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4章 男人比的是本事
袁冬初看着绫罗绸缎摆在眼前,而且是专门给自己买的衣裳,她不由得心动了一下。到底还是好衣料更有吸引力,看起来也更绚丽华美一些。
衣裳用的百分百真丝衣料,面料上的图案不是染的,而是织出来的,其它有绣纹的地方全是手工绣。
这要搁现代,这样的两套衣裳,老贵了啊。
两个包裹里,还各有两个紫檀木的首饰匣子。
打开其中一个匣子的搭扣,里面是一支银鎏金的镂空步摇,带着三条长长的垂饰,垂饰末端各有一粒小小金色花苞。
和鎏金步摇相配的,是两个金丝芍药花耳坠。
另一个首饰匣子里,有一个不大的发冠,只有大小七朵花构成,却有种花团锦簇的观感。
另有一对水滴耳坠,由金丝缠绕,勾勒出绚丽的水滴形状。
耳坠看起来分量挺轻,但相应的,也有了种空灵之感。手工更是精湛,从不同角度看,都有金色光点闪耀。
袁冬初看着打开的首饰匣子,再看那两身衣裳:真金白银的首饰,绫罗绸缎的衣料。
她有点心疼了,小气吧啦的说道:“干嘛还弄了两身,这得花多少银子?有这个钱,还不如用在开设投递分号上,有银子,分号掌柜也好做些。”
就像他们现在,各地分号掌柜大多紧巴巴的,掰着指头算那点银子。给她弄的这两身衣裳,若给到投递行,总能缓解两个分号的紧张。
“你这孩子,怎么说话的?”袁长河不乐意了,别家女孩子都能穿金戴银,他家闺女怎么就不行了?
原来是家里太穷,现在不一样了啊。虽然投递行用钱的地方还多,但只要一个投递分号缓建一两个月,购置衣物首饰的银子就有了啊。
而且这不是他家闺女讲穿戴排场,而是作为诚运投递的主事人,在场面上行走,必须要有的衣着。
就像现在,闺女只是稍稍打扮了一下,只是好一点的细布,成套的衣裙穿起来,整个人就大不一样了。
他这当爹的,也等着看闺女把绫罗绸缎穿起来之后,会是个什么样子。
“是啊伯父,”顾天成附和岳父大人,“这可是卓大官人嫁女,在如此隆重的场合出入,衣着可不能差了。”
“我这不是心疼银子嘛。”袁冬初嘟囔了一句,不过也没再坚持。她倒是看了看顾天成和袁长河,再看看秦向儒。
人家秦向儒的穿着没问题,一袭淡青色长袍,腰挂一枚玉佩,黑绸皂底的靴子,真有点翩翩君子的样子。
但顾天成和袁长河两人就不行了,尤其顾天成,连个长衫都不带穿的,还是一身短打。
袁冬初问道:“光说我,你们的衣服呢,准备了吗?”
询问的话出口,她才想起,她这个当女儿、当未婚妻的,好像有点不称职。
人家顾天成一男的,还惦记着她穿什么,给她买了成套的衣裳和首饰,她则压根就没想过老爸和未婚夫出门的衣着。
这种事,原本应该她操心的。
袁长河估计也有这个想法,嘴里不说什么,但回看袁冬初的眼神,就是那种“你才想到啊”的谴责意味。
顾天成倒是没这个想法,袁冬初不懂准备这些才好,他才有机会照着自己的想法给媳妇准备衣裳。
否则,人家都准备的齐全,他拿什么向他家媳妇示好?
所以,他很不在意道:“我之前和人谈生意,本就有两件长衫的。这次我娘也给我做了一件袍服,也是蜀锦的。”
说到这个,顾天成还窃喜了一下,和冬初是一个色系的,暗紫色长袍,金色纹路和袁冬初的裙摆镶边一样。
“蜀锦的吗?”袁冬初点头,再问,“只一件新的,不用替换的吗?”
