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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邯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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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不韦和宦官丑恶的钱权交易弄得赵起肚子里一阵翻滚,最令他反感的是这该死狗太监居然跟自己本家,不过想想也就释然了,毕竟不久之后出世的大宦官赵高跟自己也是本家,赵高倒不是阉人,但是在赵起心里扯上宦官二字的一律当太监处理。

    赵起是这件事唯一的见证者,但是他不打算说出去,最起码在自己拥有生杀大权至少绝不会说出去,打死也不说,吕不韦之所以敢在他面前如此肆无忌惮的贿赂秦王的内侍是因为只当他是不记事小孩,如若让他知道赵起这时候已经有了成人的智商,那是断然不可能放过他的。

    送走宦官后,吕不韦喊了一声,自帷幕后边走出来一人,那人生的白白净净,身穿长袍,头戴紫金冠,一看就是王侯将相的后代。

    但是赵起还是低估了这人的身份,吕不韦接下来的称呼再次惊呆了尚是婴儿的他。

    “子楚,你看此子若何?”吕不韦指了指案几上的赵起,问方才走到近前的年轻人。

    子楚是不久以后秦国的太子,也就是未来的秦庄襄王,赵起有些想不明白,这时候的子楚应该还在赵国当质子,难道说被吕不韦提前接回来了?看来野史记载果然有些出入啊。

    “此子有何特长?”子楚捏了捏赵起的胖脸,引起了他的极度不满,呜呜啦啦的开始嘟囔。

    “拒那阉人说,此子连白起就惊为天人。”吕不韦解释。

    赵起算是看出来了,朝堂上的人就是表面一套背地里一套,这点电视剧里倒是演的不错,那宦官不在跟前,连称呼都变了,他们这些人是打心底瞧不起太监。

    “甚好,此子看上去跟政儿年岁相差无几,若是将其练成死侍随在政儿左右,可保政儿一世无恙。”子楚淡淡的说道。赵政隐隐能猜到他口中的“政儿”是谁,心底升腾起一股强烈的不安。

    赵起欲哭无泪。

    刚出狼口,又入虎穴。

    子楚口中的“政儿”用脚趾头都能想明白是谁,肯定是他儿子嬴政,嬴政什么人?统一天下的风云人物,谋略智慧堪称是这个时代的顶峰,赵起又算什么?后世区区打工仔,他能跟嬴政生活在一起?那不得被嬴政压一辈子?

    他是打心眼里不想参与这些王族的事情,战国可以说是历史上最乱的一个时期了,七雄争霸,民不聊生,朝臣掉脑袋那是常有的事,跟国家的主人走的越近就越容易死,比如吕不韦,再比如李斯、赵高,再看看白起、蒙恬,哪个有好下场?有些人是活该,但是有些人确实把一生都献给了王族,最后怎么滴,不是自杀就是被王族所杀,赵起不像这些人有雄心壮志,既然事实已经不能改变,他只希望平平淡淡的读过这一辈子,不要再跟王族扯上关系。

    这不是赵起想避就能避开的,他只是个孩子,连话都说不清楚,更遑论改变吕不韦和子楚的想法,当然也不是绝对的没有办法,他只要惹恼这二人其中的一个就可以彻底解脱了。

    赵起是真不想死,就算是回不去也不想死,战国乱是乱了点,但是比起死亡还是可以接受的。

    吕不韦看样子是一刻都不想赵起呆在他身边了,以最快的速度找来了凑齐了车队,安排了七八个护卫,一个照顾孩子的妇人,送他们踏上了前往赵国邯郸的旅途。

    咸阳到邯郸六百多公里,坐马车得三四天,赵起做好了长途旅行的准备,比起吕不韦他还是更希望能在嬴政身边,最起码嬴政现在还是个跟他差不多大的小孩子,不会发现什么端倪。吕不韦不一样,跟他待在一起时间长了,哪会有心思能逃过他的眼睛,想在他身边活命除非有胆识有智慧,比如李斯。

    据说李斯是当街拦住了吕不韦的马车,还跟吕不韦打赌,吕不韦问他:你的命有什么值钱的。李斯说:你的命可就值钱了。吕不韦觉得他有真才实学,就问:留你在身边能给我带来什么好处?他说:替丞相未雨绸缪。

    可见朝堂之上不是疯子就是不要命的,为了的到重用去顶撞丞相的马车这种事,换成赵起他打死也不会去做,他可没有李斯的学问和胆识,人家是荀子的徒弟,持才无恐,所以能够成功。赵起要是冲撞了吕不韦,那一定会死的很惨,就他连高中课本都没弄懂,跟咸鱼有什么区别?

