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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一把辛酸一把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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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第126章、第127章由于被限制放不出来,在此蚂蚁特别向朋友们说一声抱歉,这两章的内容基本上就是一个独立的部分,所以,不会对大家的整体阅读感带来影响。

    自从来到纽约以后,江枫只顾着忙关之林生孩子的事情,根本就顾不上考虑此时此刻正在纽约拍摄《北京人在纽约》的那个剧组。

    江枫顾不上去剧组里面探班,可是,赵宝钢却是一直记挂着这件事情,有一天他实在是忍不住了,就给江枫打了一个电话。

    在纽约曼哈顿东村这条再普通不过的街道上,没有人会注意到一幢不起眼的居民楼,更不会留心脚手架下面的那个地下室入口。

    当江枫从汽车上下来的时候,一眼就看出来这个地方,正是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里王启明夫妇到达纽约后最初落脚的地方。

    之为什么会选择在这里拍摄、取景?

    就是因为实际上这个地方,其实是艾未未、陈凯歌、谭盾、李安、陈逸飞、顾长卫等,当年在此杂处的地方,一句话大家都对这里比较熟悉。

    江枫的到来彻底的打断了正在进行的拍摄,赵宝钢叫停之后立刻就走了过来。

    “这就是小说的原作者曹圭林,这位是剧中阿春的扮演者王姞,这位是剧中王启明姨妈的扮演者慎广蓝……”

    赵宝钢挨个给江枫介绍了剧组里的主要人物,同时,大家也都亲眼目睹了,这位背后神秘老板的庐山真面目。

    江枫给所有人讲了几句场面上的客气话,又私下里特别叮嘱了王姞,绝对不可以怀孕拍戏后就打算离开。

    “江总,如果你现在有时间的话,我想与你坐一坐、聊一聊,不知道你是否同意?”

    面对着曹圭林的邀请,江枫想了想就立刻答应下来了。

    曹圭林乘坐着江枫的汽车离开了拍摄现场,司机给他们找了一个清净的咖啡屋,两个人下车后就走了进去。

    “江总,如果不是赵宝钢事先曾经给我说过你,今天你突然来到拍摄场地,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你就是老板。”

    曹圭林开口就说出来自己心里面的感受。

    “曹总的意思我当然明白,不过,你感叹我的时候,其实,我也对你也是敬佩不已,写小说、做生意你是全面发展。”

    江枫实话实说,他知道曹圭林确实是不容易。

    “江总,你年少有为,我可不敢与你相提并论,我这一切都是被硬生生地给逼出来的,《北京人在纽约》其实就是我的亲身经历。”

    江枫就这样一边喝着咖啡,一边听曹圭林述说着他自己来美国的辛酸经历。

    1982年,35岁的曹圭林辞去了自己乐团大提琴手的工作,雄心勃勃地乘坐飞机来到了纽约。

    在纽约的这10多年来,曹圭林可以说是沉沉浮浮,生活的并不是特别幸福而是非常辛苦。

    “我所说的这个“辛苦”的含义,主要还是没钱。美国其实是一个很自私的国家,主要还是凭个人能力。”

    “在这里与在国内根本就不是一个概念,在国内有什么事情都能够能靠人情解决,而在美国只要你没钱,永远都得活在最底层。”

    当曹圭林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江枫发现他的眼睛里面雾蒙蒙的。

    其实,到纽约的当年年底,敢折腾也会折腾的曹圭林就在美国创建了一家针织品公司,主要设计和生产美国高档针织时装。

    曹圭林说,他不是什么专业作家,很大程度上《北京人在纽约》中的那个王起明就是他自己。

    1980年出国前,他在广播艺术团担任大提琴演奏员,一个月的工资只有42.5块钱,为了生活的更好一点,方才不远万里远渡重洋来到了纽约。

    “我之所以要写这部小说,其实,都是被国内的那些亲朋好友给气出来的。”

    江枫听见曹圭林这样说,顿时就询问起了其中的原因。

    “你写这部小说是被国内的亲朋好友给气出来的?我没有听错吧?你说一说这究竟是为什么?”

    经过曹圭林的一番解释,江枫方才弄清楚这件事的来龙去脉。

    曹圭林在美国取得了事业的成功,同时也有了稳定的家庭,这在国内的那些人眼中,他可算是乌鸦变凤凰真正发达了。

    每次回国内,他身边的人对他打算羡慕不已、连连夸奖,他哥哥说:我真为我有这么个弟弟感到荣光,骄傲。

    他父亲说:你给咱们家的祖坟,都添了光。

    他的老领导说:此一时来,彼一时也,你现在摇身一变,都成了了名副其实的外商啦。

    “你真的当时是如何回答的吗?”

    江枫摇了摇头不是自己猜不出来。

    “我说我是他妈的内伤。”

    “什么内商,内商指的是那些国内的小倒爷儿。你在美国,是国际大倒爷儿,做的是大生意,所以就叫作外商。”

    老领导也不知道是装糊涂,还是真的没有听出来曹圭林的意思。

    “我想张口解释几句,可又一想,算了吧,我的内伤,几句话怎么解释得清楚呢?”

    “于是,在回美国的飞机上,我突然产生了一种冲动:我的内伤既然几句话解释不清楚,不如就慢慢地写出来吧!”

    “回到纽约,我每天在与客户谈好生意后,就赶回到工厂布置好工作,然后就是赶快回家写作。”

    “在路上,我有时候遇到堵车,也会拿起来写两笔,我没想发表什么,就是想到什么就写什么,写自己经历过的事。”

    “你成功了,不仅仅是生意上的成功,而且随着《北京人在纽约》电视剧的播出,你一定会名扬天下的。”

    江枫说这句话绝对是百分百准确的。

    “我写这部小说并不是想名扬天下,第二个目的是因为我的一个来自京城方庄的朋友。”

    “他看见我来到美国发展的不错,就也与老婆一起想办法过来了,可是,想不到他们两个人命丧异国他乡。”

    “所以,在小说里,我写下了那句话:如果你爱他,就送他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送他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江枫知道,等到这部电视剧播出以后,第二年来美国的人更多了,这股出国狂潮掀起来了之后,一直到几十年以后都没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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