!
因为火锅店爆红,所以她们的投入成本很快就收了回来,没多久阿浓和另外一个女孩子就过上了坐等分钱的日子。迟新梅一人管理着火锅店,痛并快乐着,她显然对这样的忙碌很是喜闻乐见,越忙钱越多,她不嫌累!
因为马上就要大四了,学校那边的课越来越少,新书也刚刚写完,交到教授那边帮她审核了,而短时间内阿浓不想再写新的了,有点费脑,她打算休息一段时间再写新书。
这个时候火锅店那边的事情也不用她操心,迟新梅一个人就可以管理地很好了,而在家里,她又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真的是很闲了。除了和谢钧约会,她就没有其它的消遣了,哦,还可以看电视剧,但是她对这个年代的兴趣不大,而且大多数都是看过的了。
无聊着无聊着,她居然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她打算写言情小说,对,没错,就是几十年后风靡网络的简单小白文,不用费脑子,写起来也简单。她是很喜欢看小说的,可是在这个年代却陷入和书荒。
现在是八十年代,茕瑶的小说在大陆还是很受欢迎的,除此之外还有以今庸为代表的一些作者写的众多武侠小说也很受欢迎,可是这些小说,阿浓她穿越之前,在小学就已经看完了,而除了这几位,这个年代其他的小说相比下来就不那么吸引她了。
想来想去,她决定自己写。就算是满足一下她的恶趣味,相信这个年代的人们,应该还没有经历过几十年后那些狗血小说的洗礼。
茕瑶小说已经够狗血了,但是阿浓脑子里随便一想,就能想出不下十种比茕瑶小说更狗血的题材,狗血一泼一大盆的那种,想一想就兴奋,她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让这个年代的人,感受一下几十年后某些狗血小说的“特色”了。
但是呢,还得想个笔名,毕竟她现在主要写的是那些严肃文学,要是直接真身上阵写狗血小说,被教授和出版社那边知道了,她想一想就觉得好社死,不行,她绝对不能破坏自己现在正经的形象的,必须想个笔名,当作马甲穿在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