    马车从咸阳出发了,吕不韦早就买通了守城的军士,没有任何阻拦。

    出了咸阳就到了大路上,大道很宽阔,是走的多了自然形成了,两边是荒凉的草地,这时候的陕西还没有后世那么多黄沙,只是荒芜的土地。

    这一路上都很顺利,赵起见识到了这个时代的荒凉,除了城池附近繁华一些,其他都是荒无人烟的地方,有路,却见不到行人,森林很繁茂,很高,林子里还尝尝传出一两声狼叫。

    赵起知道,如果现在把他丢在荒郊野外,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变成豺狼虎豹的腹中之食,所谓老虎不吃人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如果再饱腹的情况下不吃人是很正常的,就连人肚子饿到极点都会吃人,何况猛兽?

    战国时期不仅人吃不饱,野兽也吃不饱,这个时期的人都很虎豹抢吃的,山里的牛羊都被人抓了吃了,猛兽没吃的了自然就开始吃人。

    盛世的老虎是不吃人的,可这偏偏是乱世,乱的不能再乱的时代。

    制度过度的年代都是很乱的,原始社会到奴隶制再到封建帝制最后到民主制,哪一次不是经历了大乱?每一次的变革都是伴随着血与泪。而战国正是奴隶制最衰落的时候,每到这个时期就会产生很多势力,最后在诸多势力中产生一位领导人,集中所有势力形成新的制度。

    对于结束战国之乱的这个人相信中国没有人不清楚,他担得起千古一帝的称呼,他是秦始皇,是天子,是嬴政,是赵起此次旅程的终点。

    车队行进的很快,在吕不韦的吩咐下每天只有六个小时的休息时间,车队里只有一辆马车,车上坐的是个妇人和怀里的赵起。护送的人都是骑马的,身上穿着厚厚的盔甲,盔甲都是皮革的,看似泛着黝黑的光芒,实际上不怎么抗揍,敌人一剑就能刺穿。

    赵起一直不明白这些人穿这种盔甲的意义,即不美观,还影响人的灵活性。倒不如穿着麻布衣服,除了不耐穿其他都还好,最起码不用顶着中原六月天的太阳流汗。

    夏天穿皮甲是很热的,里边有一层厚厚的绒毛,是为了冬季保暖用的,在夏季反而成了负担,赵起就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些人不准备两套盔甲,一套光皮子的夏天穿,一套带毛的冬天穿。

    没毛就不热了?那不可能,赵起不知道的是,只要是皮子的都不透风,里边乘着动作毛也仅仅是热一点,但是如果光溜着皮子的话容易起热疹。

    将士们也不傻,都是试验过的,自然知道其中的道理。

    太阳高高的挂在头顶,感觉连空气都开始变形了。赵起和妇人坐在马车里还好一点,外边骑马的护卫就没那么舒服了。

    他们热的脸上汗流的就跟水一样,身上的皮甲也早已经浸透了,顺着身体从鞋尖处渗出来,嘀嘀的往下滴。掉在地上立刻被干燥的土地吸收,留不下一点痕迹。

    但是他们始终没有停下来歇息,首领就是命令,他不喊停没人敢休息。

    这样的情形让赵起很害怕,他怕他做不好的话也会被发配到军中,经历军队上的各种磨砺。

    赵起捏紧了小小的拳头,在心里暗暗下决心,既然已经逃不开命运的安排了,那就在这片天地搞出些名堂,让所有人都不会对自己造成威胁,他了解这个时期的所有历史,还知道后世很多器械的制造方法,他相信只要他肯努力,就不会被这个时代淘汰。会不会改变历史已经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了,他只想在这乱世生存。

    经过了三日的行程车队终于到了邯郸。

    赵起躺在妇人怀里呼呼大睡,可能是出于孩童的天性,自打他成了这副模样之后就特别容易瞌睡,一天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睡眠中度过的。

    邯郸的气候跟咸阳相差无二,高高的日头挂在天上,晒得街上行人纷纷掩面。

    车队停在了大院朱红色门口,看起来应该是个豪门。

    早有下人在门口迎接,妇人怀里抱着孩子下了马车,向老仆人点点头。

    “诸位里边请,家主夫人在大堂等候。”家仆拱拱手做出了“请”的姿态。

    妇人也不言语,看了眼怀里睡得香甜的孩子露出了笑意,这孩子不哭不闹甚是惹人喜爱,要是奴家的孩子就好了,只可惜孩子跟着公子政,以后注定是要叱咤风云的人物,我这贫寒家境倒是糟蹋了好苗子。

    “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丅載愛閱曉詤app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贱人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又或者成为一些变态老男人发泄的对象,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xqqxs8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之位,封号镇国!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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