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Chapter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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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纳庆幸于自己多此一举地问了有没有狩猎队合照,他指向其中一个看起来不满三十岁的青年人。
“这个人,别看他长得很普通,但我认得出那张脸,和十七年前相比根本没有多少变化。”
十七年前,即1856年,是不是有一点点耳熟?
迈克罗夫特立刻想起了《伦敦晚报》的那则旧闻——狮口脱险的小男孩。
对于雅姆拉赫宠物店来说,1856年绝对是一个记忆深刻的年份。因为当年宠物店的铁笼子没关好,导致一头非洲狮逃逸出店叼住了路过的男孩。
“这个人是贾森·德克尔?他改名了?”
迈克罗夫特说的贾森就是当年死里逃生的小男孩,当年的新闻报道并没有写得太详细,只说宠物店赔了一笔钱。
“贾森自小生活在东区,他家的生活条件不太好,所以才愿意接受赔款没有继续追究宠物店的失责,对吗?”
“是的,当年父亲赔给贾森一百英镑。对于贾森一家来说,哪怕工作十几年都不可能积累那么多存款。”
坦纳觉得作为商人,父亲赔得够多了,说句不好听的,东区的人命真的不值钱。“不只赔款。在贾森的请求下,父亲同意了他来店里做工。”
十七年前,贾森十岁。
这个年头即便有了童工的相对应法规,但是真正遵守的劳资双方并不多。
“贾森长得瘦弱,他也做不得太重的活,主要负责清扫工作。”
坦纳对此印象深刻,主要是当年觉得贾森其人挺勇敢。贾森差点被狮子一口咬死,竟然还敢到宠物店里和一大群杀伤力巨大的动物打交道。
迈克罗夫特却有疑问,一百英镑的赔款足以让贾森一家搬离贫民窟,贾森的家长怎么同意他再去危险系数颇高的宠物店打工?“贾森在宠物店打工,他的家人呢?”
“福尔摩斯先生,想必您知道一夜暴富不一定有好结果。”
坦纳听说过贾森的家庭状况,“一百英镑对于宠物店的顾客可能都
不够支付一只宠物的售价,但对于贾森一家三口堪称天上掉金馅饼。他的父亲老德克尔原先是运粪工,而老德克尔太太是洗衣工,后来我听说老德尔克携款离开了。”
离开,这个词还太中性了,应该说是抛妻弃子。
老德克尔卷走了儿子差点丧命而换来的全部赔礼金,留下贾森与他的母亲继续在混乱的东区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
“我的父亲也是因为出于对贾森的同情,同意了他在宠物店里做活。”
坦纳记得大概的时间,“约是1862年的夏天,老德克尔太太因为肺痨去世,贾森也就辞了宠物店的工作。那年他十六岁,从伦敦东区消失了。”
没有人知道其后十一年发生了什么,贾森变成了道森·维加。
非洲狩猎队的其他人说,道森是一个职业猎人,不定期与他们组队打猎。因为家里不缺钱,去非洲狩猎猛兽就是找刺激。
哪怕变化了姓名,但不变的是那一张脸。
迈克罗夫特看着照片,相片不够清晰,但尚能看到道森右边眉毛上面的一道长疤痕。“贾森当年被狮子攻击,是在他额头的右侧位置留了伤口?”
“对,他差一点点就伤到眼睛。这伤非常显眼,也成为极易认出贾森的标识。”
坦纳怎么都没有想到与他常年合作的狩猎队居然藏着一位旧相识。“偏偏,道森自述的疤痕来历与此无关,他自豪地提过那是杀死一头老虎的功勋章。”
几乎不曾改变的容貌,又是一模一样的疤痕,贾森与道森是同一个人的可能性非常大。
这就符合了此前有关凶手的所有特征推测,可以解释为什么凶手熟悉东区却不差钱,对于宠物店的动物运作流程亦是非常了解。
迈克罗夫特再确认了一件事,“坦纳店主,宠物店的布局一直十几年来没有变化吗?”
