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穿越
下界
北境留情剑派
作为北境最大的修仙门派之一,留情剑派拥有广大的属地,底下有许多凡人村落城镇对其供奉,受其庇护。
望水村就是这样一个村,因为临近留情剑派山脚下的坊市,远离了外界的兵荒马乱,日子过得平静又悠闲。
每天清晨,村里的年轻媳妇便会上山捡柴,让家里男人劈好了晒干,维持家用。还有些半大不小的丫头小子,背着箩筐叽叽喳喳割猪草。
每当这个时候,山林里都会挺热闹。
而最近就更热闹了。
“你看你看,又来了。”
“长得真俊啊,细皮嫩肉的。”
在看到从山脚走上来的人后,年轻媳妇们忍不住嬉笑推搡,你看着我我看着你,眼里都有几分调侃揶揄。其他小子也有点骚动,不知为何跑远了,但又舍不得跑太远,直愣愣在树后面探出个头。
胆子大的媳妇开口喊道:“莫小哥,出来捡柴呢?”
正背着箩筐看路的莫恙抬头,脸上还有些茫然,但眼睛却已经很专注地看在了喊他的人身上。
这迟钝的反应放在旁人身上会显得有些呆,但少年实在过于漂亮,骨肉均停,唇颊丰美,那双眼睛就像两汪凝结的潭水,冷而清,敛着深深的瞳水,偏偏又是琥珀色的,让人想起映照进潭水的晚阳。
瑰丽得让人心绪难平。
这样神仙般的人物,在一月前忽然来到村里,引起了不小的骚动。
刚开始还有不少人觉得莫恙样貌有异,是山里的男狐狸精化的。可后来才发现,这哪里是狡诈貌美的狐狸,简直是懵头懵脑的羊羔!
喊他的媳妇朝他挥挥手,又笑嘻嘻和其他人打成了一团。
而莫恙轻微社恐,和这些人都不熟悉,所以应了一声,就蹲下来闷头捡柴了。
树林每天掉下的枝丫很多,别人捡柴是捡粗的干的,捆回去好烧久一点。莫恙捡的却都是细细的,慢慢掰成小段,放进他的背篓里。
所以别人捆了一大把准备下山了,他才刚刚捡回半背篓。
“我们先回去了,莫小哥,一会儿日头大了,仔细中暑,还是快些回去吧。”有年轻媳妇提醒他,然后呼朋引伴,准备回家干活做午饭了。
她们也不是每天来,来捡一次柴可顶六七天。
几个媳妇一边下山一边闲聊:“你看他捡的,够烧一顿饭吗?”
有人笑道:“所以才天天来啊,我看你最近也往山上走得勤。”
“胡说什么呢!”
“好吧,不说了,也不知道莫小哥最后会便宜了哪个妮子?”
“我看未必,他啊,连柴都砍不动,稀里糊涂的。说家业呢也没有,哪个妮子愿意嫁?倒不如和北山的猎户搭伙过日子,我上次还看见那猎户给他送肉呢!”
“真的真的?”
几人连忙打探。
……
而被他们闲谈的莫恙,继续捡了一会儿,见太阳确实升高了,而且被麻衣和汗水摩擦的皮肤也开始发痒发疼,才背起半箩筐的柴火回家。
下次应该来早一点的,莫恙想,但他起不来。
想赖床。
更想回家。
这个家不是他现在借住的茅草屋,而是上辈子在地球的家,想吃什么在冰箱拿,想喝什么也在冰箱拿,热了吹空调,冷了也吹空调。
而不是现在这样,他想煮个粥,都要先从捡柴开始。
莫恙看着自己被树枝勒红的手,忍不住吹了吹。过了会儿,茅草屋就到了。
他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什么也没有,茅草屋还是村里一户姓陈的好心人家借给他的,避免了莫恙露宿野外。
不过草屋年久失修,只能勉强遮风挡雨,里面什么都没有。
之前莫恙打扫了整整一天,才把它扫干净,然后照着陈家大娘的指点,抱了干燥的枯草垫在地上,再盖上大娘借给他的被子,晚上才睡了个暖呼呼的觉。
莫恙推门进去,看见家徒四壁的场景,抿了抿唇。
他来到灶边,把刚捡的柴火塞进去,然后摩擦火石点火,花了半天,炉灶终于升起了袅袅青烟。
莫恙因为出汗,脸颊都有些红,全身很难受。
他在烧洗澡水和烧午饭之间纠结了会儿,还是选了午饭。
烧水的陶锅也是陈大娘借给他的,导热很慢,莫恙把仅剩的一点糙米放下去之后,就守在旁边,吹着盛夏早晨最后一点风,准备吃今天的第一顿饭。
莫恙是个穿越者。
上辈子他在大学就是一条被腌入味的咸鱼,天天打一款仙侠网游,叫《九天》。
可这年头什么都能成精,服务器也能成精,某日莫恙凌晨熬夜肝游戏的时候,被服务器渡劫的天雷当头劈中,当场去世。
他也因此成了这破服务器的宿主,被它卷着灵魂逃逸到了这个异世界。
