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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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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之后的第二天,g市的警方就接到有人报案,说在南厂废旧仓库发现了一具男尸,后经身份核查,发现该男尸为[水云间]的经理彭刚。

    随即,有人向警察提供线索,说彭刚之前以洽谈收购[水云间]为由,曾约秦霜出来见面。

    警方第一时间提取了彭刚的精/液,对比发现,彭刚的精/液与秦霜体内残留的精/液一致,铁证如山。

    紧接着,警方又多次排查,其中就包括彭刚与我的关系,但彭刚平时做事高调,他与我不合,在[水云间]是人尽皆知的事情,所以,并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表明,彭刚强/暴秦霜是受了我的指示。

    警方又再一次排查了相关现场和监控,但也没再找到其他证据和异常的地方,再加之受害人秦霜已经精/神/失常,所以,关于秦霜被侵/犯一案,警方也只能暂且判定是彭刚一人所为。

    而至于彭刚为什么自/杀,案件还在持续调查之中。

    我一连几天窝在家里没有出门,彭刚和秦霜的事情看似告一段落,但其实并没有。

    真正的罪魁祸首并没有落网,而且,我也没指望他真的能因为这件事情而落网。

    周舜臣,他做事周密谨慎,断然不会留下任何对自己不利的证据。

    据阿升说,彭刚出事的当天晚上,彭刚的妻儿就被第一时间送回了家中。但当警方去调查是谁绑/架了她们时,彭刚的妻儿却回答不上来。

    想想也是,她们怎么可能回答的上来。估计,她们连自己是怎么被绑/架的,被绑架到了哪里都不清楚。更遑论知道是谁绑/架了她们。

    一时之间,彭刚的案子,就成了一个无头案。

    大约在第七天的晚上,我陪严筠在[水云间]应酬了一个房地产商老板。

    在应酬结束离开[水云间]的时候,严筠对刚要准备发动引擎的司机淡漠说了句:“等一会儿。”

    我不明所以看向他,看到他的目光落在后视镜上,我亦跟着看过去。

    在后视镜内,折返的街道,逐渐驶来一辆车,靠拢变大,我定睛去看,却是一辆黑色奔驰。

    严筠落下一半车窗。

    与此同时,黑色奔驰行驶过来,停泊在相距一米的车位,熄了火。

    保镖拉开黑色奔驰的后车门,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弯腰迈下。我看清那个男人的脸,居然是周舜臣。

    我片刻冷了眉眼。

    而在同一时间,周舜臣在严筠的车旁忽然定住了脚步。

    一月末的气温还很低,尤其是在晚上,寒风料峭,十分冷冽。

    周舜臣一身黑色风衣,站在冽冽寒风之中,几乎要与这无边地雪夜融合在一起。

    他看到我和严筠丝毫不惊讶,一双眼睛里隐藏着这世上最奸诈险恶的漩涡。

    他官方客气地跟严筠打了个招呼,“严总,这么巧。”

    严筠无波无澜地扫向他,语气不急不躁,不冷不热,却暗藏冷冽的杀机,“是挺巧。”

    周舜臣皮笑肉不笑,“从前听闻严总城府极深,手段高明,如今看来,果然名不虚传。”

    严筠闻言冷笑,眼底的深意顿时加重了几分,“我曾经在《山海经》中看到过一个故事,故事的名字叫做巴蛇吞象,不知道周老板有没有听说过。”

    周舜臣难得露齿笑,“愿闻其详。”

    严筠倚着座椅,摆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懒散,“故事的内容其实很简单,就是讲有一条巴蛇,非常自不量力,一口吞了一头大象,最后,它用了整整三年的时间,才将大象完全消化掉。后来,人们就常常用这条巴蛇来比喻那些贪心而又看不清楚自己到底有几斤几两的人。”

    周舜臣闻言却十分不屑,举手投足之间,都带着几分狂傲,“我倒是觉得,这条巴蛇很不错。尽管它用了整整三年才将大象消化掉,但是,它依旧成功把大象吃了,不是吗?”

    两人四目相视,片刻死寂。严筠的脸色明显不太好看,周围的温度瞬间降到了冰点,冲突一触即发。

    良久,严筠才冷冷开口,“周老板想学那条巴蛇?”

    周舜臣佯装一副谦虚地笑,“不敢,在严总的地盘上吃了亏,让我学会了凡事要三思而后行。”

    周舜臣这话表面谦逊,实则讥讽。

    因为,不管是秦霜还是彭刚,周舜臣虽然没有得逞,但他也没有受到任何损失。

    往白了说,他在严筠的地盘上,与严筠打了个平手。

    严筠的神色一寸寸结了冰,不着痕迹皲裂。他不言不语,却戾气横生,积酿着滚滚阴霾。

    周舜臣适可而止,没将事态推到无可收场的地步,“改天有空,请严总来[梦回]坐坐。”

    他继而看向周舜臣,眼眸里藏着利刃,阴森寒冽,“周老板,告辞。”

    周舜臣也顺坡下,客气道了句:“严总请,路上注意安全。”