“何止是布局没有变化,我连门钥匙都没换过。”
坦纳想起来就后悔,他就不该省那些英镑,在从父亲手里接过店铺时重新翻修一番多好。
后悔已晚。猎豹被盗,差点就被按上连环杀人豹的罪名。
当务之急是要找到道森,确定他究竟是不是狩猎大案的凶手。更重要的是,找出在东区失踪的那些人。
截止4月13日黄昏,费南茨主仆失踪了八天,莉迪亚与威克姆失踪七天。将搜查范围扩大到全伦敦,又找到了五具与无名女尸一样的模仿猎豹被害者。
共计六人被害,四男两女。他们身上都穿着或贵价或崭新的衣服,令人一看就知道衣服的主人的经济状况良好
不出意外,其中三位死者分别穿着了属于威克姆、费南茨主仆的衣物。
另外的两位死者所着衣服皆是今春新款,只要逛一逛伦敦的时尚店铺,则能知道衣服来自哪家店。
“另两套衣服的原主人身份确定了,「一叶知秋成衣店」在三月出售了一男一女的定制服装,买家是来自意大利的罗西兄妹。”
玛丽追查了下去,罗西兄妹来伦敦参加四月社交季的舞会。“根据伦敦友人回忆,罗西兄妹有计划去伦敦远郊踏青的打算,但没有细说具体去哪一处。”
酒店方面显示的入住记录罗西兄妹预留了两个月的房租,但从4月6日后就没有再回客房。
消失的人都去了哪里?
从被换上他人衣物的五位死者身上,发现了细微却至关重要的线索。
“看到这一抹橙灰色了吗?三位死者的衣物上都发现了它。”
实验室中,华生指向托盘里的三块小布料。它们取自于不同的三件衣服,却都沾有相同的橙灰色粉末颗粒。
“衣服剐蹭到了某种壳状地衣植物。杰基尔医生咨询了搞植物研究的朋友,确定颗粒来自伦敦远郊某森林中罕见的地衣品种。“
说着,华生取出一张手绘图与一张标本照片。“明顿先生,您有没有觉得它有点眼熟?”
玛丽仅仅看了一眼就认出了这一植物。哪怕不知详细的学名,但知道此种地衣植物来自何处。“x森林,四年前,我
们从三角地下室逃出来的路上见过它。”
x森林,伦敦远郊一处罕有人踏足的密林。
走马灯数凶手曾经在森林里建造了地下三角密室,一直都没有被其他人发现,足见隐秘性有多好。
“壳状地衣会紧紧贴在岩石或树木上生长,一般而言很难剥离。因此,几乎可以确定这些衣服去过x森林。”
玛丽不认为几件衣服能自动飘荡在树林间,那就变成了幽灵怪谈,应是衣服的原主人出没于x森林。
“x森林很大,虽然我曾经顺利逃了出来,但仍不敢说对那里有三成的了解。”
华生也没想到有朝一日会听闻相近的地点再次上演凶案。“明顿先生,您现在有什么打算?很遗憾,我接下来几天有一堆考试,否则真想一起去往x森林。”
打算?
玛丽并不会自大地说对x森林很熟悉,哪怕四年前从地下密室出逃后,她又折返寻找过走马灯数凶手可能残留的痕迹。是走遍可疑区域,但最终仍是一无所获。
由此,更加确定自身对x森林的认知不全面,甚至不敢保证百分之六十的可能性x森林其余地方不存在秘密。
当下,狩猎凶手居然在x森林出没,证明那座森林确实存在其他的黑暗罪恶。
想要找人,说难很难,因为x森林很大。但综合目前的线索也算得上一个好消息,已经确定了大致范围。可以向坦纳店主借几只擅长追踪的猎犬,再借来失踪者的私人物品,以此开始在x森林的搜寻。
至于能否在偌大的森林能否顺利寻回失踪者?林中是否存在干扰追踪气味的因素?狩猎凶手又是否有同伙?
诸如此类的问题,都不是止步不前的理由。
蓓尔美尔街。
玛丽下了马车,没有立刻回家而是在大门口停了一会。
对她而言,眼下有一个小问题。要如何使用语言的艺术,和迈克罗夫特说明四年前在x森林遭遇的凶案呢?
不说,显然不是理智者所为。
考虑到两次凶案
都在同一森林发生,不能忽视前后作案可能存在某种关联性。这时候的隐瞒有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失误与伤害。
当然了,也有可能两次案件没有丝毫关联。
“明顿先生?”
迈克罗夫特从二楼书房的窗口看出去,夕阳里一道熟悉的身影正盯着他家的大门发呆,这真是太罕见了。
几乎瞬间,推测出三种理由。
第一,明顿先生终于发现了这扇门装修得很非常符合其审美;
第二,明顿先生暗中思念着大门的主人,终于在不经意间露出了睹物思人的神情。
撇除以上的玩笑,结合今天的破案进度,最有可能是第三种原因。
迈克罗夫特探出了窗口,几乎以确定的语气说,“明顿先生,您确定了失踪者与凶手的去处,而且您曾经在那里遭遇过凶案,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