顾天成很大气:“要什么替换?男人嘛,有件袍子长衫必要时穿一下就够了,没那许多讲究。”
在他看来,男人看的是本事和实力,他顾天成的名字就是金字招牌。
若他的名字没起到招牌效果,那是他还做得不够好,名气不够大,他继续努力就是。
官宦大族之家的女子就不一样了,她们不说谁会做什么,谁有多大本事。
那些无所事事的后宅女眷,她们聚在一起,首先比的就是谁的穿戴好。
其实,家世和容貌也很重要,但家世如何,不是后宅女子能左右的,相貌则是爹妈生就的,一个是太难改变,一个是无法改变。
于是,大家就挑简单的比,比衣着穿戴最是便利。
置办几件鲜亮的衣裳,就能避免很多闹心事,甚至还有可能再人群中趾高气扬,为什么不做?
顾天成决定了,等他混的好了,一定给自家媳妇置办最好的穿戴,让她在女眷中首屈一指、无可比拟。
袁长河没等袁冬初询问,主动说道:“我原本就有长衫,这次也另外准备了一件,不用担心。倒是你,若没有天成给你带来衣裳,你打算怎么办?”
袁冬初是真不怎么在意,她笑着说道:“我原本的计划,回来通州之后,找个好点的成衣铺子,买身衣裳便是。之后再配两样首饰,一样不耽误事儿。”
袁冬初的计划其实也过得去,有道是出处不如聚处,通州作为大齐朝的交通重镇,各种物资都很丰富。
不算沐州的话,通州就有最全最好的绸缎衣料,而且价格不贵。
相应的,来往的客商贵胄也多,各种供应都齐全,其中就包括成衣和各种饰品。
袁冬初的想法其实没错,却是把袁长河听得哭笑不得:“哪有你这么赶的,若通州没有适合你穿的衣物,你可怎么办?”
周彩兰也说道:“袁伯伯说得对,冬初你以后可不能这样了。再有这类事,我提醒你……算了,还是我帮你操持好了。”
袁冬初感觉自己都成了被人声讨的对象,偌大的通州,若是连件合适的衣裳都买不到,还敢说九渠交汇之地吗?
只不过,事情已经有了着落,她懒得再掰扯,“行行行,我记得了,以后一定注意哈。”
顾天成觉着还有点时间,便怂恿道:“冬初要不要先试试衣裳,今日做客就在其中选一身怎样?”
袁冬初断然拒绝:“这次只是和静兰小聚,又没外人,我现在穿的这身就挺好。
“你拿来的衣裳太讲究、也太娇气。我现在穿上一下,回来还得重新熨烫整理,没得给咱自己找麻烦。”
绫罗绸缎的料子是不错,但真丝啊,穿着光鲜,打理起来,也是很费精力和时间的。
算了吧,等她真到了呼奴唤婢、有足够多的丫鬟婆子时,再讲究这些好了。
她现在这身蜜色印花衣裳就挺好,蜜色很衬肌肤,印花也雅致大方。
重要的是好打理。
想她刚穿来时,粗布衣裳都是补丁摞补丁。和那时相比,现在的衣食住行妥妥的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顾天成想了想,也是,冬初现在这身衣裳其实很美,他刚才就差点看呆了。
人家都说女大十八变,还说人靠衣裳马靠鞍。
这一年多来,顾天成眼看着袁冬初随着年龄增加,还有她经历的事情越来越多,整个人的精气神已经大不一样。
冬初这样的状态,只要衣着稍稍讲究一下,就足够在人群中亮眼了。
顾天成想的有点失神,在场的几人却当他默认了袁冬初的话,大家都有事,各自招呼一声,该做什么就去做什么了。
袁冬初和周彩兰去卓家拜访,乘了投递行自己的马车,带着丫鬟婆子上车走人。
袁长河、顾天成等人其实也有事要做,当下也是各自忙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