《九天》服务器还给自己取了个新名字,叫系统996,取不息奋斗的意思。
据996的说法,他们是来到了一本书里的世界——这本书是某点一本群像争霸文,遍地bug,格外适合996发育。
他们只要一起奋斗,抢走主角的机缘和命数,就能飞升成仙,彻底自由。
反之,如果莫恙不修仙,系统得不到能量补充,等他能源耗尽,他们就会被天道察觉抹杀,打包over。
莫恙被迫上了贼船,但很快就感受到了社会险恶。
那时他们刚来到这个世界,因为是外来者,天道很快聚集了劫云在他们头顶上。
系统情急之下,只能把莫恙灵魂塞进了最近能找到的新鲜尸体里,一人一统才躲过一劫。
这尸体也是少年,约莫十六岁,来历不明,是被毒蛇咬死的。莫恙在这具身体里醒来,原本觉得性别正确,年龄不错,还没缺胳膊断腿,挺幸运的。
但很快,996就告诉了他一个噩耗——这具身体没有灵根。
……
……
灵根是修真的基础。
仙凡有别,没有灵根就不能修炼。而996能量不足,已经是超级省电状态,每天都不开机,只有晚上会跟他对话三分钟,根本没法再给他换身体。
莫恙已经在想自己坟头要种什么花好了。
就西红柿吧,西红柿好吃。
莫恙拿了根树枝在地上画画,画了个流泪猫猫头。过了好一会儿,粥好了,他打起精神,喝了一碗糙米粥。
吃完粥后,莫恙又睡了个午觉,打算下午去挖野菜,晚上煮一锅野菜汤填肚子。
盛夏能吃的野菜已经不多了,但后山坡上长了一片蒲公英,洗洗煮了也能吃。
莫恙在蒲公英坡里拔草,因为被阳光暴晒,他气息微喘,嘴唇也是殷红的。而且眼眸里天生就带着两分水色,被绚烂的天光一照,越发显出逼人的美丽。
这个陌生少年的脸在逐渐变成莫恙上辈子的脸。
他从小就这样,虽然不至于让人认错性别,但其他人一看,就会想到“美人”这个形容。
莫恙对这样的外表已经习惯了,虽然有很多人会盯着他看,可他从小就没受过什么苦,小时候其他小朋友扫地,他就可以静静坐在一边晒太阳。
所以莫恙的咸是从小就开始酝酿的,到了大学,已经是咸鱼之王,咸鱼尾巴三米长,咸香浓郁。
偶尔爸妈看到他会露出忧虑的表情,但莫恙不知道他们在担心什么。
他每天都过得美滋滋的。
一下午,莫恙总算摘够了晚上的量,要回去的时候,却发现山坡上有个人叼着狗尾巴草,蹲在石头上直勾勾的盯着他。
一口黄牙,形容猥琐。
莫恙觉得奇怪,想要避开,但没想到那人追了过来。
“莫小哥,嘿嘿,摘菜呢?”
莫恙点点头。
“我叫吴二,村东口的,这野玩意儿有什么好吃的,走走走,来我家,我请你吃鸡。”吴二急冲冲的想冲上来抓莫恙的手。
莫恙猝不及防被抓住了手,感到吴二黏腻地在他手心摸了下,终于明白了他想干什么。
莫恙:“你看那边是什么?”
吴二下意识顺着他示意的方向看去,然而下一刻就在头顶被罩了个箩筐,薄公英杆子撒了他一身,然后被莫恙用力一把推下了山坡,滚了好几圈,哎哟哎哟大叫了起来。
莫恙看也不看,转身就跑了。
他刚才观察过了,坡上没什么石头,而且还有箩筐罩着,滚下去死不了人。而且这样的流氓,不知道用这招欺负过多少女生,莫恙觉得应该给他个教训。
走出好远还能听见吴二的叫骂声,莫恙双手插兜,脚步轻快。
不过回去之后,他的快乐就消失了。
他摘了一个下午的蒲公英都跟着箩筐洒了,今晚只能饿肚子。
天色渐晚,莫恙怕外面有狼,不敢再出去,就缩在稻草堆里,静静叹气。
肚子又咕噜咕噜叫起来,莫恙在脑海里虚空涮羊肉,还多撒了一把芝麻。
他上一次吃肉,还是一个多月前、刚穿越过来的时候,因为他在山林里游荡,被猎户发现,猎户好心把他救了回去,怕他饿死,给他送了一点米和肉。
早上他已经把最后一点米都煮了。
现在他好想暴富,好想吃烤串。
就在莫恙越想越饿,快要受不了的时候,一声短促的电子铃声凭空响起,大半天都没开机的996终于上线了:
“叮——早早早上好,现在是……滋啦……北京时间8点10分,996为您……滋啦……服务……”
尽管卡到变音,它还是尽职尽责的说完了问好。
莫恙却更想哭了,几天不见,996更拉了,现在明明是晚上,它却报的早点。
但它的下一句话,却让莫恙当场愣住:
“滋滋……检测到主角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