    司机马上发动车子,很快便驶离。

    我透过后视镜看了眼依旧站在原地的周舜臣,他的身后就是璀璨地霓虹,他立于其中,像极了这片暗夜之地的王。

    当天晚上,严筠没有留在我家。

    他走之后,我也没心思睡觉,便拿了车钥匙,奔着唐倩家就去了。

    唐倩是我刚回g市时认识的朋友,那个时候她在网上找工作,结果却被人给骗了。具体情况我不是很清楚,只知道是阿升碰巧遇到,然后路见不平帮了她。

    阿升之后就带她来了[水云间],通过面试,给她安排了一个前台的工作。不过唐倩嫌前台的工资低,干了三个月就主动要求去包厢里当点歌公主。

    她只比我小三岁,平日里跟着阿升一起喊我姐,我也就当她是自己妹妹,有什么事也不避着她,经常在一起聊个天、拉个呱。

    年前的时候,唐倩在包厢里勾搭了一个富二代,不知道富二代是怎么跟她说的,唐倩就鬼迷了心窍,非要辞职,去陪富二代走场子。

    因着此事,我没少劝她。可好话劝不了要死的鬼,唐倩不仅不肯回头,还放了话,说富二代会娶她。

    说真的,我当时就觉得唐倩完了。

    这智商得有多低才会信这种鬼话?人家富二代放着那么多名门千金不要,会娶一个在夜总会里陪/酒的点歌公主?

    果不其然,算算日子也就才三个月出头,唐倩就被那个富二代给甩了,不仅甩了,还被那个富二代的未婚妻派人当街打了一顿。

    那之后,我派阿升去问唐倩要不要回[水云间],但唐倩拒绝了。我想着毕竟是自己人,在外面受了这种委屈,总还是要照应一下。就吩咐阿升给唐倩安排了一个住所,又给了她五万块钱。

    算起来,从那之后,我还真就没再联系过她。

    在车上,我给唐倩打了个电话,问她现在在哪?

    她那边的声音很嘈杂,像是在大街上。

    唐倩跟我报了个地址,地方挺偏,瞧着地名,八成是个贫民窟之类的地方。

    我蹙了下眉,但没在电话里多说,继而驱车前往。

    那是一条夜市,一眼望过去,夜市的环境十分脏乱。

    因为道路很窄,不能通车,我便将车停在夜市外面,然后按照唐倩给的地址,步行过去。

    夜市里的人熙熙攘攘,基本都是些社会底层的人,粗鲁不堪,没什么素质。

    我皱着眉头走着,没走多远,不远处的人群里忽然嚎了一嗓子。

    我寻声扫了一眼。

    只见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正叉着腰,对着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破口大骂,“你眼瞎吗?!连人都看不见!你把垃圾都蹭到我身上了!你知道我的衣服多少钱吗?你赔得起吗?!”

    周围围了一圈人,都是看热闹的,没有一个人出来劝和。

    我亦不想管,继续往前走。但在路过那群人的时候,匆匆一瞥,却意外发现,那个被骂的女人不是别人,却正是唐倩。

    我顿时停下脚步。

    那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叫骂声更甚,什么难听的话都开始往外蹦,“你这个穷鬼!傻/逼!没/妈/的玩意儿!你怎么赔我衣服?!”

    她一边骂着,一边抬起手,眼看就要扇到唐倩的脸上,我立刻先一步跨过去,一把将她的手扯住。

    女孩大抵没想到有人居然会管闲事,骂骂咧咧地扭头向我看过来。

    我睨着她,皮笑肉不笑,“小姑娘,年纪不大,脾气倒不小。不过就是一件衣服,至于吗?”

    女孩顿时就跟我急了,“你知道我这件衣服多少钱吗?!”

    我说:“多少钱?”

    女孩立刻扬起头,摆出高傲地姿态,“两千。”

    我默了默。

    女孩洋洋得意起来,“怎么样?赔的起吗?”

    我无意与这种社会底层的垃圾多说,直接从皮夹里拿了两千块现/金塞进她的手里,“可以了吗?”

    女孩当即一愣,似是没想到我居然掏钱掏地这么痛快。

    我并未理会,继而又从包里抽了张纸巾擦手,然后嫌恶地扔在一边。

    我走进人群,将唐倩扶起来。

    看清楚她的人时,我大吃一惊。

    她简直瘦脱了相,一米六五的个子,撑死也就七十斤。

    但我并未多说什么,只是扶着她,然后快步离开了夜市。

    此时夜幕已深,空气里有潮湿的雾水,像是滴答滴答飘着一场小雨。

    我将她带到车上,拿了瓶矿泉水给她,“你怎么回事?落魄成这样?”

    唐倩一脸苦笑,脸上的皮很薄,几乎透着骨头,“蓉姐,你别问了。”

    我皱眉,下意识就要呵斥她。

    但她低着头,眼泪便开始“啪嗒啪嗒”地往下掉。

    我呵斥的话都到嘴边了,硬是让唐倩这一串串的眼泪给憋了回去。

    我狠狠打了一下方向盘,“还有哪条路能到你家?我送你回去。”

    她低低地道:“不用了,要从前面那个路口绕一段才行,挺远的,我自己走夜市回去吧。”

    我“啪嗒”一声落了车门锁,不由分说,直接发动了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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