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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麻烦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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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秀红似是早就直达老太婆会作妖,提早让自家闺女去找了镇上的妇联主任陈琳同志。

    陈琳在各个村子里都转过,跟村里的妇女也都和谐过,给她们讲过新社会女性应该如何让自身和家庭更加和谐、美好。

    每次都能跟妇女打成一片,让人感觉亲切。所以张秀红想到的第一个求助对象,就是她。

    陈琳到的时候,杜老太正好堵在门口哀嚎。哭得俺叫一个凄惨、委屈哟。

    看到陈琳,身边还有镇上的另外一个干部。虽然张秀红不认识他,但不妨碍她向陈琳告状。

    “陈琳同志,你能来真的太好了。我们两口子要被我家吸血鬼婆婆和小叔子坑死了,你得救救我们呀。”张秀红朝门口的陈琳大喊,而后激动地拉着丈夫解释。“大柱咱不怕,陈琳同事时镇上的妇联主任,她一定会为我们主持公道的。”

    杜大柱没说啥,地上的杜老太心里发虚,转头看向陈琳,又看看她身边的男同志,眼中尽是鄙夷。

    “什么同志,姑娘家抛头露面,跟一帮子男人厮混,也不嫌丢人。”

    听着这话,张秀红气结,想打人。不好意思地跟陈琳道歉:“陈琳同志,这老太婆是个疯子,你就当她脑子不正常好了。”

    陈琳淡笑,本着自己良好的教养赏了杜老太一个怜悯的眼神,对张秀红夫妻说:“你们说的事,严格意义上讲,不光属于妇联的工作。我带了镇上的律师,他会就你们家的家庭矛盾做个调解。”

    张秀红略有失望,她觉得陈琳会很利索地就帮她搞定这个杜老太,没想到这么麻烦。

    陈琳像是挺到了她的心声,笑着安慰:“国有国法,我们应该相信国家的法律,会给人民群众主持公道。”

    “法律规定大哥要养活弟弟吗?”

    陈琳身侧的律师秦勇回答:“父母任何一方建在,大哥并不是抚养的第一顺位。”

    “什么意思呀,爹娘死了,我们就理所应当抚养弟弟到死?”

    秦勇:“当然不是,只有义务抚养到成年。也就是满18岁以后,无需在抚养。”

    张秀红拍拍胸口,“吓死我了......听到了吧,你家老二都四十岁了还要哥哥嫂子抚养,还不如生下来就直接掐死。”

    陈琳眉头微跳,赶忙调解:“秀红同志,我们应当敬畏生命,不能轻视任何生命。”

    张秀红笑着说:“我知道,我就是气不过老太太总这样说我家大柱。你说说,都是自己的儿子,咋就这么偏心眼呢?”

    “我们杜家的家事,你们凭什么指手画脚。以为自己是包青天吗,包青天也断不了家务事,走开。”

    “老人家,你的思想有问题。虽说是你们的家务事,但是张秀红同志的困难,我们必须要为她解决。”

    张勇一个男人,也见过不少胡搅蛮缠的人,但是眼前这个老太太,实在让他有些发憷。

    陈琳好为难,老太太拒绝调解,拒不承认杜大柱两口子以前给过他们钱。

    “那你们留过字据吗?”

    “都是一家人,谁留这个呀。”

    所以,杜老太朝杜大柱他们两口子要一笔赡养费。

    合理是合理,但是数目太多,杜老太的态度又强硬,要死要活的,不太好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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